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曝逼供并让嫌疑人与警犬同笼的警方,郁闷不?


  最近几天,一段题为“杨金德讲述刑讯逼供”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这位已瘫痪不起近1年的罪犯躺在看守所,讲述自己被警方刑讯逼供致残的经过,引起网民和法律界人士的热议。杨金德是河南南阳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老板,同时是一起“冲击法院”涉黑案主犯,一审被以6项罪名判入狱20年

  记者调查发现,不但杨金德因所在公司“抗议法院违法执行”获重刑的情节在当地饱受争议;其接受的刑讯逼供手段之离奇,更是让众多法律界人士感慨“大开眼界”。10月8日晚,我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陈有西、周泽、富敏荣、杨金柱等谈及杨金德案,均表示:这种陷害惨案执业多年闻所未闻,手段令人发指。对于这种案子,不仅要辩护,还要控诉,要追责。

  根据10多名被告人的当庭陈述,他们被捕后,被送进了南阳警犬基地。另有两种极富警犬基地“特色”的方法,一种是把人关到特制的笼子里,露出头部,让警犬来舔脸,命名为“鬼洗脸”;另一种,是把人戴上脚镣手铐后,和狗关在一起,这被称为“与狼共舞”。他们称,在警犬基地被折磨够了,逼出了警方想要的口供,才被送到看守所。(2011,10,10“中国经济网”《河南南阳老板上访被控涉黑 称遭逼供与警犬同笼》)

  看这则案子,无非两大要害:一是本月8日晚,杨金德的二审辩护律师朱明勇在其微博上写道“杨金德案即便一审认定的所有事实都是真实,甚至罪升一级,将在法院讨说法的行为认定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那么他也不是黑社会。”也就是说,这里有一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问题存在。

  二是朱明勇告诉记者,一审时,杨金德是被抬着上法庭的,“因为受到酷刑和自身疾病未获医治造成,他已瘫痪近一年”。为啥会这样?也就是上面所说的极富警犬基地“特色”的方法,那就是刑讯逼供。而这样干的目的,就是为那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提供依据。

  正因为如此,我想问一下警方,最近是不是很郁闷?因为在我看来,起码得有八大郁闷存在:

  第一、

  由上访而成为“涉黑”,似乎站不住脚。而这个站不住脚,该是一个核心。

  第二、

  刑讯和与警犬同笼,似乎是一个警方抵赖不了的事实,因为那么多被告众口一

  词,再加知情者引领记者前往一幢三层建筑物查看了现场。“一楼走廊全部上有铁栏杆,所有房间均被厚厚的窗帘遮住,看不见里面情形。知情者称,审讯就在里面进行,特制的笼子就在其中”这样的事实,怕不仅仅是本案涉案之人亲历。如果再查下去,应该还有。

      第三、本案一经媒体介入,那就成了一个为公众关注的案子,怕光是警方单方面想“咬”住,有点难度了。

  第四、当地警方和法院还面对着一批法律专家。“针对公诉机关指控,32位来自北京和郑州的律师逐条辩驳,均作了无罪辩护,但无一被法院采纳”那已经是历史。这批精通法律、了解案情的人还在,有人怕不那么容易能脱身。

  第五、“辩护方所要求的审讯同步录音、视频等证据,公诉人没有出示”,这怕是一个关节点。在此前他们可以这么做,如果上一级法院、警方和纪检部门一介入,怕不公开也得公开。而只要一公开,那不得大白天下?

  第六、如果两大要害全被揭了底,那可是一条执法违法(这里暂且说得客气点吧)的“高压线”,谁触谁死这是明摆着的事。

  第七、“杨金德天天写书面报告给当地领导,要求及时对症治疗并做伤害鉴定,但约见驻所检察官等均无果”也已经是历史,如果从这个口子往下查,也该有非常严重的郁闷存在。

  第八、(杨金德的)“妹妹杨金芬认为,这是卧龙区法院与当地公安人员为了舞弊自己对被执行人进行违法抓捕的行为,发展成一起刑事案件”。如果真是那样,岂不是更郁闷?

  虽然一当水落石出,与本案蓄意欲加之罪和刑讯逼供有关的当地法界人士,不可能像杨金德他们一样被“鬼洗脸”和“与狼共舞”,但那不比这更难受?

  刑讯逼供的事谁没听说过?但当时为啥就那么狠?而现在为啥就那么熊包?说你们是男人,你们根本就不像男人,因为敢作而不敢当!说你们是法官、是警察,你们好像也不配。因为所干的全是执法违法之事,是在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于是,玩火而自焚了!

  郁闷不?肯定好郁闷!但郁闷还是小事,关键是后来!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