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为何总是被“性福”放倒?
据《北京晚报》报道,门头沟区原区委常委、原副区长闫永喜,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闫永喜涉案的4200余万元中,有3850万元是为情妇毛旭东而贪。这个高个美女是北京市定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定都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她的公司生意好坏,完全和闫永喜相关。
新年伊始,又有一个厅官倒在了女人身上。反腐败工作再次遇到了贪官和情妇的问题。确切地说,闫永喜是为追求“性福”而倒掉的,更是“掷千金而博女人一笑”得典型代表。根据这个充满悲情色彩的结果,也许会有人说,假如没有这个“情妇”的存在,或许闫永喜也就不会有如此可悲的下场了。事实果真如此吗?
其实,细数一下建国以来的落马贪官,他们在贪钱、贪权、贪名的同时,没有哪一个不喜欢将目光瞪住女人的下半身不放的,也没有哪一个不在女人的下半身上煞废苦功的。他们用“性”字搞乱了官场,用“色”字弄脏了官场,用“欲”字污染了官场。他们一个比一个放浪形骸,一个比一个令人不齿!——人常说,“十个贪官九个色”。大凡只要是沾染贪、黑、财之人,色则必然伴随。这几乎就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原理。
贪官必“色”,何故?特权使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思潮的泛滥,性在当今时代也呈现了较多的消费与交易特性。在包养与玩弄的游戏当中,“性特权” 已逐渐成为了一种夹杂了道德与欲望的想象形式。于是乎,不少干部包完二奶包三奶,干了少女干幼女……“性贪高官”更是前仆后继、络绎不绝。
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自焚;欲如水,不遏则自溺。”但这对那些位高权重、天天坐着洋车喝着洋酒哼着洋歌时不时还放出一个洋屁的贪官们来说,根本就是一句毫无意义的屁话。他们可以将党性原则及社会道德标准完全抛于九宵云天之外,但却断然不会忘却那些与女人下半身相关的花花之事。——在某些领导干部心目里,搞搞女性只不过是调节一下精神,嫖嫖娼、包包二奶也只不过是“生活小节”问题。于是乎,什么三妻四妾,男权思想等等甚嚣尘上;于是乎,对于“找女人”大家都是心照不宣,你找我也找。更有甚者,还把权利当作了谋色的资本,把势力当作了谋色的魅力,或设计让女人落入陷阱,或让那些有求于他的女人或在他们的威逼利诱下就范,或为了金钱主动投怀送抱……
按道理说,那些沉迷于美人“性福”的贪官们不是没有经历过“初贪”的战栗,不是没想到过情妇“反水”的后果,也不是没想到过牢狱之灾断送前程的可怕,但当权力遭遇到灯红酒绿与婀娜裙摆的诱惑时,他们又岂能置“性福”于不顾而做到正襟危坐呢?表面看起来,大凡是“好色”的权力在握者都是贪官,并且还都是“落马”之官。但现实当中难道那些尚且没有“落马”者就就一定与女人的下半身无关吗?设若不是因为经济问题或是情妇反水或是闹出大事,这些官员会因被查处而“落马”吗?——我们常说,领导干部是应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民的,但在这个官员权力过大、过于集中和饱暖思淫欲的年代里,有些官员却在一夜之间即可成为百万富翁,千万富翁。试问,他们拿着这么多的钱干什么用?他们又怎能做到不见色眼开?怎能做到不食色如狼呢?!
我们党是一个优秀的党,我们也一直强调干部要“德才兼备”,所以任何与党性格格不入的行为都将应该遭受到法律的严惩和人民的唾弃。为此,要想管住贪色干部的“色瘾”,就应该在严把领导干部入口关的同时,把官员贪欲首先想办法遏制住。而对于那些具有染“色”之嫌者,则必须要严惩不怠,以儆效尤。否则,我党干部就会在纵容“下半身”的泛滥中、在迷恋“性福”的荒诞中,而丧失本应有的崇高理想、信念和追求,最终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李吉明2011年1月28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