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不是“靴子”也是“步子”
文/管益忻
备受期待,同时也广为诟病的房产税,终于在今天得到了最终的初步落实,
一个房产税改革,之所以会引来如此之多的争议,并且其论证结果竟然是如此的南辕北辙,说到底还是整个战略与体制上缺失太多和不完善畸重所致。但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土地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发展极不平衡,并且具备某种意义上的强势文化的国度而言,任何一种以在西方实践证明了的、科学、完善的体制机制到了中国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失灵”。当谈到房价的畸高之际,我们知道这是政府严格限制建设用地供给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但即便现在就认识到问题的根源所在并下决心对此做出根本改革的话,究竟要采取什么样的路径选择与具有长期的战略高度的制度安排,都还存在着太多的不确定性。单就集体土地的入市流转这一个基础性的制度变革就面临着极为庞杂的问题与阻力。
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征收范围为本市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中人均超过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房产税到底能否起到预期中的作用,一方面决定于客观上的制度设计科学与否,另一方面也决定于主观上的价值选择是否适宜。不论如何,房产税的试点已然走出了改革土地财政、均衡收入差距的重要一步,应该受到鼓励,也值得期待!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之后,房产税到底能否起到预期中的作用将无需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