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反抗与自由


一个人的反抗与自由

    文汇报22日《副教授拒绝在学术期刊上发文十余年职称未变》的报道,让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加缪的名句:“一个人的反抗与自由”。是的,是一个人的反抗,也是一个人的自由。说他反抗,是他以一己之力,在和高校职称评定和学术评价机制作战;说他自由,是因为他在不合作的反抗中获得了心灵与德行的任我驰骋。

    他是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刘兴林。在校内,他曾3次获得教书育人奖,2次被评为教学优秀一等奖,还有1次被评为全员教学竞赛文科唯一的一等奖,1次被评为研究型教学优秀奖并为全校讲示范课;在校外,他当选2009“评师网”全国最受欢迎百佳教授排行榜第21名和全国魅力教授榜第63名,2009“评师网”湖北省最受欢迎的十大教授。

    但这么一位广受师生好评的教师,直到退休,17年来职称还是被定格为副教授。据文汇报的报道,因为不满一些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登论文的做法,他11年来没在期刊上发表过一篇论文。而没有足够数量的论文,申报教授就不能通过。好在家人理解他,学生们支持他,他没有压力,也不后悔,特立独行。既然改变不了现行的职称评定和学术评价机制,他能做的就是用不合作的态度实现自我的价值。

    他对“学术”有自己的理解。他把自己的成果发表在博客上,迄今为止,撰写的学术论文有50篇,讲义讲稿30多篇,各类教学杂谈80多篇。不少文章的后面跟着网友评论和求教的提问,对提问,有教无类,不管来自学生还是陌生网友,他都在第一时间解答。他因为用博客辅助教学,2009年被华中师大师生评为“感动校园人物”。

    加缪的原话是“人活在这个荒谬的世界上的唯一职责就是让自己活下去,来证明我们的反抗,我们的自由”。刘兴林做到了,在一个荒谬的机制内,他留下来了,证明并实现了反抗与自由。也许有人说这不是反抗,只是消极地不合作。其实不然,不合作就是反抗,这种反抗也许会像西绪福斯一样,推着的那块石头终究要落下,但他推着,改变着,努力着,就是存在着。

    对不合理的学术评价及职称评定机制,社会上早有非议。在3年前,笔者就写过《刊物卖版面,搞完文学搞学术》,指高校教师要评职称,就必须发表多少篇论文。虽然学术期刊不景气,但这一规定下,学术期刊的版面就注定成为稀缺资源,于是一拍即合,你情我愿,你拿钞票,我发论文,管你论文有没有学术价值,只要你出钱,大家一起“搞学术”。而学术刊物的档次和收费档次成正比,一般的是普通价,北大核心期刊要高一些, 最高是CSSCI,那就是天山人间的VIP,也就是“怡红院”头牌的范儿了。

    这真是绝妙的反讽。好在还有刘兴林,他站在别处,站在喧嚣的尘世眺望远方,默默地付出。但他注定是孤独的,尽管他被很多人同情,但他不习惯也不需要别人同情。他的愿望,是积极推动高校尽快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与改革纲要》,改变追求“制造”论文数量的导向,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他的愿望,也是我们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