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国美看上去不美。
黄陈之争浮出水面:身陷牢狱的国美前创始人黄光裕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8月5日,以陈晓为董事会主席的国美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起诉大股东黄光裕,要求他就股份回购中违反受信责任及信托责任进行赔偿。至此,黄陈之争,剑拔弩张,结果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国美管理层和众股东也面临着一个国美历史上未曾出现过的生死抉择。
各家媒体分析得头头是道,但他们分析来分析去,皆离不开一个“利”字。可是,这一事件只从谁掌管国美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这一点看,有点像瞎子摸象,因为这个问题只有时间才能给出答案。
事实上,黄陈之争的核心其实是背叛与反背叛。如果不从这一事件的这个“因”上来分析,只看黄陈之争这个“果”,很难得出一个比较客观的结论,很难理解黄光裕为何如此大动肝火。
陈晓在国美发起“去黄化”,这是黄陈之争的起因。对于黄光裕来说,国美就像他的孩子,无论现在处境如何,他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跟着别人姓。最让黄光裕难以容忍的是,发起“去黄化”的恰恰是当年他一手栽培而且绝对信任的陈晓。
一个是企业的创办者,一个是企业的管理者。他们之间本应该是利益的共同体,但最终却成为厮杀的对象。缘何呢?
其中有一点是可见的,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它导致的一种结果就是,作为公司财产最终所有者的股东对公司只能行使一定的管理权,而公司管理者却享有绝大部分管理权限。所以,作为大股东的黄光裕因为案件不能管理公司的时候,作为管理者的陈晓就能够做出一系列损害大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来,以陈晓1.37%的股份,明显势单力薄,根本没有对抗性。但他却利用国美电器董事长的身份,首先是让公司管理层站队,其次是向小股东发出信函。
事实上,陈晓当初在黄光裕事件后处理资金问题时,就已显露出“越位”的“不职业”。2009年贝恩与国美达成的各项协议中,贝恩不仅要求自己的3名董事进入国美董事局,还要求陈晓任董事局主席至少3年以上。此外,陈晓近日在回应阴谋论传闻时表示,当初曾押上全部身家为国美做担保向银行贷款。在陈晓看来,其在解决国美资金困局上可谓不遗余力,但这些做法恰恰暴露出其没有摆正职业经理人的位置,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绑在一起。这也就不难理解,陈晓后来为什么会在国美发起“去黄化”。因为,在陈晓的心中,背叛之心早已有之。
在道义上,陈晓已经明显失分过多。那么,陈晓的能力又怎样呢?
翻看刚刚发布的国美电器的中期业绩报告,我们会明显发现。与2009年同期相比,2010年上半年主要竞争对手苏宁销售收入增长31.9%,而国美仅为21.6%。在市场总量增长的情况下,国美没有保持必要的增长速度。截至2008年末,国美电器旗舰店、标准店和3C专业店的数目分别为:76家、739家和44家,而到了2010年第二季度末,这个数字为:79家、637家和24家。国美大店、专业店的数量不断下降。不仅如此,国美作为开发二级市场的先锋,经过一年多的大量关店,现在在这些二级市场的先发优势已尽失。
而恰恰就是这位在道义和能力上都明显失分的陈晓,现在却要实施“去黄化”的行动,这于情于理都难以说得过去。
黄陈之争,谁会胜出?我不是预言家,也不是法官,不想在这里做这种无聊的猜谜游戏和评判。但我相信,道义和业绩会给陈晓不小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