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两会”传出消息,“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此前也表示,重庆现在实行的房产政策,是“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思路,重点将对高端住房比如别墅等,征收房产税,加以遏制。
针对重庆该项举措,笔者的评价是:初衷很好、目标不明、隐患颇多、进步明显!
如果是主动尝试优化城市魅力:初衷很好!
笔者曾经撰文指出,中国的房地产问题是发生在人口大规模移动的背景之下,由于特殊时期的国家政策区域倾斜以及随之而来的投资和就业区域性差异,造就了“南飞”、“东飞”(可参见《逻辑演绎中国房地产问题真相》《“城市魅力”导致房地产垄断产生、房价上涨》 ),而这种人口移动在经过二、三十年的积累和沉淀之后,除了奠定了目前中国房地产问题演进的基础以外,更重要的是形成了经济发达城市与经济欠发达城市之间的“城市魅力”差异,尽管近年来,国家开始新一轮政策倾斜以推动中部、西部和东北的区域建设,而且中心城市的经济光环背后也隐现“城市问题”,但是,这些还不足于真正改变现有的“城市魅力”差异。
作为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也是西部地区的第一个直辖市,在与一线城市存在既定的城市魅力差异的条件下,能够主动出击,率先尝试解决困扰民生的房地产问题,是一个非常恰当和明智的策略。事实上,在目前一线城市,以房价为核心的城市生活和生产成本不断成为城市魅力的负值抵消其吸引力,但是,由于过快进入恶意垄断阶段,欠发达城市的居住价格也大幅上涨,相对于一线城市的投资、就业、人力资源、人文关怀程度而言,没有竞争优势,所以一时间阻碍了人口的回流。一旦,中西部城市能够解决好以房价为核心的城市生活和生产成本问题,那么意味着人文关怀程度在当下中国最核心的部分得到改善,一种建立在新的对比标准上的城市魅力将发挥人口导引的作用,随之而来的人力资源、投资成本、就业机会等一系列内容都将得到改善。其原理正如当年外资将产业纷纷移入当时并不发达的中国城市一样。因而,如果初衷是主动尝试优化城市魅力,我们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目标不明!
当然,作为尝试,不能一步到位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仅就“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这一具体举措来看,背后的政策意图并不明显。毕竟,围绕房产税的问题有两种取向,一是以解决房价为核心,二是以增加税源为核心。重庆市政府最终会取向哪个核心,还有待细则出台,即便是以控制房价为核心,也存在是执行中央试点的政令,还是真正找到了“十二五”期间突破城市发展瓶颈的经济规律——通过宜居,形成人力资源回流,通过生活和生产成本降低,提升投资吸引力,形成全新的城市魅力,促进城市整体发展。也有待观察。
目标不明,导致隐患颇多!
关于房产税是否能够降低房价,可以参见《请不要妄用“房产税”》 ,而如果作为以税源为核心,不可否认作为新税种,收到税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其导致城市魅力下降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如果税负过重,导致迁出城市,那么相应的投资和高级人力资源流失将会远大于房产税的收益,另一方面,如果税负过低,那么根本谈不到什么补充地方财政,相反,还会成为一种富人标签,就如同黄金镀身,钻石镶嵌的也就只有看时间的名表一样,因为是富的象征,所以备受推崇,聚富而争,不但降不了房价,还会节节攀升。收税的房价上涨,又怎么能期望不收税的房价可以降下来呢?
贵在起步,进步明显!
关于渝版的房产税,笔者认为,解决房地产问题,还需要有学术的突破!但是,与以往房控相比,进步还是明显的。
首先是中央政府以西部城市为试点,来寻找解决中国房地产问题的办法,是符合经济规律和中国房地产问题现状需求的,如果西部城市能够有效解决房价问题,进而产生投资和人口回流,对于缓解经济发达城市房价调控压力,并最终找到符合国情的最优解决方案是有着积极作用的,同时这种回流也符合缩小区域经济差距,全面和谐,共同发展的需求。
其次是重庆市政府,从前不久的“打黑”,到现在的率先试点房产税,可以看出作为西部城市的代表,正在致力于立足城市、规划城市、优化城市、经营城市的新地方政府形象的尝试中,而这种尝试正是西部各地区在面对既成的城市魅力差异时所需要的!
评渝版房产税:初衷很好、目标不明、隐患颇多、进步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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