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温水煮青蛙式”的税改?


作者:熊剑锋  发布于:2011-01-27  

 

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税改,实际上已经在中国的税收历史上多次重演。如同几十年前的个人所得税,开征之处免征额数倍于国民人均收入,仅有少数外国人成为个税纳税人,但是几十年后,人人皆以个税为苦,房产税亦然。

 

房产税如同孙悟空,在万众瞩目中终于驾着七彩祥云如约而至。28日消息,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上海和重庆分别公布了各自的实施办法。其中上海的房产税征税房产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A属于新购住房,存量房不征税B要属于第二套及其以上的房产C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超过60平米。
对于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房产住房,对于超出面积的按照市场评估价值70%,也就是打7折之后按照千分之六的税率征税。同时还有一个豁免条件,家庭子女成年因结婚而新购房可以免征房产税。
这和此前市场的预期相比确实相对温和,此前市场传言上海的房产税税率为千分之八,不管是存量房还是增量房都要曾税。
不少房地产业的资深人士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房产税政策从短期来看对房地产市场并没有太大的影响。
如中原地产华北区域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就表示,房产税试点征收范围及税率低于预期,和“新国八条”相比,眼下后者影响更大。两个政策叠加,已经无法分辨各自影响。我个人看,房产税对今年量价尚无直接影响。
但是切不可被这种温和的假象迷住双眼,很多人轻视了房产税开征性质的严重性。
经济学家陈志武说,重庆和上海推出房产税了,标志行政权力进入新领域。对多数人而言,房产是最重要的财产,针对这个年年收税,应该是件非常非常严肃的事,必须通过正式立法和听证程序,而不是由行政部门就决定。否则,与掠夺私有财产无别。
对于政府来说,在面临全社会大面积反对和质疑的情况下,不论税率高低和纳税对象多寡,能够顺利开征,就是一个极大地胜利。
而此前的种种市场传言和媒体报道,以及政府内部爆料,均可视为一种策略:以放气球的方式试探社会容忍度底限,继之以更加温和的政策,以减少来自社会面的反对和对立,随后再慢慢通过修改税率、征税范围和纳税对象等手段,以温水煮青蛙的方式将房产税逐步推广。
官方消息也已经明确提出,房产税改革试点开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总结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税改,实际上已经在中国的税收历史上多次重演。以社会呼声最高的个人所得税为例,1981年个人所得税开征之初,其免征额高达800元,数十倍于当时的人均月收入,当时人均月收入不过几十元,征税对象仅为少部分外国专家和外商,然而不到二十年,人人皆以个税为苦,恐怕房产税亦然。
这种必然性一方面在于房产税已经被列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卖地终有竟时,地方政府必须找到土地出让收入的替代品,而房产恰恰具备不可迁移等多种适合成为主体税种的特性。【福布斯中文网】本文网址:http://www.forbeschina.com/review/201101/00071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