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各大媒体新闻: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禹州市一农民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昨日,该农民一审因诈骗罪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首先要说的是,假冒军车牌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惩罚。但这里有个数学题,我虽然是读文科的,也觉得不可思议:
3680000/2361=1558元/次
2361/(30X8)=9.8次
也就是说,这农民的车一天跑10次,一次要被收1558元。如果他不假冒军车牌,他就是开车贩卖人口,也不够高速公路收费。这等于法院从侧面向世人宣布:苛政猛于虎!我估计涛哥知道了会扇他们几个耳光。
这个案子里还有一个数学题:
农民拉沙挣了20万元,如果这8个月要正常交路费的话,要倒亏348万元。这不是逼着他去假冒车牌吗?否则他如何生存?
这个案子还有一个更离谱的数学问题,这个问题是一个网友在评论时说的,我觉得说得非常好,特别引用如下:
根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交通厅发布的《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每公里收费0.45元计算,这个农民偷逃的3680000元通行费,需跑8177777.8公里,每个月要跑1022222.2公里,按每月30天计算每天需跑34074.07公里,按每天24小时算,每小时车速达1419.75公里。车速已经可以与飞机相比。
这个社会到底谁更疯狂?到底谁在撒谎?到底谁更幽默?到底谁的数学更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