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后的“猛醒”能坚持多久?
前一阶段,关于甘肃省正宁县幼儿园校车事故导致多名幼儿死亡的新闻,撕痛着无数人的神经,同时也激起了无尽的民愤,必须严惩责任人,相关领导应该引咎辞职……在强烈的谴责声中,有关方面、有些地方也可谓行动迅速、相应及时,分别做出了严肃处理、严查校车安全等方面的决定。
其实,不单单这次的校车安全事故后,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以往每每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比如矿难后,都会有“猛醒”,都会带来一些制度上的反思和措施上的整改,并且都会催生一些所谓常效机制的建立。但是,事故过后,“猛醒”之余,一切往往又回到了原点,于是事故依然频发,甚至这边事故刚息,那边事故又起,让人一次次地痛上加痛。
安全重于一切,责任大于一切,生命高于一切。这样的道理,没人不懂,无人不知。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安全、责任、生命,常常显得那么的微乎其微,那么的不堪一击。就拿校车运营和管理来说,有想挣钱的,有想政绩的,有想偷懒的,唯独缺少的就是一些工作上的过细、制度上的规范、责任上的加强,于是,超载超速、麻痹大意,甚至无证运营,没手续就上路,未检查便通过,安全隐患也就有了可乘之机,生命危险也就随时可以发生。再比如,一些地方私人小煤窑,非法开采煤矿,攫取巨额利润,而无视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监管者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也往往拿原则当交易,拿法律当儿戏,就是不拿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回事,于是矿难频发、事故频生。因此,不铲除一些人头脑中的私利贪欲,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生命观、政绩观,就难以避免一些恶性事故的爆发。
管理出生产力,管理出战斗力。各行各业、各项工作,都必须向管理要效益,在管理上做文章,必须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管理变成了“官理”,甚至以收费代管理、以罚款替管理。早已在官场、政界积淀很深、积垢很重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一样存在于各行各业、各项工作中。很多时候,很多情况下,一些安全隐患、危险因素早就存在、早有发现,作为管理者、责任单位,也会发出这样那样的勒令整改、限期改正的通知等,但是由于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大而化之,满足于大概、差不多,也便让隐患变成了危险,小事变成了大事。在管理的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马虎,在制度的执行上,容不得丝毫通融,否则,以官腔发号施令、以应付贯彻落实,只能空对空、虚连虚。
领导干部是第一责任人,是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项工作的核心和主心骨。出了事故,领导干部必须被问责。但是,有些时候,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变成了隔靴搔痒、隔山打虎。即便有些领导干部因为领导不力、管理不力,而被问责了,但往往是雁过拔毛而已。要么是问责一些虾兵蟹将,要么干脆找人顶替,将问责对象张冠李戴。有些领导干部尽管被问责了、免职了,时间不长,又会在异地任职。正是这样的低成本问责、低成本犯罪,让一些领导者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肩上的重担,不能正确地行使手中的职权,侥幸有余,而尽力尽责不足,也就难以保证一些责任事故的频发了。任何时候,都必须强化问责、硬化问责,让一些应该担责的人切实承担起责任来,不给乱政乱纪者以任何喘息偷懒的机会,才能真正起到“杀一儆百”的威慑作用。
有病必须看医生。但是,唯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发生了安全事故,必须妥善处理。不进行深刻反思,不找准事故的真正原因,不在常效机制上动脑筋、下功夫,只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者说事故一次“猛醒”一回,而“猛醒”过后依然我行我素,只怕永远醒不过来了。
(倪洋军)
安全事故后的“猛醒”能坚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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