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庆对首套购房实行退税政策


     

支持重庆对首套购房实行退税政策

 

    日前,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主城区首次购房财政补贴补助政策”,规定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这个补助年度内,以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限进行退税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9月27日《上海证券报》)

    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的目前,重庆出台的这条政策似乎很有点反其道而行之的意味,因此招来网络舆论的板砖是可以想见的,就连报道这条消息的记者,也忍不住作出点评,认为这“会使当前国内房地产调控面临政策调整的不小压力,可能会刺激国内房价重新恢复性上涨,并将进一步强化市场不再相信房价会真跌的预期”。

    但是,在对重庆这项首套购房退税政策进行批评的时候,我们必须回答一个问题: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的是什么?很多人认为,这个目的就是压低房价,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够买得起房。其实,这个答案并不是很准确,让更多的老百姓买得起房确实是调控的目的,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的路径选择却不止压低房价这一条,甚至可以说,在多项选择中,压低房价只能归为次优选择。这是因为,压低房价虽然很容易获得民意的欢呼,但却面临着两个方面实际的困难,一是政府的权力看似强大,但实际上在干预商品交易价格方面的手段并不充足,行政权力或许可以在短时间内影响价格,却很难突破市场规律使价格长期受压;二是在房地产市场对GDP所产生的强劲支撑作用未曾改变的情况下,房价如果出现大幅度下跌,对整个经济的稳定发展是不利的,当然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会有影响,因此政府对打压房价的积极性其实是不高的。事实上,在房地产调控新政推出以来的5个多月时间里,一些大城市的房价仍然出现了幅度不等的上涨,已经很清楚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显然,为了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够买得起房,政府可以采取更为积极的政策,对首套购房者实行退税就是值得顶一下的政策选项。现在的情况是,一方面百姓购买住房的刚性需求一直没有减退,但另一方面高房价却将许多百姓挡在购房队伍之外。而重庆市推出的这项政策客观上起到了在满足百姓购房需求的同时,又适当减轻百姓购房支出的积极作用。百姓创造了社会财富,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地方政府理应将他们创造的这种社会财富反哺给百姓。除了建造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廉价房以外,向有一定经济实力,希望改善住房的人群退税也符合百姓的愿望。当然,重庆的这个政策是有严格限制的,只有首套购房者才能享受到这种政策。这与1998年上海推出的购房退税政策是有本质区别的。当时,上海推出的这一政策并无购房套数的限制,导致大批高收入者购买了多套住房,不仅造成税收的流失,加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而且直接导致上海的商品房市场出现了疯狂的投机炒作,使上海的房价在近十来年扶摇直上,加剧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现在,重庆只要严格控制政策界限,这一政策的推出不可能重复当年上海市场的情况。

    税收是政府进行经济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但是,在以往的经济工作实践中,政府的退税政策更多地用于企业,特别是用于支持出口企业,而直接向民众实施的退税政策则用得比较少。事实上,诸如出口退税政策的运用,从表面上看提升了我国的出口量,但也加剧了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贸易摩擦,引发贸易纠纷,而且由于外国政府的制裁,出口企业在得到我国政府的退税同时又承受着外国的高额税收,这种退税的实际利益最终是流向了外国消费者,而国内民众却不得不为这种退税而承担增加税赋的压力,以帮助政府实现税收平衡。重庆市切准了民生的需求,将退税优惠直接施予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百姓,这无疑是一种正确的思路,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有人担忧,由于重庆本地居民个人所得税缴纳额度并不高,他们或拥有住房或者即便有退税补贴也买不起首套改善型住房,结果真正能享受这一政策优惠的主体人群并不是本地居民,而是外来的有能力的首套购房者。其实,这种担忧是没有必要的,在今天这个高度开放的社会,城市居民的流动是大势所趋,城市的发展不应该排斥外地居民的流入。况且,根据规定,不管是重庆本地人还是外地人,要享受这项政策优惠,都必须已经在重庆有缴税的规定纪录,为重庆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非重庆籍人士能够与重庆本地居民一起享受这项政策,符合市场公平的原则,也正体现了重庆开放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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