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各位专家的报告和刚才几位同志发言,很受启发,很有感受。我也讲几点意见:
一,今年五月份,我参加了太原老年学学会的一个会议,接触了“大老龄工作格局下太原模式”。今年《中国社会工作》杂志第五期以全部版面介绍了太原老龄工作。“太原模式”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大手笔、大气度、大作为。太原市市级领导,连续多届,一直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对此我的印象极为深刻。今天银川会议,我又感受了江苏模式。以“老年心理关爱研究中心江苏示范基地”牵头,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深入基层社区,从“心灵茶吧”到“身心和谐健康操”,打造以“学学、练练、走走、聊聊、聚聚、调调”十二个字为核心的娱乐养老生活模式,我的感觉是精致、精细、精到。两种模式,体现南北两种风格;两种模式,都是值得学习借鉴的。这是我参加这次会议的最大收获。
二,我国养老服务的基本格局是“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基本反映了我国的养老需求。各地同志据此提出“9721”或“9631”,认为97%或96%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2%或3%的老人选择社区养老,1%的老人才选择机构养老。其实,我个人认为,这种简单划分并未反映真实的养老需求,反而导致了一种认识误区。从老年人的年龄段来看,70岁以下的低龄健康老人,无疑不会选择去养老机构,这个比例可能会达到99%;70岁以后,中龄、高龄老人,如果身体健康,也可能不选择机构养老;但是对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来说,选择机构养老的比例就远不是百分之几了。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家庭规模的缩小,独生子女家庭比例增大,必然导致家庭功能的弱化,家庭功能向社会化服务转移是不可逆转的。因此,机构养老对高龄失能老人来说,绝不只是补充的地位。江苏的同志提出“以机构养老为支撑”,是很有见地的。同样,研究老年人心理问题,也不宜粗线条,对不同年龄段和不同状态的老人应该各有侧重,研究的结论才能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
三,要培育我国养老服务业的产业社会基础。养老服务业首先需要政府的产业政策,但同样需要培育产业发展的社会基础。我国养老服务业目前的状态是:首先,我国养老服务业有着巨大的社会需求,即以全国3000万高龄失能老人来说,就需要有1000万养老护理员,而目前缺口甚大;养老机构从数量和服务质量上还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其次,我国养老服务业的政策体系尚不完备。对社会养老机构的定性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导致各地对养老机构的扶持差异很大。许多地方即以“营利性”为理由,拒绝对养老机构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实际上,社会养老机构应该兼具“公益性”和“营利性”。公益性是因其服务老年人的产业性质所决定,营利性则需要政府在用地、免税以及水电汽诸方面的支持,没有这个支持,养老机构是很难实现营利的。不营利,则养老机构难以存在下去;再次,众所周知,目前限制养老机构发展的瓶颈是护理员,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护理质量,都远不能适应社会需求。这里的根本问题是,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薪资水平低、职业声誉差,所以很少有人愿意从事这个工作。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给予统筹支持和加强监管,也需要机构承办人创新管理思路,更需要引导社会舆论正确认识和评价养老服务业,树立职业荣誉,尊重从业人员;第四,现今阶段,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更需要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目前各地都有一些在建高档养老公寓,高标建设、高标收费、高端享受。我认为,可以有几个这样的高档养老机构,但更需要的是发展普惠性的养老机构,对现有养老机构上通过政策扶持,加强监管,改善环境,提升服务,才是政府和机构最需要努力的,也是社会极其关注的。养老服务业不能完全市场化,即便投资高档公寓,也不能以高收费换取高回报。太原市豪景公寓,投资几个亿,建设的很有气度,收费标准也就是自理老人11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