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中村问题 郭陆滩镇问题 固始县问题引起的思考
亲爱的老师,专家,学者朋友们:
《中国农民展现末来》发给你们之后,我本以为会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的,会有利于我们这边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出乎意料,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06年9月23日的《农民合作组织与新农村建设》的会议上,有记者朋友向与会的学者们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三农问题,养活了一帮三农学者,你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党国英、蔡继明两位老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我不同意这种观点,知识分子应该受到尊重。专家、学者们的学术研究虽然只是说说、讲讲,写写文章而已,但他们研究的理论对改善现实社会,对推动历史进步,有一定的推动和指导作用,真理只有越辨才越明;但我希望广大的专家,学者的研究能尽量的接近现实问题,比如说:能围绕我那篇《中国农民展现末来》、《玄中村如何构建和谐社会》这两篇文章发表评论和看法,这两篇文章我已经在有关网站上发表了,请朋友们、并能让你们的朋友一齐用“百度搜索”的方法搜索这两个题目,文章内容自然就会出来,大家一齐来发表议论。不敢奢望你们行为上的参与和支持,只是求你们说说讲讲而已,07、08、09年,我们这边一定要用法律端掉一批无视法律、胡作非为的乡、村干部。需要全社会的配合,中国要改变现状,必须要推动乡、村体制改革,必须要实行“以法治国”,如果你们配合好的话,能够成功的解决玄中村问题,郭陆滩镇问题,固始县问题。就会为“以法治国”做出一个成功的范例,产生历史性的作用,功载千秋,造福国家、造福人民、造福后代。比你们漫无边际的谈有意义的多。
我不是想出名,曾经有一位记者朋友要为我出名,我这样对他说:如果你真的想帮我忙的话,就到我们那里采访,然后再报道一下我们那里的真实情况,这样有助于我做事。
专家,学者朋友们,你们是知识分子,应该有觉悟,有历史的责任感,有民族的责任感;应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但历史的进步需要你们做出一点“举手之劳”的时候,如果你们无动于衷,麻木不仁的话,人民会怎样看待知识分子呢?并没有要求你们做出太大的牺牲,只是要你们围绕具体的、实际的社会问题,说说、讲讲,发表评论和看法而已。
这篇《玄中村问题,郭陆滩镇问题,固始县问题 引起的思考》目前只能作为参考,暂时不能搞到网上,也不便公开的讨论,待玄中村问题,郭陆滩镇问题进入到司法程序后,公开发表和评论才恰到好处,先有事实,后有概念,最有说服力,同时,我们现在只能把一个村,一个乡作为“以法打击”的对象,实行“各个击破”,打击一点,震动一面。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曾经举行过“真理标准”的讨论,全社会一致共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现在还应该形成一个共识:“民主法制”才是衡量社会文明的标准。
希望朋友们能仔细认真的看看我的文章,因为这些不是空洞的文章,而是实实在在的事情,已经做出来的,还在继续做的,将来会产生推动中国民主进步的潮流,我从来不看空洞的文章,更不会浪费你们的时间,要你们看没用的东西,切切!
★玄中村 郭陆滩镇 固始县只是一个缩影
20 世纪末期,中国的法制十分薄弱,官僚尤其是基层政权中的乡、村干部随意违反政策,随意的歪曲政策,肆意的违反宪法,肆意的践踏法律,长期的胡作非为而没受到应有的惩处,使大大小小的官僚们普遍养成了 无视法律,为所欲为的恶习,21世纪的今天,恶习难改!
长期以来,中国都是人治,没有法制,权高于法,法律已经成了权力的仆人,在全世界已经形成的以文明、民主、法制为主导潮流和发展趋势的21世纪,带有中国特色的专权、专制已经与国际大气候、大环境不相适应、不融洽、相抵触,专权、专制越来越没有生存空间了,但是却在中国依然产生着作用和影响。严重的阻挠中国的发展和进步。
20世纪末期,中国人民没有知情权、没有表达权、没有搞议权,自然就没有司法透明和司法公正!大大小小的官僚腐败、贪污、胡作非为是必然的事情。
20世纪末期,中国有法难依、有法不以、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更多的则是执法者犯法,法律对于政府,尤其是对县、乡、村的基层官僚们来说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和规范。有些地方,法律几乎成了一纸空文。
20世纪末期,乡、村干部横征暴敛,敲诈勒索,中国农村的农民负担普遍沉重,据陈桂隶、春桃的《中国农民调查》、周原的《农村农民》、上官云开的《让弱者哭出声》等有关书籍不完全统计,从89—2002年这十几年间,因沉重负担逼死的中国农民不下万人次(有很多是殴打致死的),是美国攻打伊拉克战争死伤的人数的好几倍。这十几年来,中国工人、农民的生存权遭到了严重的剥夺,中国人民的生存底线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中国人民的生存状况极差。20世纪末期的中国人民生存状况的问题,不是贫穷的问题,不是经济的问题,不能用经济指标来衡量。
以21世纪的固始县为例来说明(虽然事情发生在21世纪,但问题是20世纪形成的),2006年以前各乡镇、村滥征土地、乱占土地,乡、村干部私卖土地的事情暂且不提;2006年下半年以来,固始县县委、县政府,郭陆滩镇镇政府未经东街居民、玄中村村民的同意,(玄中村很多村民甚至不知道)把东街居民的住地、玄中村的马堰、赵圩、郭圩、罗营四个村民组的近千亩的土地计划征过来,一部分搞“兴隆花园”的开发工程(“兴隆花园” 部分已着手实施),另一部分卖给台商建工厂(还在计划中,尚未实施);并对东街的居民强行的野蛮折迁。贫困居民许光第家,老太太任德珍被逼上吊至死,很多受侵害的居民多次上访到国家信访局,但没用;县、镇一伙依然我行我素,照干不误;镇干部、镇土管所、司法所、派出所等一群人,不和群众打一声招呼,到现场丈量土地;与商人签下协议并收取一笔钱。公然违法,在群众联合的抗争下,07年2月下旬虽然暂时的停下来了,但从他们的嚣张的气势看,根本不打算放弃,肯定会作困兽之斗的;县、镇一伙狡辩说:固始的经济发展了,城市扩大了,道路修宽了。。。。。。我们有功劳,似乎是经济发展了,城市扩大了,道路修宽了。这些官僚们就有资格无视法律,蛮干胡干。殊不知在“经济发展。。。。。。”的幌子下,发生着多次血与泪的控诉——农民失去土地,工人失去工厂和职业。。。。。。
中国的“某些人” 常以中国的建设成就辉煌、中国经济发展迅速、中国的社会进步显著来炫耀政绩。并以此作为资本强迫人民服从他们的“独裁与专横” 。
中国的建设成就、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国的社会进步归功于中国人民,能是“某些人”的功劳吗?
更何况,如果没有“某些人” 在中国的“独裁与专横” ,中国各方面提高的程度将会更加可观;“某些人” 应该明白,他们给中国带来的负作用远远超过他们给中国带来的“正作用” 。
自然界、人类社会不断地提高,不断地进步,不断地发展,不断地繁荣,是自然进化的结果,并不是“某些人” 的恩赐。
县、镇、村征地的第二个理由是:地卖给台商建工厂,外资进入我们县,不仅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时闲置的农村劳动力可以到工厂打工,地方农民的家庭收入也可增长。
不错!是好事,但在县、镇、村大小官僚们手中一操作,就变成了坏事,他们以19.81元/平方米征地,然后以2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600元/平方米的不等的高价拍卖(活跃地段高价,非活跃地段低价);差价部分被县、镇、村赚取或侵吞了,可以清楚的看出县、镇、村从中牟取了暴利。利益分配非常悬殊,农民们、市民们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
2006年12月份,信阳市市政府颁布了一项规定:凡是信阳市内的出租车,户口和牌照只允许使用8年,期满后政府强行收回,再由政府以每辆20万元的价格公开拍卖。引起了全市出租车司机的强烈反对,12月24日,信阳市的出租车举行了统一罢工,25日,出租车司机们组织起来闯进市党代会会场,要求市委、市政府给个说法,市委、市政府调来了大批警察镇压,双方发生了争斗,部分警察被打,一些警车被砸,很多出租车司机被抓,到现在大部分被释放,少数带头的几个人仍在羁押中。
一个与民争利的政府,能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吗?
这事没完……
由此可见,中国的经济虽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贪污、腐败严重。使社会财富集中到了大大小小的官僚们的手中,造成了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广大的工人、农民的生存道德,社会公正普遍的遭到了严重的践踏,用詹姆斯斯克特的话说:贫困不是农民(在中国还有大批的下岗工人)反叛 的原因,只有当农民(工人)的生存道德和社会公正感受到侵犯时,他们才会奋起抵抗,甚至铤而走险。而农民(工人)的生存道德和社会公正感及其对剥削的认知和感受。植根于他们的具体生活待遇,同生存策略和生存权的维护密切相关。因此,如果不去仔细的考察各地方性的传统和文化特质。不去探寻那些看似琐碎的农民日常行为的丰富涵意,人们对于农民(工人)问题的认识便会误入歧途,就可能将农民(工人)隐蔽的抵抗与积极配合的合作混为一谈,从中作出错误的政治、经济决策,诱发社会动乱。
89----2002年,全国各地都曾暴发过不同规模的抗争活动。“6。4风暴”举世闻名,人人皆知,96、97、98、99湖南、江西相继都暴发过农民运动。2002春季东北的辽阳、大庆暴发了工人运动,这些工人、农民运动虽然因为封锁消息而鲜为人知, 但对21世纪的中国历史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和作用。抗争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工人代表、农民代表是21世纪的精英,是工人利益、农民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才真正的代表着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98年秋征。固始县胡族乡叶台村的农民孙元海因交不起乡、村提留,惨遭毒打,服毒自尽。据当时有关目击的知情人说,孙的头部被严重的击坏,不服毒也很难活,孙死后不久的几天,周边群众要求开棺验尸。被固始县政法委书记梁万祥带来的公、检、法一群人围困,梁一伙公开塞钱给有关知情人。并对其他群众进行了威胁:不许胡说。在孙元海之前,往流镇某村(村名我已忘记)有一位叫张开英的寡妇。膝下两个末成年的女儿。因交不起乡、村提留,被乡、村执法队一伙流氓关押。据说在关押间遭到了流氓的奸污,张开英回家后,含恨上吊自尽(当时走访的材料及其有关证人的证明放在丰港乡中学校长张金刚的家里,邹文珠、高昌峰下达政法警报之后,张金刚的老婆害怕受到牵连,把这些东西全部销掉了),这两起事件究竟怎样。不敢妄下定论,但从事后,固始县政法机关的处理手段上来看, 一定隐瞒了重大恶劣的情节,从《中国农民调查》上看,结合我走访接触到的事实,可以肯定,中国农村的很多地方都曾发生过类似这样的事情。而作为当时的地方政府处理手段和固始县都是同出一辙。不许老百姓说,不许老百姓问,埋没事实,封锁消息,黑恶势力一手遮天之下。掩盖了多少罪行!20世纪末期,中国老百姓没有知情权,中国没有司法透明,怎么能够有司法公正呢?21世纪的今天,中国老百姓能不能有知情权,中国能不能有司法透明是胡锦涛、温家宝为首的中共第四代领导能不能建成法制政府的关键。
孙元海事件后,迎河村的邬文新、张入喜等接连不断的上访,99年被拘留关押。邬文新是在河南省日报社门口被抓的,当时,胡族乡派出所所长曹传林带着乡、村干部和两个警察六七个人,先把邬文新按倒在地,毒打了一顿,并扬言:如果再不老实,就给你搞掉!几个记者朋友拍下了照片,并在一些媒体上进行了报导,不久曹传林受到了撤职处分,县委、县政府、公安局一伙怀恨在心,三番五次的想劳教邬文新等。但因不符合条件。更怕周边老百姓起来闹事。便策划暗杀邬文新,然后以非法越狱的罪名堂而皇之的找到借口,2005年中秋节的那一天,我在邬文新家里和邬文新的父亲、邬文新的大哥详细了解这个事情时。邬说:我们村里有一位农民子第叫邹勇,99年以前从警察学校毕业,分配在固始公安局刑警队,现在是陈淋子镇派出所所长,在我关押期间,他一直在暗中保护我,他曾多次让朋友捎话给我,夜里不管什么人让你出来,你都不要听他们的,关你时间长了,找不到理由,不能不放你。我问邬文新:现在能不能让这位朋友公开作证。邬说:暂时还不行。等他调走。老婆孩子都安置好了之后,他会出来帮助我作证的。希望这一天尽快的到来。
邬文新释放之后,身份证一直被固始公安局扣押着,几年的上访,早就花完了自家的积蓄,还欠了外债。一家人要生活,孩子要上学。到外面去打工,没有身份证,工厂里不要,干其他的因为没有身份证办不了暂住证, 外地不让呆,只能回来。在家里又想不出别的办法,至今邬文新一贫如洗,生活艰难,国家出台有关赔偿的政策后,邬文新、张入喜、李护安等找到固始县公安局要求兑现政策,公安局一直不作处理,邬文新等上访至信阳市公安局局长陈志中,陈志中批示固始公安局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处理,但固始一伙以新官不理旧帐,你们的事情是县委、县政府让公安局这样做的,你们去找县委、县政府,拒绝赔偿。
96年,中央颁布了13号文件,商城县白塔集乡旭光村有一位叫柏泽峰的退伍军人(志愿军、共产党员、转业后安置在乡士管所)向群众宣读13号文件(13号文件本身就要求,广为宣传,做到家喻户哓,其实,很多地方的农民到了2000年以后,还不知道有这样的文件,可见当时的乡、村两级基层政权是如何棚架政策的。中国就算有好的政策,好的法律也实行不了。人民是得不到实惠的。)惹恼了乡、村干部们,他们硬说柏泽峰有神经病,强行押送柏去精神病医院。医院检查没病,不收。商城县公安局才不得又以扰乱社会治安拘留关押柏泽峰,柏出来之后仍然向周边的农民宣传有关政策法律,动员群众依法拒交、抗争。乡、村两级怀恨在心!到处散播柏是神经病,取消了柏的志愿军资格,不让柏在士管所上班了,别人给柏介绍对象,乡、村派人捣鬼,柏到外面打工,乡、村了解清楚后,找到地方政府,给那个工厂施加压力;这个人与党和政府作对,如果你们敢收留他,你们工厂就办不下去。至今(2007年),柏已经45岁了,不仅没娶上老婆 ,还搞得一贫如洗。
20世纪的末期,中国农村中有文化素质,有法律知识,有民主意识的人,如果敢于出来主持公道、 维护和伸张正义,都会遭到种种非难,不好活,甚至不能活。
1999年山西省岚县青年李绿松为改建村小学多次上访无果,贴反腐败标语,被抓进看守所,遭严刑逼供,并割去了一截舌头。黑龙江省绥棱县普通农民王椒荣向当地信访部门反映村里的土地承包问题和干部腐败问题,5次被当地干部强制关进精神病医院,共210天。武汉市轻工业进出口公司职工段昌海1999以来,先后多次举报本单位存在的违纪问题。2001年8月2日,他在湖北省审计厅继续举报时,意外的发现武汉市精神病医院3名医生给自己做的“精神医学签定书”,称他患有“偏执性精神障碍”,2002年湖北省房县小学教师谭荣杰反腐上访被活活打死......
中国人民不是不想聪明,而是不敢聪明。很多人就是因为聪明了,素质提高了,有了民主、法制意识,站出来与黑恶势力对簿公堂,招致而来的飞祸横灾,不好活,不能活,难怪中国有“难得糊涂”之说。
96年,中央颁布13号文件后,中国人民的负担仍然一年重逾一年,成直线上升,征收的手段日益恶劣,作为国家执法机关的公、检、法公然违反宪法、践踏法律的站出来,大张旗鼓的帮助地方政府搜刮、勒索人民,大有跨入21世纪,全面推向21世纪的势头,必须斩断!不能再容妖魔横行!
2002年元月1日,商城县的公、检、法“执法大队”一群人,驾驶着数拾辆警车(其中还有从社会上租赁的)开进了伏山乡枫树村和徐堰村,商城县公、检、法明目张胆的集体违法,去为地方势力抢粮、要钱、带抓人,执法机关公然犯法,老百姓怎么办呢?
警车开进了山沟子里,正是2日两点,农民领袖洪茂轩(共产党员,自卫还击战二级战斗英雄)一声呐喊,埋伏等候在那里的农民们手持棍棒一冲而下,石块、棍子一齐打向这群执法犯法的“法盲”。这群做贼心虚的“法盲”自知理亏,没有做任何的抵抗,丢下警车,四处逃窜,洪茂轩大显身手,一气毁掉了五辆带头的警车,天刚拂晓,周边的农民也赶过来帮助收拾残局,除了放走30多辆社会上租来的车子外,有标志的九辆公、检、法车子全部砸掉。象这样由公、检、法执法机关公然亵渎法律,公然践踏法律的事例,在20世纪末期的中国可以说数不胜数了。
十六大之后,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第四代领导,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制政府。但2005年12月份,固始县公、检、法执法机关,又重演了2002年元月份商城公、检、法,执法机关践踏法律的“闹剧”,又招来了十一辆警车被砸的结果。
行政许可法早已颁布,而固始县县委、县政府,南大桥乡党委、乡政府违法的将南大桥乡境内的郑堂、陈营、八一三村的史河地段,卖给了福建一家开采商开采铁沙。这段史河长期以来不仅是这三个村农民的经济资源,更重要的是他们生存资源。前些年,地方政府勾结开采商对史河的铁沙进行盲目的开采,曾导致史河河道改道弯曲,河内坑凹不平,失去了平坦、顺畅的规则,两岸大堤多外滩塌,失去了排洪的安全保障。91、98两年的特大洪涝灾害,大堤崩溃,史河两边一片汪洋,千家万户的农民身处洪水数日,苦不堪言,这次县、乡两级不顾两岸农民的生存安危,为了钱,把史河卖给福建人开采铁砂,更没有和对史河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地方农民打一声招呼。地方农民理所当然的进行自卫和保护,不许开采商开采,县、乡两级派来了大批的警察、警车、信阳市也以维护稳定为名,调遣了大批手拿盾牌的防暴警察,压制群众。人民怒不可遏,群策群力,对敢于公然违法的大大小小的官僚,执法犯法的警察发起进攻,人民的力量战无不胜,十一辆警车被砸,其他的跑的快,躲过了厄运,陈营村的村民王长军、王长华两兄弟因为是秃头,分外耀眼,在砸车的过程中又大显身手,当时慑于众威,警察们不敢造次,2006年3月26日两兄弟进城办事,碰上警察,被认出并逮捕羁押。要建设法制政府,政府必须首先要用法律来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这却倒好,很多地方政府却频频无视法律,公然的、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制政府已经好长时间了,可是地方政府所养成的无视法律、胡作非为的恶习总是改不了,会不会象狗难改吃屎一样改不掉。可见20世纪末期的地方政府,及大大小小的官僚违法行为之多、渎法程度之深。
2006年2月中旬,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办公会议上强调,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力度,重点查处非法征地,野蛮拆迁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而固始县县、乡、村一伙对政策、法律视而不见,充耳无闻,应该予以从严、从重之查处!2006年11月份,温家宝总理亲自主持国务院办公会议,公开查处了郑州市副市长李新民一伙,非法滥征土地一案。应该给各地方无视法律的官僚们敲了一次警钟。07年3月份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一定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十六大之后,中国虽然步入了良政,但是20世纪末期“暴政”造成的繁多、复杂的社会问题,日积月累的沉淀,给21世纪的建设形成了沉重的“负担”,如果不消化掉,肯定是隐患。乡、村干部奢侈挥霍,贪污腐败,使每个乡、村都欠了大批外债,不让他们乱收了;他们便挖空心思、千方百计的占地、征地、卖地、霸占资源。。。。。。
2003年以来,固始县三河尖乡、陈集乡、城关镇、郭陆滩镇多起非法占地,非法征地,野蛮拆迁,人民群众多次诉之于法律,而固始县法院在地方政府的操纵下,要么不受理,要么胡乱判决;既便是依法公开的判决,也执行不了,法制简直成了儿戏,法律几乎成了一纸空文。
2007年2月15日(就是农历大年28)固始县部分乡村的失去土地的农民,在多次上访无果,法律起诉又走不通的情况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门前集会抗议,要求赔偿,事情还在继续的酝酿之中。
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举步维艰!
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
如何推动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以法规范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行为呢?首先应该认识到中国法制问题的实质!
中国法制问题是上个世纪已经形成的,由来已久!
89年开始,县、乡、村干部为了收钱、收粮,利用地痞、流氓、恶棍打冲锋,从那个时候起,各地农村的乡、村基层政权普遍的、逐步的扶植地方恶势力,使农村的黑恶势力迅速的蔓延,曾经是正直的乡村干部也逐渐的蜕变为黑恶势力,这便形成了20世纪末期的黑恶势力普遍占据基层政权的局面。20世纪末期,“三农”问题异常严重,社会矛盾尖锐,一触即发。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第四代领导看出了苗头,不再继续沿袭上一届领导人的做法,调整了政策,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法制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而李昌平的《我向总理说实话》起到了一定的关键性的作用,使朱镕基总理在艰难的处境中果敢的做出决策,实行了费改税,并做好减免农业税的安排,为胡锦涛为首的第四代中共领导开创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六大以后,中央虽然出台了减免农业税等一系列的好政策,但难以实行和落实,如何去掉基层干部无视法律、胡作非为的恶习,如何引导农民树立、强化民主、法制意识,如何普遍提高农民素质。建立起基层民主、法制的监督机制,从而推动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才是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第四代领导的执政理念,但如何落实这些新举措?
首先,要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村中普遍存在的、根深蒂结的黑恶势力。
强奸民意,搞假选举, 使那些有文化素质的,有科学致富能力的,大公无私的,能够带领大家一起致富的能人,不能顺当的走出来为群众办事,是长期栖身于、寄生于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压抑、摧残、愚化农民的精神、思想,用威胁、恐吓的手段来束缚农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使广大农民不敢参与民主监督,不能用法律的武器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长期栖身于、寄生于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使广大农民对民主选举失去了信心,对法律、法制失去了信任是长期栖身于、寄生于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有人认为,影响、左右基层民主选举的是家族观念和家族势力,其实完全错了;家族观念、家族势力并不是影响、左右基层民主选举的根本障碍。
黑恶势力寄生于、栖身于乡、村基层政权,而县级以上的官僚长期以来,一直充当他们的保护伞,形成了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势力,这就是黑恶势力能够在中国农村普遍的、根深缔固存在的主要原因。
2005年,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在中国召开,对中国的法制建设并没有起到多大的鞭策作用。
★十六大提出了改革要有新举措、观念要有新突破、发展要有新思路,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第四代领导只有彻底的打破“帝本位”“官本位”的旧观念,彻底的清除“帝本位”“官本位”的思想,才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以新思路来实施新举措,建设法制政府,构建和谐社会。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民,历朝历代的封建专制者把中国、中国人民看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和附庸”。灌输盲目的“忠君思想”、倡导“爱国主义”。他们所倡导的“爱国主义”就是“盲目忠君”有人提出“要民主”,就是犯上作乱、大逆不道。这就 是典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帝本位”思想,是封建专制文化的骨髓。
孙中山先生的民主主义革命,从形式上铲除了“帝制”,但“帝本位”思想在中国传统了几千年,在中国人民的意识形态里根深缔固了。它要不断的借尸还魂,借执政者的尸,还独裁与专制的魂。清帝退位不久,马上就又跳出来一个袁世凯,蒋介石曾经追随中山先生,倡导民主、自由,但政权到了他的手里,搞一党专制,独裁中国,容不下共产党,拼命的打内战,后来一败涂地的遁入台湾。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第一代在中国取得政权之后,怎么样呢?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集体的话说中:毛泽东同志由于受长期的封建历史的影响。大搞个人崇拜,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在毛泽东时代,中国人民曾经是从呀呀学语的儿童,至八旬、九旬高龄的老人,时刻不忘“高呼万岁”“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如果谁说一句毛的不是,马上镇压,“共产党象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后来,觉得太夸张了,才改成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等等。与“帝王时代”的“三拜九叩”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政权到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领导人的手里。为了维护共产党的一党专制的“执政帝位”。大开杀戒,“64”鲜血染红了天安门广场。爱国青年、人民的鲜血算得了什么呢?到了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第三代,“帝制”已经腐败到了极点,农民负担普遍沉重,借着工业体制整改的幌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大批工人下岗没饭吃,而大大小小的官僚们奢侈享受。蒋介石、毛泽东、邓小平曾经都是民主“斗士”。一旦到了执政,马上就变得至高元上,唯我独尊了,用历代“帝制的专权”“还治于人民之身”,这就是带有中国特色的“帝本位”思想的体现。
“帝本位”至高无上、唯我独尊。随之而来的是建立起一套支撑“帝本位”的“官本位”体制,自下而上,等级、地位森严,这便有了大大小小的官僚,千里来做官,为的是吃、喝、穿。自古以来,做官便可以荣华富贵,奢侈享受,人人向而往之,一旦做了官,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由人民来贡奉。
正是由于“帝本位”、“官本位”的历史影响和作用,才使中国“专制”“暴力”“再专制”“再暴力”的演绎了几千年,形成了人民周期循环流血的历史。“帝本位”曾经使不少“王室”为了争夺“执政地位”。父子兄弟相残,丧失了起码的“人性”“亲情”。老百姓更是他们争权夺利的“牺牲品”。想起横尸遍野,血流成河的惨状,令人毛骨悚然,不妨问一下20世纪末期的专制者,你们为什么还想把专制全面的推向21 世纪呢?你们真的完全被专制同化了吗?中国几千年流血的历史为什么唤不醒你们的良知呢?“执政地位”真的这么重要吗?你们还有人性吗?
“帝本位”把中国的很多“执政者”扭曲变成了丧失人性,嗜血残杀的魔鬼。为了满足他们的权欲、私欲 、占有欲、不择手段。
孙中山的时代,中国多党并立,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力量较为强大,在政治上占据主导地位。孙中山能够平等的对待共产党及其它的民主党派,实行民主共和,初步地建立了多党竞争、优胜劣汰、三权分立、互相监督的制度。遗憾的是,“民主制度”还未站稳脚跟,孙中山先生就过早的去世了,国民党大权落到了蒋介石的手里。蒋介石容不下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他要实行一党专制,所以拼命地打内战。战争失利,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占据了上风;同样,毛泽东也容不下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也要实行一党专制。一旦占了上风,就不遗余力的消灭蒋介石及其国民党,后来,便形成了互不相容的大陆与台湾分而治之的局面,形成两岸相互鼎立的分裂状态,给中国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为台独势力的崛起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如果将来台湾真的从中国分裂出去,历史责任应该由国民党、共产党来负,而不是民进党,罪魁祸首是蒋介石、毛泽东,而不是李登辉、陈水扁。
蒋介石、毛泽东互不相容,不仅如此,他们分别在各自的党内也排斥异己,高高在上。在他们的专制下,台湾的国民党内的许多人士,大陆共产党内的许多人士,惨遭陷害,两岸人民更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些有很多历史的见证,不容抵赖和狡辩。
蒋介石、毛泽东正是由于受到“至高无上、唯我独尊” 的帝制思想的感染,所以才有了极强的私欲、极强的权欲、极强的占有欲。他们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和一党一派的利益,不惜牺牲国家民族的利益,大打出手,导致大陆、台湾长期分裂的状态。
正是“至高无上、唯我独尊” 的专制思想、理念的引诱和驱使,后来大陆的执政者也被异化为私欲极强、权欲极强、占有欲极强的人间恶魔,为个人的私欲和一党一派的私利嗜杀成性,“6·4” 鲜血就是见证,这些人以牺牲国家、民族利益作为代价来实现他们对中国长期的专制和独裁。
所幸的是,台湾的蒋家王朝的专制政权很快覆灭,今天的台湾已是多党林立、政治多元化了。台湾的民主任何人休想主宰了!
要不了多久, 大陆的专制也一样地覆灭。未来的历史,“专制” 没有生存空间。
上个世纪末期,中国的专制者不止一次地引用孙中山废除帝制后在中国实行多党政治,三权分立遭到失败的这段历史作为历史依据来证明中国不能实行多党制、中国不能实行广泛的民主的说法。他们叫嚣:多党制,三权分立不是没有在中国试行过,后来失败了。这就证明,广泛的民主在中国走不通,中国不能走多党制的道路。至于为什么走不通他们没说清。他们只说所然,而不敢说所以然。
在全世界高度民主的今天,中国为什么不能实行多党制,正是因为中国的专制势力根深蒂固,加上一些私欲极强、权欲极强、占有欲极强、手握重权的“专制恶魔” 肆意横行。这些“专制恶魔” 只能横行一时,而不能横行一世。他们动辄以中国历史、文化、经济、传统等因素作为理由,把中国专制的顽固、把中国人民民主意识淡薄、没有民主能力,只能服从他们的专制,完全归结于客观。不禁使人们想起中国的战国时代的晏子使楚时留下的“楚人善盗” 的历史典故。
中国人民缺乏民主意识是中国的水土问题吗?中国的执政者有极强的私欲、极强的权欲、极强的占有欲是中国的水土问题吗?非也!
长期以来,中国的执政者(孙中山除外),使用两种文化极端的手段,一方面实行文化摧残手段,愚化中国人民,使他们丧失了自我存在意识,缺乏民主信心和民主意识;另一方面,强化“至高无上、唯我独尊” 的执政理念,引诱、助长执政者的私欲膨胀。把执政者异化为专制的恶魔。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民与专制者的两个文化极端——软弱和强权。造成这样的结果,主要是历史上的人为因素,而并非历史上的客观因素。不是水土问题。美国人、英国人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同样不是水土问题,主要是“人” 的问题。
长期的封建专制已经造成了中国农民精神世界的严重生理缺陷。20世纪末期,手握重权的专权主义者,变本加厉的沿袭封建专制的做法,推行奴化教育,欺骗愚弄人民,用文化高压、思想高压的手段束缚着中国农民的精神、意志、思想道德。中国农民怎么能够提高素质呢?更谈不上提高民主、法制意识了!
专权主义者为了维护他们至高无上的地位,一直希望着广大的中国人民是一群不懂民主,没有自我意识,只能按照他们设置的程序进行操作和活动的机器人,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凡是涉及到西方民主、多党政治、三权分立等学术课题,一律被禁为雷区,不许研究和探讨,不许中国人把中国和世界上民主先进的国家相比较,目的就是不让中国人能够全面的、深刻地了解民主、认识民主,他们一直希望着中国人民永远是一群糊涂蛋、傻瓜。他们曾经不断的叫嚣: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但中国人民是世界上人口素质较差的国家,人民需要我们进行统一管理,不然中国就会大乱。在国际社会普遍要求文明、民主、尊重人权的呼声中,这些人一直以尊重中国的历史、文化为借口,说什么:世界是五彩缤纷和绚丽多彩的,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受其历史、文化、经济的制约,不同的国家可以有不同的人权和不同的人权观,妄图使他们剥夺人权的行径得到全世界人民的默许和认可,以达到封建专制在中国长期的、历史地合法下去。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历朝历代的专制者,一直倡导这种文化理念。20世纪末期的专权者,不顾全世界人民的反对,继续推行这种专制的做法,中国是个幅员辽阔的大国,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提高全民族的素质,靠精英集权,靠人治,不仅没有民主法制,没有良政,更谈不上经济腾飞,民族振兴了,专权主义者的小聪明只能误国误民。只有树立中国人民的民主、法制意识,使他们对民主、法制充满信心,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才能进步,中华民族的复兴事业才能成功。
到了20 世纪后期、末期,中国的继续专制和严重腐败,越来越激起了全世界人民的强烈愤概,国际社会一致要求中国政府改善人民的生存状况,尊重保障人权。因为中国的专制和腐败,不仅使中国缺乏文明、民主,丧失法制;更严重的阻碍了中国的发展、进步,从而影响了全人类的进步和繁荣。中国某些人的专制,剥夺人权的行径是向全人类的公理与正义挑战的行为。21 世纪的中国将是人权解放 的主战场,中国人民则是人权解放的主导力量。
作为以胡锦涛为首的第四代中共领导,应该认清前车之戒,深刻的反省,中国为什么造成分裂,台独势力什么可以有生存空间。根本原因就是中国的专制,20世纪末期的专制者剥夺人权的行为恰恰是给“台独”势力不断的拓展生存空间制造有利条件。“台独势力”可以打着“民主”的幌子,取得广泛的同情和支持,中国的两个“独”最可怕,一个是至高无上的“独裁专制势力”,一个是“制造台湾独立”的“台独”势力。而“台独”势力恰恰是“独裁专制”势力派生出来的,中国如果没有历史上根深蒂固的“独裁”,就不会有今天日益猖狂的“台独”。
是历史把中国的“人权解放”与祖国的“和平统一”挤到了一块。
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第四代领导,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以改从前的“一党至高无上,唯我独尊”的夜郎自大的姿 态。平等的对待其他民主党派,这才有国民党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的大陆访问,不仅孤立,瓦解了台湾岛内的“台独”势力。也取得了国际上一片好感,更为重要的是,赢得了全中国人民的一致拥护和爱戴。面对胡锦涛第四代中共领导的进步,那些一直妄想使中国一直的陷入在“专制”泥潭的某些人,应该忏悔吧!
正是由于“帝本位”“官本位”的现实影响了和作用,20世纪末期以来,中国贫富 悬殊,两极分化, 96年以来。固始县副科级以上的干部都在固始城关镇建有私人别墅,好烟、好酒、豪华型家具、银行里有存折、腰包里有钞票,这些财产来自何处。周大伟(原县委书记)、徐宝嘱(原粮食局局长)、张文忠(原财政局局长)把固始县搞亏了几个亿,他们几个事发后,追查出来房产、财产、钞票、存折据说是上千万,有的说是几百万,究竟多少,从他们事发到2007年已经好长时间了,政府为什么还不公布具体的调查处理结果,还固始人民一个知情权!杨山煤矿的工人们,几年的工资没拿到,而矿党委书记李生阳,在方集镇建了那么大的一片房产搞开发。杨山煤矿的工人曾多次上访市、省、中央,但最后还是让周大伟县一伙来处理问题,作为省、市、中央的官僚们,你们有没有一点责任心,而固始县、信阳市、河南省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人民代表”们,你们是怎样监督的呢?是你们没有监督,还是你们没有监督权,黄中新(原固始县土地局局长)、卢得华(县发改委主任)、李如定(黄开办)据说才贪污几十万,有的说是几万,因为贪污的不多,加上牵扯的人太多,怕影响政府形象,所以不便追究,因为追究出来政府没法收场。大批下岗工人穷的住没窝,吃饭没米、没锅,不能管,因为这样的穷人太多,要管起来。政府财政吃不消,大批的一贫如洗的下岗工人与为数不少的奢侈享受的官僚形成的强烈反差,鲜明对比在中国人的感觉里,已经是不以为然,司空见惯的现象了,说明了什么问题?
北京市有一个“有名的上访村”,很多媒体大致都是这样描述的:成群结队的、衣衫褴褛的上访者,他们忍饥挨饿,逢头垢面聚集在那里,祈求“青天老爷们”为他们伸冤。照片上展示出:炎热的酷夏,寒冷的严冬,这些含冤负屈的弱势群体,或拥挤在潮湿、低矮的公棚里;或露宿在路边、桥度下......在这种非人生活的环境下,有没有饿死人、病死人、热死人、冻死人的事情发生?肯定有!高官大员们都在北京,你们知道上访村这个地方吗?被逼走投无路的底层人民的悲惨遭遇,与高官大员们歌舞升平的盛大典礼,如果能够同时展示在一个画面的话,人们能做如何感想呢?
正是“珠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难道政府不能多追缴些贪官的“赃款”来救济那些贫困交加的人民吗?不能!因为政府首先要维护“官太爷”们的“经济利益”,宁可很多人民吃不上饭,也要让绝大多数的贪污的不算多“官太爷”继续“贪”,(只要别贪得太大,随大流)难怪中国自古以来人人都想“做官”。
2005年,各乡、镇七站八所兼并,撤乡,并镇,并村,精简机构,多余的“官太爷”按理说应该下来,但他们不走,还要闹事,他们以为自己是“官”,“天经地义”的应该吃贡饭。长期以来各基层行政村的村干部之所以不容许农村搞“真正的民主选举”把自己选举掉,目的就是要长期在基层政权中寄生下去,吃香的,喝辣的……
这些都是带有中国特色的“官本位”主义!
“专 制”虽然有相当强的同化作用,但清者清、浊者浊,寇准、海瑞、包青天,20世纪末期,第三代中共领导人里面,又出了一个“朱清天”。
朱镕基,人民的好总理,“出污泥而不染”全世界一致仰慕,有口皆碑,面对中国自下而上的严重腐败,这位“清天大老爷”也感到力不从心,只得哀叹:“只要老百姓不骂我是贪官,我就算烧高香了”。这位好总理,虽然没有治好中国的腐败,但他有颗“爱民如子”的心,在他御任之前,已经做好的费改税,减免农业税等其他各项改革措施的安排,为胡锦涛,温家宝第四代调整政策打下了基础,开了个好头。这位两袖清风,钢直不阿的好总理必将流芳百世,标榜史册,他不仅仅是第三代中共领导中最杰出的典范,更为重要的是为今后的中国执政者做出了楷模,和朱镕基相比,那些双手沾满血迹的独夫民贼,侵吞国家资产的巨贪,却相形见绌,这些横行一时的败类,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受到历史的审判:
正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古代的中国,资源条件不比周边的国家差,应该说,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资源条件都好,但是,历经几个朝代,到了晚清,其他的国家强大了,中国的却落后了,贫穷了,任人欺凌和宰割,为什么?就是因为中国长期的专制,中国的“帝本位”“官本位”长期的泛滥,严重的摧残了中国人民的精神、意志,束缚了中国人民的聪明才智,使人民的潜力不能充分的发挥出来。人是发展的第一要素。如果“人”的潜力受到扼制,得不到充分的发挥。再好的条件资源也是白搭。中国的“执政者”应该多多回顾一下鸦片战争、甲午海战,日本全面侵略中国的历史。从中吸取惨痛的历史教训。
二战结束之后,日本变成了原子弹轰炸之后留下的废虚,战争的原因,使日本男性公民大大的减少,年轻的女子能嫁上一个六十多岁的男子已经是很幸福的了;毛泽东为首的中共第一代领导在中国取得政权之后,当时的中国虽然同样经历了战争的严重创伤,但各方面资源条件和日本相比还是优越于日本的。发展到了今天,日本的经济总产值早就超过了中国。究竟是什么原因,就是因为中国实行的是“专制”。而日本奉行的是“民主”。“专制”束缚了中国人民的聪明才智。压抑了中国人民的上进心,使中国人民的素质不能与时俱进的提高,从面扼制了中国的发展潜力,日本的民主政策使日本的国民素质与日俱增的提高。从而使日本的经济高速腾飞。
谈到中国发展不如人时,中国总有些人常常有这样的借口:中国的发展是因为受到历史和现状的制约,要尊重中国的历史和现状。
中国的历史是什么?
中国历史就是封建专制,是愚化教育,中国历史从来不想让中国人民聪明、有民主意识,没有民主意识的人民能聪明吗?能够不断的进化吗?说到底,中国历史就是不许中国人民进化和发展,少数人的所谓的“尊重中国历史”就是要继续沿袭中国的专制制度,专制文化,墨守成规的继续封固中国人民的民主意识,自我意识。
尊重中国历史是什么?
尊重中国历史应该是推动中国历史的进步,这就需要否定中国的专制历史和专制文化;而不是继续沿袭中国的专制历史和专制文化。
中国的现状又是什么?
中国的现状就是人民的民主意识不强、法制意识不强,没有法制的社会,没有政治文明的社会,人民不能用法律的武器有效的保护自己,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的行为严重失范;大大小小的官僚无视法律、胡作非为,贪污腐败严重;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少数人的尊重中国的现状,就是要继续维持这种现状。
尊重中国的现状是什么呢?
是要改变这种现状、谋求发展而不是继续的维持这种现状。
★能否切实的、卓有成效的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检验以胡锦涛为首的第四代中共领导能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标准和尺度。
邓小平曾经说过,我们不仅要搞好经济体制改革,还要搞好政治体制改革。因为,光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邓小平特别强调:我们所有的改革能否取得成功,最终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搞不好的话,我们所有的改革成果可能会毁于一旦。邓小平的话应该引起全体中国人民的深思。切实的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的行为体现,20世纪末期,中国发生了严重的问题,正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顺序颠倒,本末倒置;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能同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声高,成效少;不能与时俱进的及时跟上,不到位。中国的经济虽然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远远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果,和世界上发达的国家相比,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的慢了,别人发展的快,我们发展的慢,因为我们没有他们的体制好、没有他们的制度优越。而且,中国的体制上的弊端,先天的注定了中国的经济运行是畸形的,不健康的——特权可以使某些人侵吞国家巨资。不是有那些曾经手握重权的人物们,让自己的子女经商办企吗?他们的钱是从哪里来的?不言而喻。陈希同、成克杰、刘方仁、程维高、张二江、慕绥新、田凤人、陈良宇,还有固始县的周大伟、徐宝嘱、张文忠等,这些小贪因为长期明目张胆的乱搞,才浮出了水面。而大多数的贪官,特别是那些手握重权的巨贪,因为手段高明,还在继续的、逍遥自在的“贪”。胡锦涛总书记在阐述建设法制政府时,曾要求“少数领导”要遵守宪法,这些“少数领导”是那些人,中国人民都心知肚明,这些人因为曾经手握重权多年,在中国已经形成了根深缔固的庞大势力,他们虽然不在其“位”了,但还能操纵其“政”,目前来讲,中国的法律拿他们没办法,动他们不得。他们曾经让中国在20世纪一直陷入在专制的泥潭里,并一直妄想着:让中国历史地专制下去,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邓小平曾说过,稳定压倒一切,中国人民、世界人民都希望稳定,这些人动不得就暂时的不要动,免得惹恼了他们,凶相毕露,再现嗜杀本性。中国有这样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而是时机末到,萨达姆的覆灭,已经给他们敲响了丧钟!将他们绳之经法,进行审判的日子不会久了,应该是指日可待了,中国人民要有耐心的。
20世纪末期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纷纷破产,使许多官僚又趁机的大捞一把,借着改革,重组、破产的幌子,暗箱操作,使国家、人民的资产流到官僚们的口袋,大批的下岗工人失去了生存资源,吃不上饭,固始县轴承厂、固始县杨山煤矿、麻纺厂、化肥厂等许多国有企业,不仅设备没有了,厂房没有了,连地皮也没有了。大批的下岗工人至今不仅拿不到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也没有,甚至于几年的工资都没拿到。巨贪、大贪、小贪吃喝玩乐,奢侈享受。他们却道貌岸然的,大会、小会不断的作反腐倡廉的报告,签发措词严厉的文件,禁令。好像不断的在加强惩治腐败的力度,因为专制先天性的不足,使民主、法制缺乏应有的司法保障和监督机制。换句话说,在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第三代不可能形成一个独立的机构来强制执行法律、法规,具体的民主,法制的机制在专制、特权的体制中严重的缺位,有的甚至是完全的缺位,那么,就算有一些能够体现民主法制的法律、法规,一开始就因为没有制度保障,不可能得到认真落实,也不打算认真落实,其实法规、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是同一批人,他们往往在制定法规、法律时已经把自己划在规划之外了,专制的特权使这些人可以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
当腐败越来越严重的时候,能够做到的就是以惩一儆佰的方式,处理几件大案、要案,能够查处的能有多少呢?漏网之鱼多着呢!更何况是一张破网、烂网呢!
再就是搞道德教育,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认识,防腐拒变,落网的贪官们便可以以“放松了学习”作为忏悔之词,提倡道德教育,思想建设能够代替必要的政治体制必改革吗?清正廉洁,防腐拒变,要依靠民主、法制的监督来实现、保证。而民主、法制又只能依赖于民主制度、法制制度来维持和保障,用道德教育来代替、支撑民主制度的保障,是异想天开,也许是出于宣传的欺骗吧,西方的政治哲学和制度安排中关于“权力对于一切人具有腐蚀作用”的著名假设,关于对道德自律的怀疑,关于权利制约权利的政治经验,在实际操作的层面上,不仅没受到应有的重视,而且由于属于“西方民主的那一套”被放在了一边。
中国的改革,应该是政治体制改革在其先,经济体制改革在其后,在政治体制改革逐步根除体制上的弊端的基础上,相适应的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要做到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相辅相衬,有机结合,经济发展才能够稳步的递增;而20世纪末期的经济体制改革是在政治体制上弊端没有根除的情况下,单方面的经济体制改革必然造成大大小小的官僚暴露,工人下岗没有饭吃,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局面,给中国的稳定,经济发展带来隐患。
20世纪后期,中国的经济取得了发展和增长,主要是由于开放带来的,而并不是改革取得的,众所周知,中国原来是一个封闭的经济模式,闭关自守曾经使中国非常贫穷。20世纪70年代,中国还没有开放,邓小平的伟大之处,就是在于他使中国开放了,中国突然一开放,大量的外资猛的涌进来,中国的经济随之而来的大幅度的增长,发展。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不是某些人的恩赐;相反的倒是给他们的专制、特权带来了光耀和花环,助长了他们的私欲、野心和自豪,他们把中国经济的发展成果说成是由于他们的专权而取得的,纯属自欺欺人之谈,将来,历史会客观、公正的总结。
开放是引进,而改革是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比开放更为重要;开放虽然使中国的经济取得了增长、发展。但是,政治体制上的弊端还在继续的阻碍着经济发展,使中国的内在潜力不能够顺畅的、充分的发挥出来。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第四代领导以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为执政理念。虽然在许多重大的政策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调整,但长期专制的影响,肯定会给中国今后的民主进步、经济发展造成阻碍和负面作用。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曲折坎坷,荆刺丛丛,为了保证中华民族稳步的、可持续性的发展和进步。政治体制改革应该沿着这样的方向,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一、全民动员,参与法制建设,树立强化全中国人民的 民主法制意识。
建设法制政府,单纯的政府的行为是不行的,必须要有全体人民的积极参与、支持、配合。
世界上高度文明、发达的国家,象美国、英国、日本等,首先是因为民主完善,才有法制完善,但在中国,由于历史的原因,不可能一下子拿出来一个成熟的民主框架来,只有先让政府,人民都能养成遵守法律,尊从法制的思想道德和行为习惯,才能形成民主和民主制度。这实际上就是遵重中国历史的一个体现,美国、英国、日本由于奉行民主才有完善的法制,而中国只能反其道而行之,用“法治手段——推动民主行为——健全完善民主、法制制度”。很多学者提出“民主宪政”“宪法执政思维”其实都应该包含在这个框架之内。
法制健全的程度恰恰是一个国家文明、民主程度的标志。由于中国长期的专制,人治取代了法制,这才使中国大大小小的官僚普遍养成了有法不依,有法难以,随意犯法的恶习,正是由于大大小小的官僚犯法而没有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才使中国人民不相信法律和法制,更不会用法律的手段、法律的方法来解决矛盾和处理问题。“行政干预”使“法律行为”在中国行不通,司法体系的运行不是“法制本身”的运行,而是完全依赖于权力、尊从权力在运行,用“法治手段一推动民主行为——健全完善民主、法制制度”,是用法治手段解决中国民主问题的唯一途径,现在的中国,是不可能用民主手段、民主方式来解决民主问题和民主制度问题的,因为这个时候,没有“民主”,哪里来的民主手段和民主方式呢?
从字面上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应该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但事实上无论哪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不是由人民选举出来的,比如固始:历届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历来都是县委、县政府的全班人马,各局委的局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各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镇长、副书记、副乡、镇长等,真正是地地道道的“共产党员大会”,各级政协会议也是如此。
同时,长期专制的体制具有一定的同化作用,现在就算我们真的用“民主选举”的方式,选出来了一些人进入这样的体制。要不了多久,就会出现这样的两种情况:
1、这些人中间的一些人,因为清正廉洁,依法办事。得罪了很多的人,腹背受敌,四面楚歌,又不愿同流合污,最后干不下去,只得拆戟而归的败下来。
2、另外一些人,看到了清正廉洁的人很难混,于是也顺水推舟、见风使舵,便与胡作非为的人混在一起,这就被专制制度同化了。朱镕基总理清正廉洁,刚直不阿,上任总理以来,立志清理腐败,为人民做主。但他的处境很艰难,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力所能及的惩治了一些贪官、查处了一些腐败,为人民办了些好事。但如果朱镕基总理不理智,不量力而行的话,他不仅办不了那么多利国利民的好事,能不能在总理位置上任期满,尚且是两可之间呢!甚至还会栽跟斗呢!
可见,专制的体制不改,就算真的用“民主选举”的方式,选出了一些为民做主,为民办事的人来也无济于事,换汤不换药,所以,建设法制政府只有在广大人民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之下,才能奏效;同时,广大的人民也只有在用法律,法治手段惩处长期违法的贪官污吏,监督政府 走向法制规范的过程 中。才能相信法律,尊从法制,学会用法,自觉守法,自然而然的融入到法制社会中去。
动员全体人民广泛参与民主、法制建设和发动人民群众起来进行民主运动,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广泛的参与民主、法制建设,是用法律,法制来规范、管理国家,规范、管理社会;而民主运动则有可能是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21世纪中国的工人、农民要用理性的民主、法制手段,来清理长期以来沉淀的历史问题,革除体制弊端;用深刻的文化、思想手段来转变全民族的思想、精神领域的认识观念,把国家建设的文明,民主,繁荣,富强。不同于历史上任何一个推翻专制的革命。
人民,也只有人民才能体现法制精神!
能不能动员广大人民一道建设法制政府,建设法制社会,关键要看以胡锦涛为首的中共第四代领导有没有决心和魄力了。
二、 用自然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杜绝“滥竽充数”,确保“适者生存”;建
立科学的“选拔”公务员制度,废除人为的“提拔”干部的人事制度;转换政府职能,由“管理”走向“服务”。
达尔文的进化论提出三点:自然竟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对自然界生存与发展的普遍概括,是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顺其则生,逆之则亡。任何国家和民族违反自然法则、客观规律只能是失败,走向覆灭。
世界上先进的国家,美国、英国、日本等当初在建立国家制度时,首先就尊重了“自然竟争、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所以他们始终先进;众所周知,历史上的中国正是因为没有“竟争”,才会变的贫穷、落后,到了清末,列强瓜分、欺凌。一个真正代表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的“执政党”不能不总结历史,吸取教训。多党政治暂且不论,这里就中国现有的政府体制进行剖析。在一党专制的体制下,至少应该取消特权,打破框架和模式,逐步健全党内民主、法制;同时,还要着手建立具有自我调节、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增强政府自身的免疫力。杜绝“滥竽充数”就是通过民主、法制的监督机制把那些不学无术、自私自利的“垃圾”陶汰、清理出来;确保“适者生存”就是通过民主、法制的监督机制,让那些有能力、大公无私、真心为民办事的人脱颖而出,走向主要行政岗位,并让他们在工作中自然而然的比较出强弱来,不搞论资排倍。
集权一把权力资 源集中归纳到体制内,对社会形成捆绑绳索的“管理”,由于中国体制内绝大多数人有着严重的“官本位”思想,每一个“官”都在想方设法的争“权利”,争“权利”的目的是为了“管理”。“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益。为了“做官”而“做官”,不是为了搞好工作,服务人民而“做官”,请客送礼,阿臾奉承,为了迎得“上司”的青睐,费尽心机,使出一切手段,时间,精力、功夫都花在“提拔”上,用在争取更大权利上。中国的“官员”都深有体会,“官场”上的经验比工作能力更为重要。“官本位”助长着“官本位”,形成恶性循环,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确立科学的用人标准和制度。
“官”、“公务员”应该是精力能力强,更能服务社会的“公仆”“服务员”,如何把一个心思为争“权利”来“管理”人民的“官老爷”,转化为努力的提高自已工作“能力”来“服务”人民的“服务员”,不能光依靠道德教育,思想建设,提高认识,主要依靠制度的作用。
当务之急是用调整制度的改革形成的事实,强有力的推动观念的转变,这样做,才能事半功倍,立竿见影。
提出“管理”转向“服务”,不是一天、两天了,但一直重在宣传,说说而已,现在应该脚踏实地的做一做了。
三、必须取消某些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有那么一些人,因为曾经手握重权,存在着严重的经济问题,理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老子当权期间,子女经商办企,突然间一下子拥有一个或几个大产业,不言而喻,是对国家资产窃取,应该进行追查。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对这些曾经严重违反宪法,并且有着严重经济问题的巨贪不进行追究,建设法制政府只能是一句空话。
四、限制行政权利
造成腐败的原因往往是权力没有受到必要的限制,权力不但决定经济资源的分配,也决定政治资源的分配,正是由于这些属于社会的公共资源控制在个人手里,有着交易的巨大价值,成为最抢手的交易对象,只要把权利手中掌握的大量本应由社会掌握的资源归还社会,就铲除了腐败大面积发生的土壤,如果我们反腐行动不从限制权利方面下功夫,而只是打击腐败分子,它的成效终究是有限制的。
高薪不能养廉,所有清廉的地方都不是因为那里的公务员有高工资,而是因为那里的权利受到了限制,不限制权利支配社会资源的能力,也限制了占据权利的人根据自已需要随意的修改制度的空间,现在如果在中国某个地方搞高薪试点,必然会产生这样的结果:1、腐败更腐败,原来的腐败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遏止,又助长了新的腐败。2、当发现高薪助长腐败,想把高薪降低下来时。就很难了。很多官僚巨额财产本来就来历不明,给予高薪的话,他们便堂而皇之的说:我的这些财产是高薪积累出来的。反倒掩护了腐败,所以,高薪养廉在中国行不通。
限制权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措施,一个法制政府,首先是一个保障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政府,也是一个廉洁奉公的政府。但就最根本定义而言,法制政府乃是权利受到严格限制的政府,对政府权利的限制是实现其他所有目标的条件,本届政府提出建设法制政府的目标这一过程艰难之处,就在于政府要敢于不断的向社会和公众释放既有权利,这是一个“改造自已”而非“改造世界”的过程 。
建设法制政府,不仅要限制政府的整体和各级组织的权利,具体的领导岗位的权利更应该加以必要的限制,固始县周大伟、徐宝嘱、张文忠一伙之所以能够贪污这么长时间,贪污这么多的钱,就是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限制。
五、精简机构,清除多冗人员.消肿是长期以来体制改革始终没有解决好的问题.
政府体制严重超编,机构雍肿膨胀,是全社会早就认识到的问题了,政府曾经也多次提出过精简 压缩,但每次都是雷声大,雨声小,不了了之,主要原因就是多余的、过剩的人怎么安排,他们要吃饭.所以,中国政府的体制不是管理社会的有机体系,而是收容吃饭的、拿钱的“垃圾桶”.其实,当初在建立政府的体制时,出发点就不是为了客观上达到高效、廉洁而进行编制;主观上很大程度地出于包容那些不能干事,只能拿工资、吃闲饭的“垃圾”,因为这些“垃圾”是“官老爷”,他们有吃“贡饭”的特权。在毛泽东时代,吃“大锅饭”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提出砸烂“三铁”;“三铁”没砸掉,很快的陷入了全面腐败。江泽民上台以后,中国的体制雍肿更是“日进月累”,最后是“八个大檐帽管一个破草帽”。
作为高效 廉洁的政府,它的体制应该是严密 坚实,具有科学分工,科学运转的组织体系,它的组成部分乃至每一个成员,应该都是机体必不可少“部件”.不能是客观需要必不可少之外的人为的安置.聋子的耳朵一摆设.则是中国政府体制中普启遍存在的现象.
毛泽东为首的中共第一代领导人在中国建 立政权之后,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党不仅指挥枪,还指挥政.政府,人大.政协等所有机构,包括各民主党派,说到底都是”党”的代名词.为了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吸收新成员,不断的壮大,壮大之后,都想方设法进入政府的体制.到了以江泽民为首的第三代,中国政府体制已经形成了中央省市,县区乡(镇)村七级,中国的体制,机构复杂繁多,很少有人能说得清楚,这里只说乡.村两级吧,乡镇级除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之外,还设立了七站八所.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乡镇级机构除了没有”外交部”性质的机构外,其他的应有尽有,各个村党支部,村委会至少七个村干部,村以下各村民组还设有村民小组长,有的除了村民组长外,还设一名计生专干。
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么多的乡、村干部还不够用,各个村一年四季度的征粮征款,计划生育活动还要经常雇用一批横行乡里,欺压良善的流氓、恶棍。长期的合作,使黑恶势力与乡、村基层政权形成了平分权利资源,共同享受经济资源的血肉关系,应该说黑恶势力是乡、村两级体制外的隐形体制,黑恶势力当初与基层政权建立的关系时,采取异地合作形成,玄中村的“执法队”是通过外乡镇的村干部介绍来的。同时,张本详、熊大友、姜国保等也给外面的村干部介绍联系恶人,交换使用,安全隐蔽。玄中村的农民们长期一来只见村干部带来一群人抢粮抓人。但这些人姓啥名谁都说不清。
十六大以后,中央虽然提出了乡村体制改革,提出了以法治国,但执行、落实缺乏力度,更是遭到乡村干部的群体棚架,这些长期以来吃香的、喝辣的、胡作非为的乡村干部们第一不许精简机构;第二更不许实行真正的“民主选举”和“乡村自治”。他们妄想永远的维护他们的“官老爷”的身份。
但是,政府的体制应该是高效运作的“有机体”,不能再是“垃圾桶”了。体制改革的压缩、精简势在必行!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精简和压缩”,从基层农村开始,自下而上,用法治手段——推动民主行为,动员广大人民一齐参与,首先用法律严厉惩处,清除长期践踏法律的“垃圾”,在清理“垃圾”的过程中,普遍推广民主选举,实现“乡村自治”,形成民间资源治理民间的组织体系,别无选择!
六、 山西省永济市蒲州镇农民协会的成功经验应该普遍推广。“农会”是搞
好、乡、村自治最好形式,加入“农会”可以提高农民素质,树立强化农民民主、法制意识;倡导“农会”是推动中国农村进步的必要措施。
上面讲过,由于历史原因,目 前农村的基层民主、民主选举,因为严重的缺乏法律、法制的保障,而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其弊端之多是不言而喻的。
用法治手段一推动民主行为一完善健全民主、法制体系,是推动中国体制改革的必须的,不可替代的过程。2006年3月6日胡锦涛在两会上讲话强调:取消一切限制农民创业的政策规定,革除一切束缚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
中国的改革是立体的,全方位的。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倡导农会,开发民间资源治理民间,是改变中国农村现状的唯一途径。
山西省、永济市、铺州镇的“农会”就是一个成功的示范,山西、永济市、浦州镇体制外的“农会”能够取得今天的成绩,因为那里的农民普遍有了民主意识,普遍有了民主信心,敢脚踏实地的干,才能够形成农民集体的自我管理,自我治理的综合能力。如果要使这个“农会”维持下去,并能逐步的发展扩大,必须要由“法治手段——推动民主行为——健全完善民主、法制体系”来保证和保障。这个“农会”使决大多数的中国人感到高兴,并希望这种“农会”能得到推广;但有少数人害怕这种“农会”扩大影响,他们希望这种“农会”马上消失。这些不怀好意的人将来有可能站出来对这个“农会”进行捣蛋。甚至冠之以种种罪名加以取缔。湖南很多地方的“农会”就是因为不断的发展壮大,对地方造成了影响,遭到了取缔和封杀,农民代表们还坐了牢,所以,永济“农会”必须做好准备,应对突然而来的变故,一定要以法律的手段来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维护“农会”的生存发展。
在法制普遍淡薄的中国广大农村,最好能多有一些象山西永济浦州镇的“农会”。这些“农会”可以作为民主、法制的“点”,在“法治手段一推动民主行为一健全完善民、法制体系”综合治理带动下,形成普及涵盖中国农村的“面”,这样做的好处在于:
1、以较小的政治成本,社会成本,经济成本推动农村体制改革。
改革要稳步妥善的进行,中国的体制问题是长期历史形成的问题,不可能一下子全盘端掉,用一个成熟的民主、法制的体制取代,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操作不当,肯定会造成大的波动,给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带来隐患和负面作用,就象医治一个病入膏泽的病人一样。最好的医治方法应该是这样,由浅入深,小心谨慎的做,先控制住病情,不能让其继续蔓延,再把要做的大手术分成几个可以做的小手术,分几次来完成,每完成一个小手术,还要让病人先疗养一段时间,恢复一下体质,再去做下一个手术。如果不考虑病人的实际情况,一上来就给他做大手术,不仅医不好病人,还会把他医死!少数人曾经要求人民尊重中国的现状,应该是这样的尊重中国的现状,而不是维持中国的现状。中国的很多问题要准确的理解内涵。
2、农会的逐步发展、状大、推广、普及,使中国农民形成有条不紊的管理自已,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打破“恶性循环”,走向“民主自治”
大力倡导、创办、推广、普及体制外的“农民协会”,在“以法治手段一推动民主行为一健全完善民主法制体系”综合治理的带动下,取代没有民主法制的体制,填补因体制改革操作不当造成的体制真空。激发广大农民的现代公民人格。把“农村”的“小农意识”转变为公民社会的“公民意识”。
前面讲过,20世纪后期、末期,积累、沉淀的社会问题给21世纪的乡、村建设造成了沉重的包袱。最突出的两个问题:一、养成了乡、村干部无视法律,胡作非为的恶习;使他们至今一直在想方设法、挖空心思的侵占农民利益,“坑农”、“害农”。二、每个乡、村都欠下了大笔外债。为了不让他们再向农民伸手,政府免去了农业税;并对乡、村实行财政支付,固始县每个村一年三万元。20年前的玄中村村干部是:姜国保(村支书)、熊大友(村主任)、张本祥(村文书)、赵国林(副村长)、吴顺延(治安主任)、庄承志(出纳会计)、汪志荣(妇女主任)。20年后的(也就是2007年的今天)玄中村村干部是:张本祥(村支书)、熊大友(村主任)、姜国保(村文书)、因为姜国保不够狠,乡里下达的粮款有时征不上来,所以村支书换成了手段恶劣、道德败坏的“狠人”张本祥。赵国林(副村长)、吴顺延(治安主任)、庄承志(出纳会计)、王芹(妇女主任,张本祥的老婆),汪志荣因为反对村干部利用“计划生育”坑害村民,被他们踢了出来,村妇女主任换成了张本祥的老婆王芹。
05年,张本祥、熊大友等强占村民的土地搞“土地归集托管”(全村被占六百多亩),然后以每亩150元承包给村民耕种;同时,05、06年村干部们又合伙贪污全村30%的粮食直补款,理由是上面给的3万元不够我们用。村民们团结起来进行上访,迫使他们放弃了霸占的土地,退出了大部分的直补款。他们不甘心。2006年下半年,县、镇、村的三级官僚们计划把郭陆滩镇东街和玄中村的马堰村民组、赵圩村民组、郭圩村民组、罗营村民组等近千亩的土地征过去,开发“兴隆花园”工程,并把一部分土地计划卖给台商建工厂。2006年11月份以来,对郭陆滩镇的东街居民实行野蛮拆迁。11月10日,我们组织了拆迁户在204省道抗议请愿6小时之久。
东街贫困居民许光弟,全家九口人,挤在2间平房里,房子被强行拆除后,寒冷的冬季如何生活? 11月11日,许家老太太任德珍含恨上吊致死.
2006年12月16日,张自炎,赵铭楼,张友让,彭帮俊等上访省信访局没有任何结果,
12月底,部分拆迁户起诉到县法院,县法院不受理.
郭陆滩镇干部,玄中村村干部,拆迁队伍自始自终的.间继性的进行野蛮拆迁………
中国还有法律吗?
县、镇、村如此征地的理由是:镇、村欠下了千万元的外债,要卖地还债。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对县、乡、村干部的恶法行为听之任之,查处不力,甚至放纵;很多人认为:乡、村欠了这么多债,不让他们乱搞,谁来还这笔债。大错而持错了,乡、村干部乱搞了这么多年,外债不仅还不清,没减少,而且是越来越重,乱搞来的那些钱都哪里去了?很多以修路、搞基础设施建设为名的强行集资,绝大部分都流进了乡、村干部的腰包。
中国政府里的很多人是基于这种考虑的:既便乡、村干部胡作非为,也要维护他们,因为他们是“党”的基础;不仅要维护他们,还要不断的增强、壮大他们。这就是抓好“基层党建”的工作。
于是,中国就这样的陷入到了恶性循环的状态之中了。
我在山西考察寨子村的“农会”时见到,在“农会”的作用下,村民自觉的集资修路、建校,自觉的实行计划生育,自发的参加文化、娱乐活动。。。。。。而在“农会”未创办之前,村委会曾多次以修路、搞基础设施建设为名,强行群众集资,结果路未修、校未建,集资钱也不知哪里去了。郑冰是寨子村的“农会”会长,郑冰的丈夫是村委会主任,在寨子村,郑冰倍受村民们崇敬、爱戴(也有人攻击过郑冰),而郑冰的丈夫因为是村委会主任,党支部成员,没有村民拥护,这就是鲜明的对比。
将来的中国农村,自发的“农会”必然取代带有“党”的专制特色的“村委会”。
乡、村干部贪污、侵害农民利益、霸占乡、村资源、滥征土地、非法卖地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有效的扼止;并且一定要刹住,毫无疑问!
无视法律,胡作非为的乡、村干部必须要予以沉重打击;并且一定要以法清理和铲除,毫无疑问!
有人担心:实行以法治村、民主监督,村干部们因为捞不到钱,如果都不愿意干了,会不会导致农村组织弱化,形成瘫痪?
回答是:不会的!只要政府不限制农村的民主,实行真正的民主选举,农民代表就会应势而生,带领农民致富,建立有条不紊的农村自治组织,乡、村的组织不仅不会弱化,而且会不断的强化。
有人担心:如果以法清除无视法律、胡作非为的乡、村干部,会不会因为乡、村干部大数量的减少而造成体制“真空”,形成“无政府主义”?
回答是:不会的!只要政府打破保守观念,打破“帝本位”“官本位”的观念,大力倡导“农民合作组织”,自发的农会就会酝孕而生,脱颖而出,“农会”在发展、状大的基础上自然而然的产生乡、镇级以上的“管理体制”。不会形成体制“真空”,不会出现“无政府主义”的情况。
关键的问题要看政府是为了巩固“党”的实力,拼命的维护那些无视法律、胡作非为的乡、村干部;还是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而提高农民素质,开发农民的潜力,推动中国民主进步。
如果政府着眼于前者,不仅限制了中国的发展,限制了民主进步,违背了法制精神;政府也永远的背负着一个沉重的历史包袱,越背越重。
政府能够着眼于后者的话,不仅有利于中国的发展,有利于民主进步,推进法制进程;政府也就可以卸掉沉重的历史包袱。
2006年3月6日的全国人大、政协会上,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取消一切限制农民创业的政策规定,革除一切束缚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事业的社会氛围。
农会在引导广大农民科学致富的同时;强化农民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提高农民的自我管理的能力,这样做其实就是把广大农民的自身的经济资源有效的利用起来,维护其政治资源,既有利于经济发展,又保障了农会自身的体制的运作。比政府用财政支撑乡、村体制优越得多。农会把农村的经济资源、政治资源融为一体。形成了一个经济资源,政治资源相辅相存,共同增长,不断提高的有机体系,这正是中国乡、村体制改革的目的所在。
一定要把山西省永济市蒲州镇寨子村的“农会”全面推广。而且一定要用“法律手段一推动民主行为一健全民主、法制体系”的综合治理方法,才能普遍推广!
周德才: 1383763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