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广令”靠谱否


  昔日“限娱令”出台的时候,大家都以为电视剧赚了。结果还没来得及高兴几天,禁止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限广令”让刚结束招标的各大电视台来了个措手不及。有分析师称,此举将会影响相关媒体的广告收入。另据行内估算,此规定一旦实施,全国各地电视台预计损失不少于200亿元。

  这下看来哭的是广告商与电视台了。笑的又会是谁?咱们这些“各位观众”们?奇怪的是,本来以为会拍手称快的观众却并没有如想象中的那样领情。相反,公众们不免担忧起来,这样的“限广令”靠谱否?

  本来,有关部门这一“限广令”初衷大概也是本着从普通观众的角度出发,实在看不惯当下电视剧中广告泛滥的问题,对这种“广告里插播电视剧”的行径也是恨之入骨了。所以这样的初衷无疑是良好的。但是,“所有电视台(包括央视)全天取消电视剧中插播广告”这样听起来有着“一刀切”滋味的大刀阔斧式的改革,让人看着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甚至,公众们在边看这个新闻的时候,都边“贴心”地为这些本来会哭的广告商与电视台想好了对策了。什么以后20分钟一部的“微电视剧”将会大行其道,什么植入广告的泛滥将使编剧写手们不需要花太多的心思去构思剧情,什么小屏广告,什么字幕广告,什么栏目总冠名……这下可好了,以前至少是“广告里插播电视剧”,现在可好了,大概变成我们都在看“广告”了。多少年之后,我们依稀还会记得广告还有另外一个比较文艺比较小清新的名字,我们管它叫电视剧。

  如此“限广令”来了,电视剧中间是不能播广告了,以后的广告都像《男人帮》一样直接植入了,看电视就是看广告!各种唯美,各种有逻辑,各种剧情广告,以后广告文案们都直接转行做编剧去了。如此看来,本来有着美好初衷的“限广令”却似乎和电视剧的质量和内容的提升没有多少的联系?这难道不是一种尴尬?如此一纸“限广令”怕是治标不治本,现在看来,我们需要的是一种可以“治本”的疏导方式,而不是一种有着“按计划娱乐”嫌疑的“一刀切”式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