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国企下岗失业。父亲56届交大毕业,中国第一批工程师,在2002年父亲逝世后,我上要赡养一再骨折瘫痪动过重大换骨手术的老母亲,下要抚养年幼读书未成年孩子,还要监护身有残疾的哥哥,是家中的支柱。
这家中两个残疾人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家中生存困难,社区、街道对此置若罔闻,漠然视之。我租房居住做生意对家中困难深感压力,向社区街道求助,但地方以我名不正违反计生为由一票否决。国家哪条政策规定违反计生要诛连九族?国家每年财政收入上万亿,有上万亿的钱买美国国债,有上百亿的钱送给非洲国家,可是本国地方政府设置门槛、找借口不解决残疾家庭的生存困难,这让我不能接受,颇费周折我母亲的低保才得以解决。但我们却因此被地方剥夺做人的生存,生命,发展权遭遇地方打击、恶整。因为遭遇恶整我全家生活在麻烦中;因为遭遇恶整开的店子被迫关闭,因为遭遇恶整装修好的,买了新家具、新电器的房子不能居住,不得不三次搬家。因为遭遇恶整我全家没有正常的休息环境,向地方反映该问题,我反倒被抹黑成“神经病”;因为遭遇恶整,本人三次遭遇无辜毒打,被罪犯找借口毒打成头部血肿、多处肋骨骨折、伤残、主动脉积液脂变长瘤,上访维权被地方政府、警匪野蛮非法关押三次,一共49天
2008年7月24日罪犯易炳元受地方政府黑恶势力指使将我毒打成头部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多处肋骨骨折,胸腔内有积液,伤情、伤残有待重新鉴定。
湘潭政府、公安对被害人进一步犯罪的事实与理由
在我被毒打受伤后,窑湾派出所胡付所长等民警充当地方黑恶势力政治工具。知法犯法,公然侵犯、干涉我的人身权力与自由,开着警车无数次拦截搭载我去省医院检查伤情的的士,历时近4个小时,并与窑湾街道综治办书记朱红霞跟踪我到长沙市中心医院干预我的伤情检查。
2008年8月15日我逐级到省政府信访上访维权,被接访的湘潭市政法委政治部,窑湾街道综治副书记朱红霞,窑湾派出所胡副所长等野蛮非法关押疯人院,历时24天。江麓精神医院充当地方政治工具每天强迫给我吃15片安定等精神药物,打精神毒针,湘潭精神病总院(五医院)用脚链手拷把我拷在床上做精神病鉴定。致使被害人我为维护自身权力与尊严用血肿的头撞墙,用多处肋骨骨折伤残的身体绝食自残。在十几天的观察,几十位医生诊断后,医院以未发现明显的精神病状况,达不到医院的收治标准通知窑湾街道给我办出院手续,窑湾街道综治副书记朱红霞强迫我写下不再上访保证书才让我走出疯人院。
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为了做人的权力与尊严,本人从2008年l 2月份起到中央、省、地方政府讨说法。
在区政法委李主任、范书记主持的听证会上得知,窑湾街道朱红霞以政府名义用行政手段,用文化大革命整人那一套反攻倒算整被害人的群众联名材料,用充当政治工具整的毫无事实根据的材料掩盖违法违规的责任,窑湾街道整的“信访答复函”就是掩盖违法违规的事实与铁证。
窑湾街道“信访答复函”上说道将上访被害人我强制关押精神医院的三条理由是:l、群众强烈请求政府关押的;2、法检医院医生建议关押的;3、是家属请求政府关押的。在此我要说明:群众既不是被害人也不是受害者,有什么正当权力要求政府把被害人我关押精神医院?法检医院既不具备精神病的鉴定资格,医生也不是精神病专家教授,医生有什么资格建议把没有伤情治疗费停药的上访被害人我关押精神医院?我的母亲正脊椎骨骨折瘫痪卧病在床,儿子才8-9岁怎么可能去请求政府把我关押精神医院?我母亲对窑湾街道朱红霞整好材料上门骗她签字,不顾近七十高龄身体不适到两级政法委表示强烈抗议与不满.
为此,我与家人到雨湖区政法委与朱红霞对质,朱红霞也当着李主任、范书记的面承认把被害人我关押精神医院确实不是家人请求政府关押的,李主任不仅不追究朱红霞违法违规的责任,反倒拿着一本文件对我说:不怕你上访,也不怕你上法院,你再去上访告政府把你关起来。我打开那本所谓的文件,坐在对面的朱红霞跳起来把我手中的文件抢走,不许我看,我对朱红霞说:你既不承担责任,那就把相关证据给我去上法院立案起诉,但李主任、朱红霞坚决不同意,万般无奈我从朱红霞手中拿了一份群众签字附件,被李主任报警处理。
2009年9月25日上午8:00我与母亲去区政府政法委范书记办公室开协调解决会,窑湾派出所众多民警未拿任何法律依据和证件,也未告知来意在范书记门口未经我允许对我摄像。我上前制止却遭暴力,我赶紧找范书记理论:区政法委通知我开协调会,这些民警这样算什么?范书记答道:我不知道,你莫找我-····然后他就走开了,我随范书记到隔壁办公室理论,却被窑湾派出所众多民警用暴力把我非法拘留,致使我肋骨骨折,左胸壁挫伤,左胸壁软骨发炎,左肩关节扭伤,全身多处青瘀,不仅不给我治伤反倒捏造事实以我在区政法委谩骂、侮辱窑湾街道综治副书记朱红霞将我行政拘留五日,以妨碍执行公务非法拘留10,一共十五天。这就是中央政府信访司下函要省政府信访局协调解决,省政府信访局多次下函要湘潭人民政府解决,湘潭人民政府要雨湖区政府协调解决的结果吗?
龙子巷社区王培琪家故意找麻烦找借口上门毒打我,我脸上、身上都是伤、身上、屋里、屋外都是血,中山派出所怎不将对方拘留?板马路廉租房两个大男人当众侮辱毒打我,板马路派出所怎不将对方拘留?罪犯易炳元的老婆当众辱骂并喊他老公毒打我,窑湾派出所怎不将对方拘留?窑湾街道朱红霞等毫无人性,肆意践踏法律、剥夺人权将这上访被害人野蛮非法强制关押精神医院,朱红霞等严重侮辱、侵犯我人身权力,地方警匪怎不将她等拘留,地方政府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反攻倒算又将被害人我非法拘留。
窑湾派出所野蛮、粗暴、毒打非法关押上访被害人,区公安分局赵局长说:是区政法委喊人做的,你找宋书记···,为了伤情治疗费等问题,我每天忍着伤病折磨,奔波了四个多月,新伤变老伤,对我的生活、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目前我伤病疼痛、胸腔里的血没抽出来令主动脉积液脂变长瘤,身体不适,造成我今天处境的罪犯易炳元,湘潭政法委政治部、雨湖区政法委。窑湾派出所众多民警,窑湾街道综治等地方各方都不承担伤情治疗、经济损害赔偿责任。这实在对被害人我极其不公平。向雨湖区法院讨公道不立案。向市公安局讨公道,不答复,不撤消,不赔偿。
为了包庇纵容犯罪,地方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在2009年8月法院休庭后,地方公安竟将公诉案子民事赔偿标的近30万的罪犯易炳元取保候审,不久前在地方上访时被法院、政法、公安告知罪犯逃跑了,地方公检法以此为借口不结案让罪犯逍遥法外,地方公检法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此违法、违规责任。
地方为了包庇、减轻罪犯易炳元的法律责任,地方区法院、区政法委要求被害人我在地方重做司法鉴定。湘潭中心医院惠景司法鉴定所,避重就轻、刻意篡改、断章取意2008年7月31日湘潭市法检医院伤情简介结论,湘潭市法检医院、省中南大学湘雅的X片及CT片伤情诊断结论,作出减轻罪犯违法责任的司法鉴定结论,对此,本人已向市司法局递交强烈抗议的申请却不答复。向区法院刑庭庭长递交重新鉴定申请也不答复。
请市政法委维护公平.正义关押罪犯易炳元,,协调解决关押到疯人院涉法涉诉问题,协调解决野蛮非法拘留给我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经济损害的费用问题,要求撤销公安野蛮、暴力、非法行政拘留赔偿等,并追究区政法委.公.检.法等机构包庇犯罪,利用职务干预司法,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违规责任的问题。可地方政法委反倒找借口又将康复治疗中多处骨折.主动脉积液脂变长瘤的被害人我非法拘留10天。这是地方贯彻中央周永康书记讲的从源头治理涉法涉诉吗?
为了要地方还我公道,于2010年9月10号我与母亲又到区政府政法委上访,可是政法委宋书记喊来社区两人、街道三人要我上车到街道去解决问题,我看情况不对马上与母亲打车回家,可派出所几人随即上门擂我家的门,惶恐不安之下,赶紧在网上发帖《情况紧急,公安上门》。第二天上午8点左右,社区、街道、派出所开了两台警车侯在我家楼下附近,他们多次打门,打电话骗我们开门,于晚上7点钟左右他们才开着警车离开。从社区、街道、派出所三方行动看,不难测出他们是打算把我关押疯人院,不整死是不可能活着放我出来了。
2010年9月21日我与母亲到区政府讨说法,区常委、纪委书记接访,陪同接访的有区信访局工作人员,街道书记、综治办主任、社区综治员,区信访局拿出地方政府下的红头文件给纪委书记,他看后对我的事没什么表示,只是说:要调查。而街道王书记找借口骗我们到街道去,见我不去他威胁说:你还要到处上访无理取闹还要关、并把你的博客也关了等等。
之后本人又向地方接访的区政协书记、法院领导反映诉求,结果非常让人失望,法院女领导忌讳把自己姓什么,官衔告诉被接访人我,当然更不会听我的诉求伸张正义了。以后想找区政法及区领导反映诉求,他们见我上门不是说要去开会,就是撂下我们自己走人或叫街道接人,根本不给你反映、解决问题的机会,用街道陈主任的话说:要是能解决早解决了。。。。。
公安、政法系统本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可是区政法委以开协调会为借口喊窑湾派出所众多民警野蛮、粗暴、毒打非法关押上访被害人。作为国家公民我们期望社会公平.正义,国家文明进步,科学发展,依法治国,地方依法行政。可是地方湘潭仍在搞文化大革命整人那一套,违背国家政策法规,违背人的道德,良知,迫害、恶整我家,野蛮、剥夺弱势老百姓的生存、发展、生命权,把被打的上访被害人当作畜生、白痴非法关押三次,让社会逐渐丧失公平.正义稳定,,让法律逐渐沦落为欺负镇压弱者的工具。这是什么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
如此违背宪法、国策、无政府主义的湘潭政府就没人管吗?不该让这政府还社会公正、还我公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