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洋超市骗人
宋公明
据报导,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26日发布的通知,指出家乐福、沃尔玛等洋超市涉嫌价格欺诈等行为,并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或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国家发展改革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春节期间是购物集中时段,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予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洋超市骗人,非止一日。现在看了这个报导,不由得想起了在下早在2003年7月21日写过的一个帖子《从洋超市骗人说起》,于是通过检索找了出来,再次发表给大家看看。
试问:在超市购物有谁没有上过当?有谁敢说自己从未上过当?上了当又能如何呢?吵一架?自找气受。打官事?值得吗?打12358或者12315电话投诉?在下在做法律咨询时也是经常这样解答的,但是对方总是问:有用吗?那我就不敢保证了,反正我自己一次也没试过,据说,多数情况下,用处不大。刻意保存证据的人,实在少之又少,而证据能起作用的,更是难上加难。
那么这些欺诈骗人的行为,为何长期存在而得不到制止呢?我想大家心知肚明。所谓的主管部门,管了没有?管住了没有?如果没有管,或者形式上在管,实际上并无效果,那么主管部门是不是也应承担责任呢?如果这些主管部门毫无压力,管不管一个样,管好管坏一个样,国家养着这些部门干嘛呢?
发改委说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或最高处以50万元罚款。且不说这点罚款尤如搔痒痒而已,即使如此,相关地方主管部门也未必下得了手,谓予不信,可拭目以待。
2011-1-28
附:
从洋超市骗人说起
今天现代快报A3版披露了苏州三家洋超市将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再卖的丑行。这三家洋超市为家乐福、百润发和欧尚,均为连锁商业巨头,其中二家在世界500强中还名列前茅。然而这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国际知名商家和名牌商品并不可靠。这件事给中国人又上了一堂生动的市场经济知识课。虽然上当早已不是一次了,但是仍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这是为什么呢?这与社会上大刮形式主义之风是分不开的。
现在社会上流行包装,以抬高身价和知名度。其实在市场经济中,一切商业行为都是为赚钱,谁也不会去做赔本的生意。可以说任何包装都带有欺诈的成份,也可以说包装是欺诈的一种合法手段。商家的一切行为都离不开赚钱二字,而欺诈是市场中最普遍最有效的赚钱手段。
一个有经验的老板或经营者,对什么名牌,什么ISO900认证,什么资格证书,什么三A资信之类的东东,他是不会相信的。因为这些玩意他自己也有,对怎么得来的心中一清二楚。这些外包装全都名不副实,只可用来唬人和应付管理部门检查而已。
对经商的人来说,最基本的素质就是不相信任何有形和无形的外包装,不相信任何形式主义的东西;最不可原谅的失误就,是轻信上当。在市场经济中生活的人们来说,同样也是如此。
过去街头卖大力丸卖假药的,常用手法就是利用错觉让你眼见为实,骗取人们的信任。一身漂亮的行头也常常会让以貌取人者上当。现在商家的手法也大同小异,化大钱用广告和托儿吹出来的名牌,用钱卖来的质量认证招牌,不过是为骗钱铺路而已。
洋超市来干嘛的?不为赚你的钱人家发疯啊?你把它当菩萨,人家只会把你当呆子,不会发任何慈悲。商家的诚信不过是欺诈的代名词而已。商家的座右铭是:哄死人,不偿命。利润决定一切。在这方面,洋人的手段更狡滑,更恶劣,而洋骗子本地化则更是灾难。这三个洋超市将过期变质食品更换包装出售,仅仅是下面个别人的问题吗?骗谁呀?
现在社会管理已经进入了一方是发证书,查证书;另一方是骗证书,应付检查的形式主义怪圈。用合法或不违法的手段欺诈,用隐蔽的难以发现的手段欺诈,在保护伞和黑恶势力保护之下欺诈,这是市场经济难以避免的现象。在这样的市场经济社会中生活,很多判断事物的角度和方法都要改变了,特别要记住的一点是,欺诈,它无外不在。如果你不信,那你就等着做赵本山小品"卖拐"中的大头呆子吧。而当你上了当,受了骗,往往是没有人会来管你的,你哭都找不到坟头!
200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