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今天向公众通报了8个分别涉及企业出资、企业经营、企业治理、企业融资等多方面非公经济为诉讼主体的风险警示案例,旨在引导非公经济主体规范经营,合理化解法律风险。
上海高院民二庭庭长俞秋玮说上海各级法院坚持“重引导、促规范”的司法理念,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结合自身区情、社情,开辟了多元化的服务保障渠道。近年来,上海法院通过指导性案例、规范性意见等形式,陆续推出了有关超市经营纠纷、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等非公经济常涉法律问题的审判规则,统一了裁判标准,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提供了指引,总结形成符合非公经济发展规律的商事审判规则,提高市场规则的确定性,示范、引导非公经济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在通报会上奉贤区法院副院长张汇介绍了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的经验,例如制定了涉及企业间经济纠纷、企业与职工的劳动争议、企业破产、清算、解散等各个环节的11项配套措施,依法帮助民营企业减少经济损失,积极引导涉诉双方共渡难关。
上海法院注重司法保障非公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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