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定价?三万元要了一条命
作者:曹喜蛙
日前媒体报道《18岁小伙撞伤老人无钱赔偿自杀 遗书称“以命还债”》(见《新京报》2010年09月15日),令人惊讶!
据说,小伙子生前性格很开朗,和人什么话都说。他很老实从不惹事,没想到撞人后想不开就喝药了。
廖珍平,四川人,18岁,生前在一家饺子馆当厨师,和父母住在北京丰台区郭公庄村。
十八岁,多少人愿意花钱换回的美好年华呀,就这样结束了,就为了区区三万元的债务这样自杀了。事发后,小伙父母起诉老太的5名亲属,称儿子被逼身亡,索赔76万余元。被告方认为,其与死者自杀无关,不应担责。
从老太家属索要3万元,到小伙家属索要76万元,这是一个什么样的道理呀?这生命都是由谁来定的价?为什么同样一条命,小伙子认为他不值3万元?为什么同样一条命,家里人要索要76万元?
3万元不重要,76万元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此青春年华的18岁小伙会为了几万元的债务,就去自杀?其根源到底在哪里?教育?家庭?社会?谁之罪?
小伙子只因为还不起3万元,就去自杀,说明在他的心里对这个社会,对这个国家,对这个家庭,对这个城市,对这个民族,都很失望,所有的人情、亲情、族情、国情等在他眼里都不值得他去痛苦的担当,区区3万元的债务就能让他毅然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可见他的失望……
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那是指人没有担当、没有信仰的时候,但凡有点牵挂的人都不会那么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我想说,我们的教育、家庭、社会等肯定都出问题了,尤其价值观的问题相当的严重。有关人生的价值观问题,肯定被大多数人忽略了。所谓人生如梦、草木一秋的旧观念始终如幽灵一样与我们的青年一代牵手而行,在他们心中除了自己还有没有社会、族群、家庭、国家的一席之地?
我们的教育就是高考、发证,至于有没有教育出合格的人它不管,推向社会。我们的社会就是认钱、认权,至于还有没有其他的意义它不管,一条命的定价物价局不管,推向家庭、法庭。我们的家庭就是吃饭、穿衣,什么是生命的真谛、出息它不管,只担心给父母丢不丢人、长不长脸。
小伙子走了,其实很可爱,至少他敢用自己的生命去承担自己的过失,尽管为了区区3万元债务很不值。
小伙子走了,其实很可敬,至少他努力的用自己的独立人格去对话、了解,尽管为此他把事情搅得更是一锅粥,给亲人、给受伤者、给社会带来更多的负面作用。
可爱、可敬的小伙子呀,一路走好,小心别再“撞”上什么……
2010年9月15日于北京成寿寺
附:《18岁小伙撞人自杀遗书摘录》
1 今日起,我与父母断绝关系,与亲戚朋友断绝一切关系,无须(编者注:需)人证。
2 警察同志(大哥,叔,大姐),我今天是自杀,不是他杀,因我无钱还清欠的钱。我在次(编者注:此)了结我的生命。警察同志,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尝(编者注:偿)还。希望我的命能尝(编者注:偿)清。我监护人也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
3 爸妈,对不起,我没钱还他们,只能用生命来还了。我给警察留言了,如果他们(编者注:指王家人)告你们,你去找警察要遗言。我好无能啊,我有好多话想和你们说,可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