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到期收回也降不了房价


    在房价高涨,房产税热炒,经济管理与调控方式引起各方紧张,尤其是对于未来财产安全感到没底的时候,上海土地预出让申请公告里的“土地期满无偿收回”规定,自然引起了各方高度关注。

     虽然上海方面出来申明说这种处理方式只包括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情况,由于没有说清前后文,是本意想对所有的土地都采取这种方式,还是发现事情闹大后找个理由,就不得而知。按照鲁迅先生“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或者以当前被地方政府损害得越来越稀薄的公信力,以及愈演愈烈的与民争利的倾向来看,这种解释是可疑的。

    但是这一场闹剧把《物权法》出台前后引起热议的土地续期问题又推到了前台。由《物权法》的刻意躲避,到《土地管理法》修订过程中的闪烁其词与姗姗来迟,似乎政府也在犹豫不决。这个问题很难吗?如果考虑经济主体形成长期稳定的预期并使得经济行为更具长期效率,尽快确定续期和续费方式是有百害无一利,而政策的屡屡拖延,使得社会各界对此产生种种负面的怀疑,担心政府要在此问题上进一步与民争利,这种怀疑与担心是无可厚非的,毕竟这些年的政策似乎没有反例。

    就土地到期收回可能的效果,有专家分析说如果真的要求土地到期无偿收回,会引起房价暴跌,这未免有些小看了我国房价的坚挺。在过去六七年里,我们采取了种种手段,从供给到信贷到最后的行政性的限购,也没有压低房价上涨趋势,一个到期收回就能建此奇功?因为我国当前房价上涨的根本动力在流动性过剩上。放出那么多货币,一切可以漂浮之物都会随着货币的高涨而浮起。要降低房价,关键是如何控制流动性,而不是其他措施。就像08年底唯一的一轮下跌,也是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引起流动性下降造成。至少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或者专家出来领功,说自己的哪个政策起到了引起下跌的作用。大家都知道起作用的是什么。

    按理来说,资产未来的价值归属是会严重影响其当前估值。尤其是土地属于完全耐久性商品,它的价值不仅不会随着时间推移最后价值归零,还往往会有所增值。中国的土地产权归属问题一直是不清楚的。《物权法》里说住宅用地自动续期,但是没有讲清楚其续期费用,虽然没有直接剥夺使用者的使用权,但是续费的多少,实质上说明了土地使用者拥有的使用权的性质。可以分析一下续费的多种方式里的两种极端方式:一是无偿续期,那么现在的土地使用权相当于永佃权;二是按照当时的出让金重新缴纳一次,则今天的土地使用权仅仅是租赁权,一次缴纳了七十年租金,每年扣减,到期后可享有优先租赁权。后者这种方式和到期无偿收回的区别仅仅在有没有优先继续租赁的权利。但是对于使用者掌握的资产价值来说,实质是一样的。到期按照当时出让金缴纳的话,支出与土地被无偿收回后重新买地相差不大。

     在没有说清续费的情况下,各种可能性都存在,而且对资产估值差异很大,交易的风险很大,照理这个市场是非常低效的,甚至很少有交易。但是在如此重大事项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大家都瞎子摸象一样,按照自己的理解去参与今天的房地产市场交易,或者大家不约而同地故意不提这个事情,或者一厢情愿地以为会如何处理。在这样一个没有稳定预期的市场里,我们的房地产市场却如火如荼,涨到一线城市直逼纽约,显然,这无法用一个几十年后的资产残值是多少来解释。

    在当前的巨大流动性面前,资产涨价不过就是个击鼓传花的游戏,至于传的这朵花在传完之后是扔了还是烧了无关紧要。大家应该记得世界上最早的泡沫是从郁金香开始的,中国改革初期的兰花的故事也还记忆犹新吧。这些花过一两年后还剩下什么是根本不重要的,只要能在资金运转期间不死掉就可以。更何况土地这样一个要几十年之后才到期的资产,管它到时候还剩什么都无碍今天的炒作。资产炒作必须具备的两个特质:不易变质和供应有限,土地无疑都具备,是资金最喜欢的炒作对象。在绿豆大蒜都可以炒翻天的市场里,一个几十年之后到期收回的可能,是妨碍不了热钱的走向的,它也找不到更好的渠道。

    只要看清了当前房地产猛涨的实质,和其未来价值是没有关系的,否则说明不了迟早要死的花草的炒作,也无法解释不了一年后就要过期的绿豆炒作。而且在没有说清续费方式下,中国房地产一直是这么涨下来了。认为土地无偿收回能降房价只怕是对流动性的特征估计错误。更可怕的是,这种说法被急需各种理由来出台所谓调控措施的政策制定者使用,最后成为全国性的措施,则更是误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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