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高压锅的质量与工商局的责任


    关于苏泊尔高压锅的新闻鼓噪了好几天,本早就想写点评论,到此时反而不知从何落笔,就提一点工商局的问题吧。

    按新闻报道,哈尔滨工商局对苏泊尔的调查在3年前就开始了,而且那时的结论就已经出来了:苏泊尔不符合国家标准,对使用者健康有危害。处罚没有,无从得知,但苏泊尔能在哈尔滨销售到现在,却至少证明工商局没有采取断然措施。并且新闻记者说在到商场采访时,商场才急匆匆地去翻看下架通知,然后才拆下来。

    对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争议,我们行外人士是没有发言权的。但对于国家机关的权威和权力,我们还是有共识的。按我们惯常的理解,工商部门要惩处一个商家,那是手到擒来,没有哪个商家敢于抗衡的。(最近有朋友申办微企,对于工商人员的要求那是奉为圣旨的。)那么苏泊尔在哈尔滨被查了3年还能正常销售到现在,只能有两种假设:

    其一,工商局没有要求苏泊尔下架。对于对用户健康有危害的的商品,工商局在已知的情况下,不作出处理,应该理解为严重渎职。

    其二,工商局要求了下架,但苏泊尔拒不执行,工商局也没有坚持。按潜规则,管理部门提了要求,管理对象就理解为索贿的信号,然后就用行贿去“摆平”,然后管理部门就不再追究。哈尔滨工商局是这样的逻辑吗?

    不论哪一种情况,哈尔滨工商局都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