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敬启者:
1、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
2、用人单位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3、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求农民工交纳定金、保证金,提供担保,或扣留农民工的居民身份证;
4、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给农民工上社会保险;
5、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
6、临时用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报酬;
7、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约定,如果农民工提前解约,用人单位要求农民工向其支付违约金;
8、春节返乡/加班,用人单位劳动报酬的规定不合法;
顺祝新年快乐!
律维文苑工作室
2011年1月2日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归属律维文苑工作室,截至201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