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的退市制度至今都还没有一点影子,尽管其一开始之时就有相关的官员强调,创业板一定要建设成一个全新的与国际接轨的真正的为创业公司提供服务的市场,然而,开市二年多来,我们却始终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希望这一次,那“人”能够真的走下来,而不是依旧是弄个响声,让市场听到而已。优胜劣汰本是一个市场健康发展的最基本的要求,我们的市场之所以至今还是极端的不成熟,原因固然是多方面,但是,没有严格的真正的退市制度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也才形成了那种疯狂的炒作重组股的风气与恶习。
不过,退市制度固然重要,对于投资者的保护同样重要,而且应该是更加的重要,对于创业板公司来说,不符合条件的公司立即退市,而且是刚性的退市是必须的。但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是,退市之后,那些中小投资者怎么办?有人可能会说,“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话是会议告诉你们了,风险自担吧,输不起就就不要进来。不错,股市有风险,我们也愿意承受这风险,不过,如果那些退市的公司是因为造假、欺诈而上市圈钱的,圈了钱跑了,结果退市了,那风险难道还需要我们来承担吗?因为我们买到手的是假货,难道不应该按照消法的规定双倍赔偿?
因此,对于创业板那些因为造假欺诈而被退市的公司,应该给二级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赔偿,这一赔偿应该有公司大股东、中介机构、保荐机构、发审机构,等等按照一定的方式,分别承担其应该承担的责任。
不过,对此,我并不抱什么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