前天,统计部门公布了权重调整后的CPI数据,4.9%涨幅与市场预期相比明显偏低,偏差幅度超出了合理区间,引起了很多质疑。今天就此谈谈看法。
从实际生活及业内人士跟踪产品价格来看,1月份当月实际价格涨幅可能比统计局报告的显著高出。但这一误差的来源可能并不是完全来自权重调整方面的问题,对统计样本时段的选取可能是更为重要的原因。譬如,推测因为统计数据报送制度的问题,1月份下旬的价格数据没有反应在公布的CPI结果中,而1月份下旬至春节之前,物价涨幅很大。
就权重调整来说,随着经济发展、人民收入提高及消费升级,一般性的调低食品权重是符合规律的。但经济研究者一直以来意见较多的集中于非食品价格的统计,部分重要价格品类权重设定不合理,统计数据采集方法可能存在问题。
4.9%刚好卡在5%之内,具有特别的意义。此举意欲为何?
理由1:控制通胀预期,保证社会稳定?
理由2:当前CPI权重分配存在不合理,纠错?
理由2很牵强,即使权重不合理,也不一定在这个时点进行调整。
如果是理由1,则印证了太多的内容。此前由于12月CPI较高,抬高了1月份CPI的翘尾因素,因而市场对于1月份CPI的预期已经较高,而这种预期也符合实际价格走势。政府人为改变市场预期,效果能持续吗?对于市场长远来讲可能危害也不小。参杂太多人为因素的经济数据已经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