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涌时评:上海公交抢劫案


    读者们先看一看来自于上海《青年报》的报道:
    王先生和丁女士夫妻来自安徽,30多岁,1月3日下午,他们和王先生的弟弟夫妻俩、两个男性好友余某、张某和两个孩子一行8人,在公交729路车上,遭遇了抢劫案:车到朱行站后靠站开门时,两名30岁左右的男子从后门冲了上来,开始拉扯丁女士的包;王先生发现后推开歹徒抢包的手,护住自己的妻子,对方竟一把将他仰面推倒在了地上;随后,歹徒朝一辆停在20米远处的白色面包车叫了一声,面包车上下来十几个男子,一起过来打王先生兄弟和余张四人,两位女士见此情景腿都软了,赶忙拨打报警电话,两个孩子则吓得大哭;结果,王先生弟弟的腹部被刺中、肠子被刺破,余先生的左肩有一刀口,张先生的小腿也受了伤,所幸都没有生命危险;在整个过程中,车上的司机、乘客和路上的围观者,没有一个人伸手帮忙。丁女士说:他们拦出租车想将受伤的家人送医抢救时,拦下第一辆出租车后,司机一看他们有好几个伤员,直接拒载就开走了;拦下第二辆出租车时,司机也并不愿意送伤员,只是架不住丁女士等人的苦苦相求,同时两名女家属已经强行坐上了车,司机才不得不勉强同意,将他们送到了医院。眼下三名伤者的住院费、检查费、医药费和2次手术的费用已经花了5000多元。
  此案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话题主要集中在公交乘客、司售人员、出租司机和过往路人等社会各类人士面对违法犯罪时的冷漠表现上。昨天的上视《新闻报道》,明显想矫正人们的冷漠印象:不再点明三位勇斗歹徒的受伤男性均为被抢者丁女士的亲友这一事实,而将其淡化为安徽籍人士;并且说有官方机构和上海百姓去医院送上了慰问金和捐助款,伤者都表示要将其全部捐赠;那位勉强将伤者送医的出租司机,也返还了100元的出租车费。很显然:在此案发生后,媒体报道过多地强调了看客们的冷漠,有伤和谐社会的面子,随即媒体马上做了改正。这种报道的思路和套路,我和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我们的宣传部门不管是控制影视作品还是控制新闻报道,经常更多地会考虑所谓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而不是社会现实和生活真实,这是最典型的中国特色之一!
不管官媒怎样地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或是出于适者生存要求地见风使陀、看人下菜碟,读者们都会想到这样一些问题:为什么光天化日之下,成群结队的歹徒敢肆无忌惮地抢夺、抢劫呢?与受害人没有亲友关系的真正意义上的见义勇为者的挺身而出,又在哪里呢?两者其实也是一个问题,后者强势了,前者还会那么强悍吗?见义勇为难在哪里了呢?我想到了三个根源:
    一、见义勇为者的潜在风险。见义勇为的出发点是好的,可是结果却是难以预料的,可能会是力不从心的,也可能会是矫枉过正的。前者比如说救落水者时,没救出别人却搭上了自己;后者比如说《水浒传》里花和尚鲁智深的路见不平,三拳打死了镇关西。前者往往是吃力不讨好的,甚至是让人感伤多于感动的;而后者则可能付出坐牢和赔偿的代价。昔日鲁智深为此无奈上梁山躲避官刑,今日有梁山可躲吗?
    二、令人心寒的恩将仇报。我们不止一次地听说过这样的故事:有老人当街摔倒,见义勇为的施救者反被误认为是加害者;有人落水了,见义勇为者救人不成自己却牺牲或是受伤了,被救者为了逃避赔偿,冷漠地说,谁让他救我的?这类并非个别的案例听多了,谁又会做这种既可能伤人也可能伤心的事呢?
    三、国家导向的进退两难。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对见义勇为行为有一种两难心理:一是希望有这样的老百姓来弘扬社会正义之气,为太平盛世涂脂抹粉;二是不希望此类人物太多太极端,以免养虎为患。其实,统治者更推崇也更放心的,是岳飞和杨家将那样所谓精忠报国的愚民;当朝早期对雷锋那种勤勤恳恳和任劳任怨的偏爱,以及其后对一系列榜样和楷模的树立,不过是换了一个名字之后的雷锋精神的延续而已,大多基于同一个心理和心思。我们只要稍加注意就不难发现:见义勇为者没有一个在国家样板之列的。
    见义勇为者最大的特点就是有着强烈的公平正义心和嫉恶如仇的心,这种性格和特点的人又有三种典型表现:一是小事情上的愤愤不平、怒发冲冠;二是中事情上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三是大事情上的舍身取义、揭竿而起!
在当今这个贫富悬殊、权贵横行、社会全面腐败的时代,如果真有见义勇为之人,他能袖手旁观、忍气吞声地作沉默羔羊状吗?正是因为我们这个社会有太多的无法无天也有太多的忍辱负重,才会有现在这样的“和谐”表现。“适者生存”不仅在自然界中,而且在人类社会里,都是一条永恒的真理。不管社会怎么发展变化,绝大多数人都是一种恒定的心态:好死不如赖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