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危机待解


  央行重申民间借贷合法性

央行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特别是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发展,应该将这类经批准从事专业放贷业务的机构或组织从一般意义的民间借贷主体中分离出来,作为专业放贷人对待。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

  对于民间借贷的风险,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但是,由于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集资、洗钱犯罪等问题,这就需要通过修订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引导和规范。

  对于民间借贷,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

  一是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

  二是对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借贷活动,各地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引导。

  三是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高利转贷、金融传销、洗钱、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介入,严厉打击。

  央行有关负责人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试点与完善民间借贷跟踪监测体系,以期为经济决策及宏观调控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

        民间借贷乱象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当前珠三角地区的民间借贷规模已经高达数百亿元,“地下钱流”已形成相当规模。高额的民间拆借利率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目前年利率在本金的50%以上是普遍现象。

  文章分析称,灰色民间借贷市场的日益膨胀,并不局限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带,中西部地区也有不少中小企业由于种种需求而转向“灰色融资”。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与高和资本联合发布的《民间资本与房地产业发展研究报告》显示,中国民间资本的规模远远超出业界预计,温州民间资本5000多亿元,山西有一万亿元,鄂尔多斯是2000多亿元。

  文章指出,对于民间借贷疯狂现象,有两大问题值得关注。其一、在“高收益、高回报”的吸引下,储蓄资金开始流向民间融资领域,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增大。其二、部分民间融资的资金“唯利是图”,流向调控产业,削减国家宏观政策成效。

  文章援引专家观点称,相比偏好冒险的温州企业,珠三角地区企业相对谨慎,目前总体风险可控。

        疏导:民间资本流动

  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几年,深圳各基层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数量大增,涉案诉讼标的额也大幅上升。据悉,各基层法院几十万元的案件标的额已成常态,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也屡见不鲜。当温州金融改革正火热推进之时,民间借贷的“风暴眼”正向其他地区转移。据媒体报道,珠三角民间借贷已迅速攀至数百亿,与此同时,深圳广州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不断涌现,审理难度也不断加大。如何疏导民间资本,温州金融改革模式是否将成为其他地区效仿的范例?一切问题尚待破解。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近年来深圳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现三大特点: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大幅度上升;一部分民间借贷案件具有高利贷性质;案件审理难度大执行到位率低。

  “职业放贷人”和“食利”阶层的出现,是加速民间借贷升温的重要因素。《深圳特区报》报道指出,一批民间“食利”阶层的出现,使不少出借人成了各法院门口的“常客”。“经常同一个出借人在我们法院起诉多个被告。”龙岗法院民一庭法官告诉记者。

  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数量攀升的同时,审理难度也不断加大。据《广州日报》11月8日报道,今年前10个月,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就达到了去年全年水平。记者了解到,中山已经明显出现一人集中放贷给多人的现象,而有专业放贷之嫌的民间借贷一般是赌球、赌博所输,但是,多数借贷合同非常正规难以发现其法律漏洞。

  珠三角民间借贷攀至数百亿 威胁金融安全

  此前,温州高利贷老板集体潜逃引发阵阵恐慌,但民间借贷的“风暴眼”并不限于长三角,中小企业众多的珠三角,其民间借贷也正暗流涌动。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了解到,当前珠三角地区的民间借贷规模已经高达数百亿元,“地下钱流”已形成相当规模。数据显示,今年前五个月,珠三角多个城市的各项存款增速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业内人士提醒说,由于民间贷款利率成本更高,借款人会优先考虑偿还民间借贷,甚至挪用银行贷款归还,影响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微博)认为,现在是“钱荒”与“钱流”并存的时代。一方面,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紧缩货币政策下,广大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但另一方面,体量巨大的民间资本正在寻求出路。

  业内专家称,民间借贷的主体很多是普通民众,由此产生金融系统的风险蔓延是非常可怕的;但若采取“休克疗法”,资金链断裂将会造成严重的经济震荡,不仅可能对经济造成打击,更可能引发金融安全问题。

  如何疏导民间资本流动 温州“金融改革”模式或可借鉴

  11月8日,温州市开始全面实施“1+8”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战略,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当地中小企业的资金债务危机问题。方案提出,要把温州打造成资本集散的“资本之都”,逐步形成民间资本的集散中心。

  按照方案,温州市将推进新型金融组织创新,3年内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达120家,注册资本总额800亿元人民币左右,实现中心镇以上全覆盖。此外,全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数增加到30家,并将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对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扩大和调整股本结构,增强核心资本充足率。

  更为重要的是,方案还提出争取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各类贷款利率在央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4倍内可以自由浮动,由借贷双方自行议定。

  在疏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上,温州作为“先行者”,其金融改革模式或将成为全国效仿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