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循环经济发展
取得阶段性成效
1、结合区情积极推进。这些地方实践的形成、发展,标志着武汉市已迈进循环经济的门槛。如青山区,依托武钢、武石化、青山热电厂等驻区大企业,引导企业投入100余亿元,初步探索形成企业、企业间或园区、废物回收及社会四个层面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东西湖区,形成以世源热电厂为中心的新沟循环经济圈和东流港牧业园循环经济圈,惠安长廊菜-畜-菜等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效益良好。新洲区,推进电厂废渣、水、汽、脱硫石膏等废弃资源在相关企业间的循环综合利用,形成以阳逻电厂和亚东水泥为主的两条工业经济循环产业链。江夏区,培育发展以金凤凰纸业、中周钢铁炉料、江夏江南实业等为主的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群,以全区35个万头猪场为中心的猪-沼-稻(林、果、菜、鱼)畜禽循环经济养殖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建设以东风本田、名幸电子、可口可乐、晨鸣等企业为代表的“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江岸区,通过推广餐饮废水生物处理技术,把循环经济着眼点放在综合治理民生关注的环境问题上。武昌区,以白沙洲工业园区为载体,策划实施江南燃气、长利玻璃、水泥制管厂等企业间物料闭路循环体系,东湖包装材料厂、天虹彩印等企业内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2、节能减排成效明显。我市把节能减排作为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组织推广了清洁能源机制(CDM)、合同能源管理(EMC)等市场化节能新机制。武钢、武汉石化、神龙汽车、晨鸣纸业、武昌造船厂等39家企业成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7.15%、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36.7%、二氧化硫排放下降24.86%。如武钢青山本部与2005年相比,2009年钢产量增长31.8%,吨钢综合能耗由2005年769公斤标准煤下降到708公斤标准煤,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8.44%,吨钢耗新水下降77.66%,2009年少排放二氧化硫3986吨、少排烟粉尘688吨,水循环利用率高出钢铁行业清洁生产一级标准1.92个百分点,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出资近3亿元购买武钢碳排放指标。神龙汽车2009年节约标煤18271吨,超额完成年度3200吨目标;通过中水回用污水零排放,成为中西部地区首家实现工业污水零排放的汽车企业,年节水58.8万吨。中东化工投资700万元的3000千瓦余热发电机组及热力锅炉,2008年运行后每年不仅节约6000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192吨,还年创利税190万元。通过重点企业带头发展循环经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由“十五”末的2.63吨标煤下降至2009年底的1.59吨标煤,低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0.45吨标煤,提前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下降20%目标。
3、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我市传统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大量固体废弃物、矿渣、粉尘、余热、废水等,过去多是依山坡、沟渠堆弃和排放,严重污染大气层、地表土壤及地下水体。通过发展循环经济,狠抓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2009年全市产生的800余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其中,粉煤灰300余万吨,冶炼废渣400余万吨),其处置利用率从2006年的86.72%提高到96.21%,综合利用率达89.58%。综合利用从单一的粉煤灰扩展到碎屑、尾矿、化工废水等,产品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延伸到石膏砌块、耐火材料、硫磺、硫酸铵、生物柴油、可燃气(精煤气)等。通过充分利用各类粉煤灰、脱硫石膏、钢渣、尾矿、建筑垃圾等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全市相关生产企业达169家,生产能力62亿标准砖,年可利用粉煤灰300万吨,包装废料聚苯颗粒6000吨,消纳建筑垃圾30万吨。一批综合开发“三废”资源的企业取得良好效益。如武汉制药从化工废水中回收酒精、甲醇、乙酸等年产量近3000万吨,年利润2400万元。华润雪花啤酒综合利用啤酒生产中产生的酒糟、废酵母、粉煤灰及污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物,年创利1400多万元。
4、循环农业效益良好。我市将循环经济理念渗透到新农村建设中,因地制宜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能源生态模式、以食用菌为纽带的废弃物利用模式、以动植物互利为纽带的种养结合模式等循环农业模式。全市已建立农业循环经济示范点34处,核心示范面积5万亩,辐射带动面积30万亩。建成10个智能化、工厂化食用菌小区,双孢菇种植800万平方米,年产香菇、平菇、金针菇、白灵菇等6000多万袋,年转化稻草、棉秆等秸秆近20万吨,转化畜禽粪便7.5万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新建达标大中型沼气工程104处,年产有机肥22万吨。猪-沼-果(菜、鱼、稻等)模式14.3万亩,稻田养虾、稻鸭共育模式30万亩。集中连片应用太阳能热水器3.47万台,“一池三改”沼气用户9.65万户,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农户3100户。如洪山区,有14个村发展食用菌生产,年产量8000吨,年产值7000万元,实现利润2000万元,常年安置农业劳力500余人。汉南区循环农业的农产品品质优、长势好,“邓丰”牌玉米棒每只高出其他地区同类产品0.2元,全区种植户年增收2000万元;“坛山”牌生猪免检出口日、韩等国和港澳地区,每公斤高于其他生猪市场价0.4元。
5、社会参与逐步扩展。推进城市建筑节能,16万户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应用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49个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建筑面积661万平方米。推进交通行业使用清洁能源,8500余辆出租车改装CNG(压缩天然气)、1500余辆改装LPG(液化石油气),400辆混合动力电动公交车上线运营。大力推进全社会节水,全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24.3%。全市关停“五小”等落后产能29家,治理老污染源110个,整治排污口184个。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今年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由去年的不足30%超过90%。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855个,规范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6个。全市商业部门2009年投入2.5 亿元节能技改,安装节能灯具约50万支、新增和更换变频电梯450部,万元销售额能耗降低4.8%。累计回收废旧电池500余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回收旧家电75373台。组建武汉循环经济研究院,增强循环经济发展智力支持。
从此次调研情况来看,“四大举措”成为推进武汉市循环经济工作的有效动力。
举措一:政府推动。2009年,武汉市设立5000万元市级循环经济发展引导专项资金。2010年,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筹建总规模200亿元的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各部门也依据职能,积极支持循环经济健康发展。如市发改委2008年至今,已组织总投资额20.3亿元的45个项目获得1.16亿元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市两型办组织“武汉大循环经济示范区改革试验专项”,获得省财政1亿元专款。市建委投入1114万元墙改专项资金,带动社会资金2.3亿元,支持41家粘土砖企业关停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市地税局2007年-2009年减免相关税费7558.7万元,市国税局今年1月-9月减免相关税费2.33亿元。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做好绿色信贷计划,截止今年上半年,武汉地区各银行机构仅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余额就达206.85亿元。
举措二:制度促动。武汉市不断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政策。《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场所建设与管理技术规范》作为湖北省地方标准发布。《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有效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制定《武汉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办法》,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制定《武汉市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对相关企业及时兑现税收优惠。制定《武汉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资金优先采购节能等循环经济类产品。
举措三:项目驱动。2009年武汉市建立了武汉大循环经济示范区改革试验项目库,策划项目279个,预计总投资1865.78亿元。其中,武钢实施烧结烟气脱硫、焦炉干熄焦改造、北湖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24项资源回收和节能节水重大工程。武石化启动建设年6万吨硫磺回收、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循环利用、增产减污项目。东风鸿泰汽车再制造、武汉千里马再制造、友芝友利用食品加工废液废渣生产多不饱和脂肪酸、中东化工30万吨硫酸装置余热发电项目、北湖物资回收渣场武钢废弃物加工及综合利用工程等项目已先后建成投产。全市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示范工程,武钢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烁森公司生物P蛋白项目、泰天工程机械再制造等一批项目抓紧建设。
举措四:示范带动。2007年,武汉市被商务部批准为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26个试点城市之一。2008年,被水利部批准为全国批准为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2009年3月荣获“全国节水型城市”。2009年,被住建部批准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同时,大力开展“十城千辆”、“十城万盏”等重点示范工程;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纳入国家试点;启动绿色保险、绿色信贷,绿色保险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探索餐厨垃圾回收利用,申报国家发改委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武重机床、千里马再制造、华中自控3家企业被工信部批准为全国首批35家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企业。
二、武汉市推进循环经济
发展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1、社会氛围还需浓厚。从调研情况看,武汉不是没有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不是没有发展循环经济的商机,由于循环经济知识普及不够,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干部群众对循环经济缺乏全面了解。一些企业未能自觉、主动采用和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部分公众对绿色产品、绿色消费等知之甚少。
2、统筹协调还需加强。与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杭州、大连等地相比,武汉市目前还未出台指导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地方法规、市委市政府纲领性文件或发展规划;也没有专门的循环经济领导小组,职责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代行。与循环经济发展相关的节水、节地、节材、节能减排、资源回收等工作,分属于市节水办、市墙改办、市再生资源办、市建筑节能办等10多家部门。
3、政策扶持还需加大。目前,武汉市循环经济投资主要依靠企业自筹和中央、地方财政性支持。市级循环经济引导资金放大效应还需加强,区级引导资金也不多。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支撑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土地、价格、金融、产业准入、行业标准、投资管理、激励机制等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
4、科技支撑还需提升。武汉市尽管部分企业和行业中相关循环经济技术得到一定应用,但还谈不上普及和推广,目前尚未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库、专家人才库,技术支撑体系的深度、广度远不能满足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发展循环经济急需的环境工程技术、废物资源化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等比较缺乏,电子废弃物拆解回收、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城市中水回用等缺乏先进、成熟工艺技术。
5、应用推广还需扩展。调研中,一些企业反映有关循环经济信息宣传不足,仅靠企业自身宣传、推广循环经济产品,给企业造成负担较重,且效果不理想。而市场采购者对循环经济产品的环保优越性考虑不多,使这些先导企业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无法迅速扩大。一些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项目,尤其是社会效益突出项目,在企业难以得到相关方面支持、预期经济效益难以实现情况下,发展循环经济的动力逐渐减弱,仍然回到了传统生产或以传统模式为主的状态。
三、进一步推进我市
循环经济发展的思考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期间,辽宁、江苏、浙江、山东等7个省,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宁波、贵阳、青岛、深圳等21个城市,被国家发改委分两批确定为循环经济试点省、市。目前,全国已有近百个城市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面对当前激烈的区域竞争态势,要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典型示范,武汉就必须立足本土、借鉴先进,坚定不移发展循环经济。
1、进一步加强宣传,构建循环经济的舆论保障体系。发展循环经济造福当代、惠及子孙,没有全社会广泛参与,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一是多渠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广泛开展循环经济舆论宣传、科普教育。鼓励各类非政府组织,举办专题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典型案例报告会或新技术交流会以及活动周、活动日、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普及循环经济理念。二是多层面培训。重视循环经济在政府部门、企业、学校、社区和农村的各种基础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组织编写面向社会各层次的体现武汉特色的循环经济科普读物,并将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纳入全市基础教育内容。三是多形式参与。办好每年的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无车日等活动,积极开展“十大循环经济案例评选”、“循环经济专家行”、“循环经济嘉年华”等活动,深入开展“两型”及“绿色”机关、企业、社区、村镇、家庭、学校示范创建,培育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
2、进一步完善制度,构建循环经济的政策保障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必须建立合理的法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规范、制度约束和经济激励等手段。一是抓好地方法规建设。加快制定《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武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将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政策,用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有关法规、制度、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我市与循环经济有关的地方法规、规章进行梳理、调整。二是抓好规划指导。在充分衔接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十二五”规划、自主创新示范、15个新兴产业振兴发展等基础上,科学制定《武汉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加快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市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修编时,自觉运用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指导规划编制工作。三是抓好地方鼓励政策。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快研究制定武汉节能节水产品和低能耗、低排量车辆及节能建筑的财政补贴政策;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优惠政策;制定以生产者责任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拆解特定领域收费政策等;研究制定政府绿色采购和引导社会绿色消费政策;出台鼓励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产品目录。努力从资源配置、税收优惠、金融服务、产业带动等方面推进政策配套改革,充分调动各类投资者对我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创业积极性。
3、进一步突出重点,构建循环经济的项目保障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必须着眼项目实施,以点带面、由少到多、全面开花,逐步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从而带动武汉城市圈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一是突出重大示范项目建设。通过推进武汉再生资源(城市矿产)交易平台、再生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热能综合利用、工程机械再制造、生态农业推广示范、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社区创建等多类型的重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用实实在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全市循环经济加快发展。二是突出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汽车制造、装备制造、建材等重点行业树立一批循环经济发展典型企业;在重点领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立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在开发区和产业园区,按循环经济理念规划、建设、改造产业园区;探索城区发展循环经济思路,创建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区;建立碳减排交易联盟,推进碳减排交易。三是突出武汉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按照全省“青阳鄂”大循环试验区总体部署,围绕青山国家试点、阳逻省级试点和武汉新港、武汉化工新区建设,依托武钢、武石化、80万吨乙烯、阳逻电厂、亚东水泥、青山电厂、青山船厂、葛化集团等,积极打造具有重化工产业集聚、节能环保产业集聚、跨区域循环经济发展三大特色的“青阳化”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试验区。
4、进一步加快创新,构建循环经济的技术保障体系。发展循环经济迫切需要建立与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一是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政策,加大科技研发经费、企业技改和挖潜改造资金对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发挥资本市场、相关金融工具的作用,积极扶持企业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二是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创建我市循环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推广中心,整合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及大型企业科研资源,推行“官产学研用”模式,在城市垃圾资源化、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工业节能及余热回收、中水回用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以解决武汉循环经济发展中的共性和关键技术为重点,借鉴、吸收国内外成功经验、先进核心技术。三是健全技术服务体系。依据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标准,结合武汉市情,组织制定一批循环经济地方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积极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开展循环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服务。
5、进一步加强领导,构建循环经济的组织保障体系。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各行、各业和各个领域,必须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一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市、区两级成立循环经济领导协调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机制。发挥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与节能、节水专项资金、环保专项资金、技改资金、科技创新资金、财政贴息资金等的整合效应。积极落实技术立项、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价格倾斜、金融信贷、产业投资等各项支持政策。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通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兑现奖惩,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以形成对发展循环经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发展循环经济,是武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市“两型社会”建设重要突破口。作为全国“两型”改革试验区,武汉市依托、放大东西湖、青山国家级和阳逻省级试点效应,全市各区、各部门、各领域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发展在全市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国工业经济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