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嵘先生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得到了社会广泛响应,上至公安 部,下至网民,一时间“微博打拐”风头无两。联系到前段时间的“钱云会事件”,于先生也是几个公民调查团之一的发起人。看上去,这似乎是公民意识在觉醒, 又或者说是政府公信力式微之下的一种无奈的社会管理诉求。无疑,这与常见的“见义勇为”一样,在刹那间的确能够解决一些“火烧眉毛”的事情。
但 是,这也和许多见义勇为的副作用一样,“义”如何判断?,“为”如何合法?,而且,还有谁来担当社会公信力代言人角色的问题。假如某个人觉得某件事“理 应”去做,自己又“能够”去做,就一股脑去做,每个人都这样的话,那社会还有什么秩序可言?。一直以来,中国不乏有识之士,一再告诫我们的社会最缺的就是 秩序,无数志士一再为法治国家的建立而默默奋斗,而众多社会精英也明白做事过程的公平比做事结果的公平更重要,并以此反复要求政府不断完善法治的社会管 理,但作为我们自己——每一个公民,应当在这个过程中怎样去面对“过程的公平”呢?。
解救乞讨儿童,这追求“结果的公平”,和一些政府官员的施政理念和管理手段如出一撤,做某件事的对错可能不难断定,结果更可能是大快人心的。但如何做这件事,谁来主导,决策的过程该怎样;谁来做,执行的过程该如何监督;谁来评价,责任和利益如何确定。
中国社会历来不乏一些有能力的人,三皇五帝也好,精英栋梁也好,一下子做些事流芳百世也不是很难。经过了几千年验证,中国的富强需要人,但更需要秩序,不光靠几个人,而需要一大堆讲秩序的人,尤其需要能够在一条社会准则下做事的人,而不是想做就做的“强人”。
假如谁自认是强人,请无时无刻为建立一致的社会秩序而努力。无论那件事有多紧急,有多正确,有多轻而易举,做的时候请不要忘记,再合情合理的结果,如果以牺牲社会秩序为代价来实现,它所带来的一个公平只会换来万千个不公平,太得不偿失了。
很高兴知道于先生将向“两会”提交关于救助行乞儿童的提案,相信这也不难解决行乞者的部分问题,尤其在近段时间内。但如何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才是每一个有能力的中国人更应该做的,这就是,如何推动政府将法律赋予的社会责任尽可能完整的履行。虽然这对比起“随手拍”来说很不容易,也知道这比立法去救助行乞儿童更难,但正如我们国家其实不缺法律只欠执行一样,要做好一件事,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一个社会靠几个人支撑社会公信力是很不稳当的,一个政府不能承担社会公信的责任是十分危险的,无论是官员还是学者等社会精英们,都应该明白的不是能够做什么,而是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
“随手拍”莫要成为“随意做”
评论
5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