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魁:调整中的俄罗斯科技战略


调整中的俄罗斯科技战略
 
 
    为了使科技发展与经济中期发展纲要相配套,1996年年底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了《俄罗斯联邦1997-2000年民用科技优先研究开发的专项规划》,确定2000年前俄优先研究开发的科技领域包括:基础研究、信息和电子技术、生产工艺、新材料和化学制品、生物技术、交通、能源和生态。俄罗斯政府在该规划中指出:这些科技领域将在21世纪初发展国家的经济中起支柱作用,优先发展这些领域符合俄罗斯的民族利益,因为这样能够“防止我国科技领域遭到破坏,也将消除威胁我国经济安全的一个潜在因素”。规划投资总额为7.4万亿卢布(约合14亿美元)。
 
    一、转轨经济中的科技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1.科研结构不合理,各领域科研人员不均衡
    过去俄罗斯把科学研究都集中于巨大的军事产业研究上,基础研究和民用研究只不过是军事产业的辅助性研究,因此造成特殊领域内科技人员过剩,而某些实用生产领域的科技人员不足的不均衡现象。
    2.主体科研院所制已不适应新形势
    俄罗斯长期以来实行主体科研院所制的科研机构是按行政归属化划分的,部门的垄断也反映在科研单位。每个部门、每个院所都奉行大而全的信条。整个研究所完全是封闭式的,科研经费来自国家拨款,同外界、同其他研究院所没有关系,只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任务。从1992年开始,实行市场经济。这种完全从属某一个部门的体制被打破了,这些主体研究院所一下子失去了主要财政来源,即国家拨款。全国的科研机构都面临这种困境。
    3.科研人员流失严重
    俄罗斯经济转轨后,科研队伍不稳,人才流失严重。主要迁居国家是德国、美国、以色列和韩国。从俄罗斯移居外国的科学家中60%是40岁以下有才华的青年人,12%的人具有博士学位。用联合国的方法计算,人才流失每年使俄罗斯损失600~700亿美元。另外还有一部分科技人员下海经商,据俄罗斯有关人员透露,下海经商者约占科技人员的1/4,个别地区高达1/2。俄罗斯科研队伍不稳,人才流失严重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科研人员待遇太低,脑体倒挂现象严重所致。据俄联邦国家统计委的资料称:1994年8月,全国平均工资为23.28万卢布,而科研单位的平均工资为17.75万卢布,比全国平均工资低24%,在13个主要国民经济部门中排倒数第3位。
    4.科研经费严重缺乏
    财政困难、国家投入逐年减少是俄罗斯科研单位当前面临的最重大问题。自1991年以来,科研拨款占国内总产值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1991年为1.03%,1992年为1.72%,1993年为0.52%,1994年为 0.77%,1996又减至0.6%。1996年俄政府的科研拨款合23.3亿美元,仅相当于1991年的15.4%。自1993年以来,科研单位由于缺少财政支持,很多研究项目中断,国际合作的规模大大缩小,探索性研究工作减少。以机械制造业为例,其科研设计单位探索性研究工作比重由1991年的 26%下降到1993年的0.8%,新技术产品开发量3年减少90%多。俄罗斯科学院由于缺少资金,有的重点实验室关闭,科研设备、仪器、试剂无法更新和补充,国外专业期刊无钱订阅。科技信息交流渠道中断,科研后劲匮乏。据俄主管科技的副总理弗拉基米尔   叶夫根耶维奇透露,俄科研经费已减少至5年前的1/10~1/3。俄议会一读通过的1997年国家预算中,科技拨款也仅占预算的2.67%,而根据俄《科学与国家科技政策法》,这一数目不应低于4%。
    5.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秩序混乱
    当前,俄罗斯的对外科技合作政策正处于新旧交替的过渡阶段,尚缺乏支持对外科技合作方面的健全法律政策。最近几年,俄罗斯政治混乱,经济困难,各科研单位各自行动,自谋生路,独立参与国际合作者渐多。就国家宏观管理而论,可以说出现了一个“失控”期。在这一期间,俄罗斯的科技潜力受到严重打击,在国际交往中,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二、科技战略的调整趋势
 
    1.调整科技政策、改革科研体制
    最近,俄罗斯科技政策有了很大改变,政府只是制定“国家计划”,根据情况每隔两年调整优先发展战略和研究课题,从国家的角度继续对有自生力和竞争力的领域给予支持。鼓励私人企业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含量大的商品。     
    在全国大规模推行私有化的过程中,加快科研单位私有化步伐势在必行。为此,1994年7月26日俄联邦政府根据私有化国家纲要的要求,在吸收1992~1993年私有化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做出了《关于科研领域组织机构私有化的决定》,这是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由于其配套文件还没有出台,1994年没有大规模全面组织实施。在此之前,叶利钦总统曾下令让能源科研生产联合体改组为能源宇宙火箭股份公司。国家在3年内控股51%(指有表决权股票额)。这表明科研单位私有化试点工作已正式开始。
    2.授予某些科研院所为国家科学中心地位
    在新形势下,为支持科研工作,保存科研潜力和科研实验基地,保存保障系统和相应的重点科研院所,俄罗斯挑选一些重点科研单位,授予“中心”地位。目前,俄罗斯有4 000个科研单位,经过严格筛选已确定其中的60个单位为国家科学中心,约占科研单位总数的1.5%。俄科学院系统的研究所榜上有名的较少,约10个。计划再逐步批准几个单位为国家科学中心。
    国家对“中心”在拨款和税收方面实行优惠政策,特别是减免海关税收。在1993年俄政府颁布的《国家科学中心活动基本原则》指出:国家保证科学中心一定数额的资金来发展其科学基础和社会领域,拨出外汇来购置仪器、设备和外国图书资料,支持其各项国际科技协定的实施,免费提供房地产等。
    3.加强科技立法
    加强科技立法工作是俄联邦政府1994年社会政策基本方针中确定的目标之一。1994年以来,俄联邦政府相继出台的重要法规有:《关于科研领域组织机构私有化的决定》、《关于促使科技领域小型企业发展基金会的决定》、《关于俄联邦国家科学中心的939号总统令》。1994年俄联邦政府计划通过两项有关科学活动的联邦法律:科学技术政策法和科学组织法。但到目前为止,“科学技术政策法”仍停留在草案和讨论阶段。
    4.实行军工科研向民用科研的转变
    目前,俄国防系统大企业和特大企业共计2 000家,职工450万人(其中科技领域约80万人)。1989年军工科研工作与军工生产同时走上军转民轨道。1991年有460多家国防企业军转民,到1993年底军转民企业已达到719家(占从事国防定货任务企业数量的98%)。
    5.加强科学研究的国际合作
    俄罗斯继承了原苏联的雄厚科技基础,但由于经济滑坡、经费紧张,基础研究难以维持。因此,俄罗斯把参与国际合作作为保存其科研实力的重要措施。俄罗斯凭借自己的科研力量,已经成为国际空间站、国际热核实验反应堆以及欧洲大型强子对撞机计划等大型国际合作科学研究的积极参与者。
    6.加强对外经济活动的统一管理
    从1993年下半年起,俄罗斯官方采取一系列组织措施对高技术出口,高级专家出国进行控制。对重点科研单位加强保卫工作。1994年初,俄罗斯联邦政府组建“俄罗斯国家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进出口公司”,统一归口管理武器、军事装备的进出口和技术合作。各合同执行单位无权直接对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