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仔昨天从澳大利亚打电话来叙旧,这两年每逢过年时候他都会跟我联系一下,很有像古人说的“少年乐新知,暮年思故友”那种味道。因此,也引起我一点往日的思绪。前两年我就说会将七、八年前写的关于他的文章给他看看,但是他没有什么电子邮件之类通讯渠道,通信邮寄也不方便,一直无法送达他手上。今天干脆发到博客上,他能看当然好,看不到也不至于遗失。
——前言
一个已经移民澳洲的童年朋友
——涠洲纪事系列之一
坤仔去了澳大利亚,儿时的朋友中他是去得最远的一个。他去澳洲以后好长时间我才听说,对他去那里的情况更一无所知,他如同断了线的风筝随风飘去,成了新潮移民。据说他不久前回来,也曾经打听我的下落,无奈其时我在外地,彼此缘悭一面。
我们那个小镇的街道是东西走向的,街道两边的房屋,座北向南的那排房屋称为上水,座南向北的那排称为下水,南北两排房屋大门相对,之间是两三米宽的街道。上水背靠着山墙直立的悬崖,下水则是背后频临大海。住上水的人家认为不受海浪冲击很安全,住下水的则以在夏天能直接吹海风为舒适。坤仔的家与我家是斜对面,我家在上水,他家在下水。因为是邻居,我们从小就是好朋友。他读书比我早两三年,但是不影响我们成为好朋友。我喜欢到他家跟他玩。那晚我到家与他一起他做家庭作业,他大姐也在,他大姐还不满二十岁吧,是小学二年级的语文老师。她对我们说出一道提给你们做,看谁聪明。她说有一只老母猪要带着三只猪崽过河,同时有一匹狼也等着过河。但是河上只有一条小船,小船每次仅可以装两只猪,猪崽不能离开它的妈妈,离开就会被狼咬死,问母猪怎么样才能把这些猪安全顺利带过河。坤仔一个竟地问他姐姐怎么列式,怎么计算,他大姐叫他不要问,自己动脑想。我则是拿几根火柴和火柴盒比划,排来排去猪们全部过了河。坤仔却算不出来。他大姐指着他说这种题不能计算的。看,人家比你小却懂得用火柴来排。对坤仔大有恨铁不成钢的遗憾。这使我很得意。这次搬“猪”过河的游戏,大概使得他认为我比他有“文才”。
“文化大革命”漂洋过海到我们那里略晚。“革命”开始时街上到处贴大字报,撒传单。社会乱糟糟。坤子说撒传单好玩,带着我们转回小学办公室向校长要纸要印机,在街头上拾回一些传单翻印。他不肯刻蜡版,全由我作写手。出传单得有个出版单位落款,于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四海翻腾战斗司令部”成立了,司令部里只有我和他。这个司令部存在大约一个月,便销声匿迹。但在它消失前还是被革命者注意到了,被煞有介事地通知参加谋划对公社夺权夺权的会议,我们听不明白做什么,仅仅是觉得撒传单有点过瘾。
喜欢上撒传单,这得追索到电影对我们的影响。坤仔与是市电影公司派驻小镇电影组的人混的很熟,他可以不买票进电影院看电影。电影院其实就是菜市场,白天摆卖,夜晚扛走猪肉台,收起长条凳,立上门板拉上鱼网围住,不给不买票的人入即可放映。散场后又将猪肉台扛回原位,收走长条凳。这样就需要体力劳动。他带我帮着扛台搬凳,有时还给找不到座的人带位,报酬是免费看电影。文化大革命开始的前一年半年,放的电影可丰富了,如《青春之歌》、《刘三姐》、《庐山恋歌》等都是那个时候放的。一部电影要放好多天,一个晚上放几场,我们跟着义务劳动的当然就反复地看,使我们对影片中的人物台词和音乐烂熟于心。如《洪湖赤卫队》,片中的演员说的唱的,甚至到每个音响我们都背下来。放学后,我们常去拾柴,路上我们把在电影的哥唱着去唱着回,将电影复述了一遍又一遍,颇感快乐。不唱歌便说笑话,议论学校里哪个班哪个谁谁对哪个女生如何的垂延欲滴,争着学黄世仁悄悄进入“积善堂”强奸喜儿的饿狼相。那时,我觉得他学的像极了,如果有机会给他去演这个电影,相信不会比陈强演的“黄世仁”差。他谈论最多的是我班里的一个女,她长得比较高大成熟,不算难看,常可以看到她帮她在供销社卖副食品的母亲做工,到豆腐厂挑豆腐回商店摆卖。那天我们拾柴回的路上又谈起她,正谈着他尿急了,掏出家伙当路就撒,边撒还边扭着秧歌步,我跟在他身后欣赏他撒在地上的杰作。他问我:“好看吗?”我还没有回答,听到他哗地大叫一声,急煞煞的扭转身往裤档里塞家伙。。。。。。我抬头看,我们刚才议论着的女生就站在前面的路中央,肩上挑着空的豆腐板,脸通红通红,奴着嘴唇忍住笑,低着头从我们旁边走过去。。。。。。
我笑得坐在地上。。。。。。
我们也去拾海。一个冬日的早上,天气寒冷,下着毛毛细雨。冬天的海潮水退得很低很低。坤仔说去钓坡雕。坡雕是鸟,胸白腿长,专门在海边逡巡,一跳一跳地在海滩上飞。他说很容易钓的。他挎着一只大竹蓝,似会满载而归的胸有成竹。坡雕倒是不少,可远远见我们就飞。我们在海滩上狂了半日,一根鸟毛也拾不着。我的情绪明显低落,默默无声地跟着他走路。忽然他叫着:“快看快看,蓝里有什么!”我以为他抓住了什么好东西,信以为真的追上去探头瞧篮子,他说:“头低近一点哇!”我闻到一股心的臭气,转身欲吐。他哈哈大笑:“屁,屁!”我朝他嚷着:“你的肠烂了呢!”一路追打他,两人跑的气喘吁吁热汗淋漓。
他升不了初中,在家里闲居了一段,尔后进入镇办的唯一的建筑工程队。我则是上了中学,天天往学校跑,我们童年的生活忽地煞住。
坤仔言谈举止像大人了,常说些愤世疾俗的话。这是他很苦闷的时期。他的家境在小镇里算是比较好的。他的父亲在搬运队做装卸工人,在我们那个小地方能够理直气壮说得出口的工人阶级。但是,据说他父亲在旧社会当过国民党军队的兵,这在那时就是所谓的历史问题。他父亲从不问政治,只是默默地做工。搬运装卸工作全是人力的抗呀抬呀的苦力。比如运大米,一只麻袋装100公斤大米,一船大米少说也有三五百袋,他们全队十来个人就用肩头一袋一袋扛着,走过松软的沙滩再爬上高高的斜梯叠进粮仓。做工辛苦,收入却高,有了较好的收入他家生活自然好。他父亲每个晚上都要饮几盅酒,解乏并强身壮骨保持体力。
忽然一日,坤仔气呼呼地对我说:“真气死我了!龟鱼咬定我老窦偷酒!”龟鱼是一个年纪与他一般大的家伙,不知什么时候进了合作商店的理发店当学徒,“文化大革命”也起来造反,大概成分好,就成了合作商店的革命人物,住在店里以店为家。在人们印象中,商店里值钱的东西不多,都是日常见的煤油烟酒糖果饼干和一些香蕉柑果。突然龟鱼说店里被偷了几瓶啤酒,他咬定是坤仔的父亲偷了。坤仔的父亲吓得话也讲不成句。坤仔像大人般质问他父亲:“是不是你偷的?”他父亲指天发誓:“我瘾的是白酒,那个像潲水一样的啤酒我怎么会喝!冤啊。。。。。。”坤仔说:“冤有头,债有主,不是你偷的你怕个鸟!等我去搞清来。”于是他天天去街头巷口守着,等候龟鱼出现,那情景让人想起林冲怀揣利器,守侯陆虞侯的样子。龟鱼作贼心虚,知道坤仔找他就东躲西藏,最后实在躲不了了,只好找人说情,向坤仔承认了错,说是冤枉了他父亲。龟鱼在小镇算是新兴名人,假如他到派出所报案的话,坤仔可能就会有麻烦。但是他选择向坤仔认错,这样一个人为什么怕坤仔?原来坤仔学了功夫。那时功夫挺神秘的,却没有几个人见功夫,但都知道有功夫的人厉害,没人敢欺负懂功夫的人。
坤仔学了几套拳。他专门给我表演过“永春拳”,全套打完下来见他气喘吁吁了。问我想不想学?我说当然想啦!他说“永春拳”难学,教你“洪家拳”吧!于是,便扎马出拳,一招一式教了。那时习武是地下状态的,同他一起学的有四五个人,师傅是一个中医医生。他的师傅怎么得了的,我未亲眼看过其神威,坤仔说到他师傅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简直可以使人想到电影里看的孙悟空。如果他们师傅不出事,坤仔的习武说不定真会成个气候。事发很突然,他们的师傅被送去劳改了,罪名是强奸。那时侯的司法审判是不公开的,除非是死刑,犯人被枪决,街上贴出打有红叉叉的布告,人们就可以知道一些罪犯的大致案情。师傅出的事情不光彩,使坤仔习武也停止了。也许是学武练出了精气神,坤仔举手投足之间多了几分威武,人也出落成英俊的小伙子。这时一个同队的姑娘爱上了他。
这次恋爱坤仔以幸福开始,以痛苦告终的。那个姑娘是税务所长的千金,人长的丰满白净,是男人见了都会多看几眼的那种女子。坤仔不感相信自己被她爱上,同我说起这事口吻甜蜜的不得了,说她爱死他了,一日三时不见他就不行。这个怎么个不行法,以我那时的生活知识是无法理解的。但坤仔又时时露出强烈的自卑,认为自己的家庭出身不好,怕姑娘的父母看不上他。他给我讲这点担心时黯然神伤,无奈极了。
正在他幸福与痛苦之间犹豫时候,他的队长横刀夺爱,三下无除二的把那个姑娘给解决了。他知道事情已经不可挽回,因为那个队长已经使姑娘怀孕。他很想找那个队长打一架,但他又说那个女的不告不反抗,他以什么名义去教训人家?
这次短而痛苦的恋爱经历给坤仔精神创伤大,使他生活悲观。我和他常常在傍晚时在山坡上散步,有时他会学鸡叫的调子:“哦——啊——哦”,但鸣出的是:“又一世啊”,他说后我们大笑。他也会说出一些看似含着哲理的话。如,他说世间的事情往往像这条路,上完坡就得下坡,不能总是上坡而没有下坡的。我听了感到真是那么会事,觉得他厉害。我想这是受他姐夫影响的原因。
他的大姐嫁了远在广东某市的一个外科医生,是文革前的大学生。此人来过坤仔家几次,毕竟在大地方工作见多识广,他看社会问题有深度。一次他同我和坤仔讨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问题。他说这是个大乌龙。乌龙在我家乡话里即是阴谋之类的同义词。我说是毛主席指出的革命道路,怎么是个大乌龙?我说报纸广播都说知青去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锻炼了革命意志,练红了思想,成了。。。。。。他姐夫说,知青去农村是因为国家经济不好,学校里的学生出来那么多,国家不知道叫他们干什么,没工作就没有饭吃,只能叫他们去农村,从田地中要吃的了。他说得轻描谈写,完全是闲谈说笑,但这时说话与流行说法不同,深深记在我心间。坤仔与他的谈论更多,对一些社会现象的思考当然比教多。
后来我真的也上山下乡作了几年的知青,同坤仔的来往一度断了。几年后我调出农场,结束了知青生活。有一年我回家过春节,在街上偶然与坤仔相遇。我们都格外的激动。他把他当时的住址告诉我,要我无论如何到他家里一叙。那天我按约而去,进门见他正在杀鸡。他把在厨房里的妻子叫出来招呼我。“惜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的诗句跃现我脑海。他虽然没有儿女成行,却也有牙牙学语的一女。他在市里一家建筑公司做工人,妻子是仍未回城的知青。那晚我们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出门却记不清楚说过什么了,仅记得我们相约,明年我们再聚。
次年春节,我又回到家乡的城市,特地抽空去探访坤仔。但他搬家了,问左右邻舍都不知道他的一家去了哪里。后来我多次从他家的门前经过,注意打量那些人,希望突然在他们中间发现他。
大概是一九九二年的一天,我听说他去了澳大利亚。有人说他是随难民船去的,有人说是寻亲访友去的,但更多人说是偷渡去的。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与一帮人同时去了那个新的国家,后来还成了那个国家的公民。他移居大洋那端,我总觉得符合他的性格。他就是应该去一个陌生的地方,相信在那个地方他会努力拼搏,不混出一个人样来他是绝对不会回来的,也相信他很快再次踏上故土。
现在,他终于回来了。他七歪八拐的打听到我电话,一定要见我这个老朋友。我想他现在已经混的不赖,否则不会如此急的要见我这个儿时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