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年”变“拜权” ?领导干部该咋守年关“廉政门”?
节日期间,走亲访友、相互拜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利用年节期间跟有权力的部门和官员套近乎已经见怪不怪了。表面上看,“拜年”似乎是人情往来,出于友谊,无可厚非。然而,“人情”一旦和权力扯上关系,就完全变了味,以礼代贿成为一种官场潜规则,本该把好的“廉关”因此沦为“敛关”。据记者对近两年发生的100起腐败案件的统计来看,被查处的贪官第一次收受钱物,打开贪欲之门,多半是在节日期间,80%以上的腐败行为,也是发生在节日期间。(浙江日报2011年01月27日)
近年来,每每临近春节,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有关部门都会发出通知,严禁党员干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但在年年都打“预防针”,年年有人顶风违纪的尴尬当中,就演绎了“被查处的贪官第一次收受钱物,打开贪欲之门,多半是在节日期间,80%以上的腐败行为,也是发生在节日期间”的现象。
按道理说,春节是喜庆的、祥和的节日,作为领导干部如果由于过节不廉而导致心神难宁,甚至为此后的幸福、仕途、事业埋下祸根和隐患,应该是很划不来的。但奈何下级官员给上级官员“拜年”、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进贡”原本就是官场不成文的“潜规则”,加之“伸手不打送礼人”的传统思维,因而“拜权”也好,行贿也罢,总之只要是以“拜年”的名义登门,领导干部都是很难找出一个理由将来者拒之门外的。
有人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在许多人的眼里,“年关”已经成为考验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否过好“廉关”的试金石,并坚持认为只要是和领导干部相关节日的往来,就一定带有权钱交易的色彩,就一定隐藏着腐败行为。然而笔者却并不以之为然,并认为让领导干部把“拜年”者拒之门外就能守好“廉关”、就能杜绝腐败的观点是很荒谬,也是很可笑的。
中国是一个礼义之邦,礼尚往来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过年了,谁不想礼尚往来一下,热闹一番?难道在大家都其乐融融、畅叙家常的时候,领导干部却要在自家门上贴出一条告示:“对不起,因为过节,恕不接待各种来客,敬请原谅”的“拒客令”吗?换个角度来说,如果一个拜年的没有,一个送礼的没有,只是一家几口,冷冷清清地躲在屋里吃饺子,看电视,知道的说你是在“做清官”、“捞名誉”,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犯了什么错误,被“撤了职”、“罢了官”呢——难道不是这样吗?
记得去年春节前夕,新华社区曾以“今年春节对官员们有哪些新的要求?您对官员们有哪些提醒?对官员们过年前的工作有哪些建议?”为专题,让广大网友进行“灌水”、“拍砖”。笔者好奇之余,观瞻了热议盛况,并汇总网友要求及建议如下:一是希望官员“今年过节不收礼”,严守年关“廉政门”。 二是希望官员“今年没有潜规则”, 下级单位不“进贡”。三是希望官员“访贫问苦别作秀”,告别“机关年”过一个“群众年”。 对于诸多网友的坦诚相对与热血沸腾,笔者不晓得看官会做何感想。但笔者读了这样的消息,心里总觉不是滋味:设若单靠网友提出一些要求与希望,就能使官员严守住“廉政之门”;如果让领导干部把“拜年者”拒之门外,就能杜绝腐败现象发生的的话,那我们的能纠察监督百官的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反贪机构不失业才怪!
其实,之所以会产生官员“节日病”,主要是因为有些人利用节日的特殊性,借助其乐融融的氛围使人放松了警惕性,加上一些官员故意装糊涂,伪装分不清“礼尚往来”和受贿之间的区别,故意混淆公与私之间的界限,于是就产出了“拜年”变“拜权”、“廉关”变“敛关”诸多龌龊。但设若领导干部只要能做到不收别人的礼,不欠别人的情,不办违规的事,就一定能在清清白白、堂堂正正中,过上一个热闹、祥和、廉洁、自安的春节!。
(李吉明2011年1月30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liming73021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