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孝道的新视域


   仲由,字子路、季路,是孔子的得意弟子,春秋时期鲁国人,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孝是儒家极力主张的一种基本思想,仅在《二十四孝图》中,包括子路在内孔子的弟子就有三位。

一、     孝道:一个普世的价值观  

孝慈是中国传统道德中一条十分重要的规范,在中华文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儒家视孝慈为仁、义的根本,“人伦之公理”,认为慈和孝原本是基于亲子之间天然的深厚的爱而为之节文的。可以说,孝道是儒家经典的精神内核。就拿前面所提到的子路来讲,作为一介儒生他却能为了供养父母,赶赴百里以外背米供养双亲。而在这个故事中所体现出的正是儒家人伦思想的精华之所在。

孝不光是儒家学说之基石,而且也是道、佛、基督、伊斯兰等宗教所极力主张的。先秦道教始祖老子主张返朴归真。如《老子、第十八章》有云: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自东汉后,道家思想出现了本土儒家伦理趋同。《太平经》提出了大慈孝顺孝悌始学化善。葛洪《抱朴子、对俗》说: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

佛教认为,父母之恩世莫能报,世人无论如何善待父母都不能报答养育之恩。《地藏菩萨本愿经》是佛门的孝经,因地藏经是十方诸佛必说之法,是菩萨六度万行的真正落实之处。佛陀在涅檠前,为未来众生能报父母恩而宣说了这部经。孝顺父母是菩萨六度万行的真正落实之处,一切菩萨从孝道做起。
   
在佛教中地藏法门是佛教的根本法门,宣讲孝道,是世出世间的根本之道。地藏法门可圆通万法。在八万四千法门中,孝亲尊师,又是最根本的方法。孝顺自己、他人、一切众生的父母。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把人类及一切众生都当成自己的父母,如此善举,自然会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国泰民安,社会和谐。
  
《孝子经》谓:亲之生子,怀胎十月,身为重病,临生之日,母危父怖,其情难言。
  
《梵网经》卷下谓:孝顺乃至道之法,故以孝为戒。
  
《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报恩品》谓:父有慈恩,母有悲恩,若人恭敬供养一百净行大婆罗门、一百五通诸大神仙、一百善友,一心供养,满百千劫,不如一念住孝顺心,故应勤加修习孝养父母,与供佛之福等无差别。
  
《五分律》卷二十谓: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担母,于上大小便利,并以极世珍奇衣食供养,犹不能报须臾之恩,故当尽心尽寿供养父母,若不供养,必得重罪。

对于基督教来讲,它是立足于神权主义的立场上谈论孝道的,孝敬父母是神的诫命,人子必须服从神的意旨,按照神的要求,在神所规定的范围内,被动地孝敬父母克尽应服膺的孝道。在神尊人卑,神人不平等,人为神造,角色神定的立场上论孝道,人的一切在神的掌握中,所谈及的孝道,止于对现世父母。引导父母皈信基督,在主的领域中,一切奉主的指示生活、生存、行事。主张对对父母的爱敬必须在次于爱敬基督之下进行,因为人的祖先是上帝创造的。
  
基督教主张,为人者应行孝道,父母生养鞠育劬劳至极,遵行古圣制规,奉养父母,方不失人伦之理,在世堪为人范,而永古流芳。若忤逆不孝妄为人,必遭天谴!必遭人怨!生前死后,种种报应!在《圣经·箴言》里甚至有这样的警句:“虐待父亲,撵出母亲的是贻羞致辱之子。我儿,不可听了教训,而又偏离知识的言语。”“戏笑父亲,藐视而不听从母亲的,他的眼睛必为谷中的乌鸦啄出来,为鹰雏所吃。”……

在伊斯兰教的伦理体系中,被赋予了特殊的内涵和意义,提升到了信仰的高度:行孝不仅是人道的一种体现,也是接近天道的一种途径。尊老敬老被看作是万善之首,善待父母、孝敬双亲成为每个穆斯林必备的道德修养。

第一,孝敬父母是真主所命之事

《古兰经》说:你们应当只崇拜他(真主),应当孝敬父母。”伊斯兰教把孝敬父母与崇拜真主、感谢真主紧紧联系在一起,从中足以看出的重要性。所以,忤逆父母是大罪。敬畏真主,孝敬父母,这是穆斯林的人格标准。
   
第二,不仅在物质方面、更要在精神方面孝敬父母。
   
伊斯兰教要求孝敬父母,不仅要关心他们物质上缺什么,还要在精神方面善待他们,甚至以仁慈的眼光看父母都是善功。
    
第三,善待亲缘。
    
伊斯兰教要求子女在父母在世时要孝顺,他们过世后照看亲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行孝,父母同样因子女的善行而受到真主的恩泽。
    
第四,根据自身的能力去尽孝。。
    
第五,即使拥有不同的信仰,也必须行孝。

从以上梳理中我们不难看出,孝道不是某一个民族特有的品质,而是一个具有普世价值和世界意义的道德伦理规范。

二、被庸俗化的孝道

   孝文化在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发展历史,它本来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协调代际关系为目的的一种规范。然而,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尤其在明清两代,孝道的某些思想便被庸俗化起来,这在《二十四孝图》里都有所反映,鲁迅先生曾对之进行过无情地批判。

   当然,孝道的庸俗化不利于民族和社会的发展,例如理学要求的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在中国社会的变革中就曾起到过反动的作用。因此,新文化运动一开始就把矛头直指中国的封建礼教,认为它钳制了人们的思想、束缚了个性的发展。此后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儒家思想一直受到主流声音的批判。

   有许哲指出:庸俗化的孝道思想为人所诟病的消极影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愚民性。中国历史上的孝道文化强调三纲五常等愚弄人民的思想,其目的是为了实行愚民政策。孔子也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历代统治者也正是在孝道思想的掩盖下,实行封建愚民政策,利用孝道思想的外衣为其封建统治服务。

  2、不平等性。儒家孝道思想中君臣、父子的关系以及礼制中的等级观念渗透着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的关系表现为上对下、尊对卑的单向性服从,虽然也有尊老爱幼的思想,但长永远在上,幼永远在下。无论是家庭生活、政治生活还是社会生活,豆充斥着扼杀平等的价值观念。

  3、封建性。儒家思想在本质上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思想体系,并成为几千年来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意识形态。在封建阶级处于上升趋势过程中,相对于奴隶制来说,具有进步性。但是,在资本主义开始萌芽、封建阶级处于没落趋势时,儒家思想几乎成为封建阶级的最后避难所。

4、保守性。儒家思想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核心,从政治上来说,在封建社会后期演变成为统治阶级的思想武器,扼杀创新力量,强调对圣贤的思想理念的守成;在文化上就是文化守成主义,不思进取,给中华民族文化蒙上落后的色彩,而且,根深蒂固,即便是在今天,仍然难以肃清其保守性的影响。 
   
西方人对中国的这些伦理思想大都持否定态度,认为中国的孝道只是祖先崇拜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且它只规定了孩子对父母的责任,而对父母的义务却只字不提(明恩溥:《中国人的素质》)。但也有人指出:这些义务虽然给孩子带来了许多不便,但却给老人带来了欢乐和幸福,两相比较后者的价值远远大于前者。因为使老人们晚年的生活幸福美满,使他们感到愉快和舒畅是很不容易的。中国人成功的经验,对西方家庭伦理的改进是一个很好的启发(罗斯:《变化中的中国人》)。

        三、孝道伦理思想的精神实质

虽然不排除孝道思想被庸俗化的嫌疑,但是它的精神实质却是健康的、主要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首先,孝道的本质要求是感恩

“父母者,人之本也”(司马迁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是上帝的造化,所以我们不光要感恩给予我们血肉之躯的父母,而且还要感恩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因为是这个世界提供了我们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夫孝,德之本也”,又“天之经也,民之行也。”(《孝经》)。古代伦理思想家强调,感恩生发出亲子之爱,亲子之爱为仁之本,善推之,则有益于天下之大爱。这种推理思想本身就是儒家孝道所强调的精神实质。

其次,孝道的价值取向是仁爱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爱而友,弟敬而顺,夫和而义,妻柔而正,姑慈而从,妇听而婉,礼之善物也。”这是对家庭道德的规范。而孝道的价值不光在于规范家庭伦理关系,更主要的还在于它尊重生命、爱护生命,《孝经》中提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庸俗的学者只把这句话理解为,个人尊重自己的生命才能做到孝道。可是要知道,孝道的本质是感恩,由感恩生发出人爱之心,这个仁爱,不光是对自己,对自己的父母,而且还要尊重他人的生命,爱护所有的生灵。如果人人都能够如此,这个世界不就康乐太平了吗?

仁爱是儒家基本的道德思想。它有着深刻的道德内涵,仁的核心是爱人,孔子最早以“爱人”解释仁,是说对他人应该同情、关心、和爱护。推而广之,就是人要有大爱之心,正如孟子所提出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故此,传统孝道的价值观遵循的是一种“兼爱” 的思想,韩愈认为“博爱之谓仁”(韩愈:《原道》);张载在《西铭》中也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命题。朱熹认为“爱之理,心之德,并以生释仁。

第三,孝道的核心内容是“教”与“养”

1、教的双重含义

《孝经·开宗明义》篇便提出“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礼记·祭义》中也提出“众之本教曰孝,其行曰养。”从代际传承关系中我们不难看出,孝本身有遵循的意思,即后辈不但要敬老养老,而且更要尊重老人的意志。

但这并不是像一些人所理解的盲目听从,先哲们早就有所规定,“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礼记·中庸》)“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业。”(《荀子·自导》)父慈子孝,这就规定了父母的基本伦理规范是父目必须仁慈。父母之于子女的伦理义务,即是要教之以义方,使之成家立业学会做人,这是慈德的具体表现。否则“爱而不教,使沦于不肖”,这是父母的莫大耻辱。

教的第二层意思是社会的教化,社会有责任规范任何人的行为,孟子说的“长幼有序”即是一种社会规范。只有规范的社会行为才有规范的社会秩序,只有规范的社会秩序才有社会的健康场域。如此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健康发展。因此国家制定各种礼制,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礼制的内核便是孝道。

2、养:一种社会风险防范 

养的基本要求其实就是一种社会风险防范,中国封建思想养儿防老便是其中一种具体体现。在古代封建社会,国家经济十分落后,养老成为很大的社会负担,为了防范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把风险降到最低点,国家大力提倡孝道,把孝道上升为国家意志,以至于后来甚至走向极端化。

    养是孝道的最低要求,“孝有三:大尊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礼记》)“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养也;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所以,养是要规定的,不能像养牲畜那样随便,必须要恭敬、要用心。

最后,孝的三个层次

这里,为了更清楚孝的基本意义,根据它的不同范畴我们将之划分为三个层次:

1、善事父母者(《说文》)

这是孝的最初原意,从古至今的许多说教里,都是把子女对父母的基本义务称之为孝。善事父母是孝的最低层次。

2、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

人不光要善事自己的长辈,而且更应该推及天下之父母,这是孝道的更高境界。

3、循法规律、顺乎自然、孝行天下

孝的内在要求就是遵循规律,这是孝的最高层次。任何人都要遵循规律,遵守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为解决当今世界许多突出矛盾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传统孝道伦理的精神价值就在于它对生命充满着敬重和仁爱,即便在今天这些思想也都是极其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