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双轨制”亦即“退休金双轨制”。退休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也许当年出台这样的制度多少有它的道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也越来越明显,它的不合理性、不合法性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退休双轨制”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养老制度实行双轨制。有人说,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道。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3~5倍。
而那些企业下岗人员的养老金,则大多要依靠自己全额缴纳,有的还要交医疗保险,笔者身边就有不少这们的人,他们很多生活过得很窘迫,由于下岗没有工作,还要四处奔波为生计忙碌。等他们到了退休年龄的时候,能领到手的退休金比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则相差更大。而约占全国总人口55%的农民,他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则更突出。
如果说“退休双轨制”政策越来越暴露出对做出同等贡献的企业职工的严重不公,不如说暴露出我国国民收入再分配范畴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完善。其结果必然造成收入的严重不均衡,造成新的社会矛盾。这种收入不均衡还表现在工资改革上,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必然直接导致人们的幸福指数的降低。
废除“退休双轨制”的问题争论了好多年,难点似乎出在“钱”上,果真如此么?在我国,很多政策的弹性太大,能伸能缩就必然导致“推诿”、“扯皮”的现象。用几百亿废止一个明摆着不合理的“退休双轨制”怎么那么难?如果感觉难,那么就废止据说一年要花上万亿的“三公消费”试试吧!我保证这样一来,废止“退休双轨制”的钱就不难了。
废除“退休双轨制”问题不在钱,因为“不缺钱”!那么缺什么?缺不要弹性的政策,缺规范的体制机制!我国废除历经2600多年的农业税,取消学杂费,这种没有弹性的政策就很好操作,其产生的积极作用多么广泛?!如果取消“三公消费”作用会如何?果真如此“退休双轨制”成为过去时一定非常容易了。
在这里还要提一下工资改革问题,很多地方工资改革并不尽人意。说到工资改革问题,笔者不禁想到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他们当中很多领导人多年不加工资,我还听说一些基层单位一般干部加了工资,而单位领导按政策规定却加不了,这些单位领导以不加这点工资为荣誉,今天做起来会不会是天方夜谭啊?
“退休双轨制”何时成为过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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