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近日接连读到两则关于对中产阶级的收税问题。一曰:美国总统奥巴马8日发表演讲,公布对中产阶级和企业的一系列重大减税方案,他计划明年税收中80%将由年收入逾100万美元的富者负担;其二,在中国社科院10日举行的财税改革研讨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直言,个税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十五年来只闻其声不见行动的情况恐怕仍要继续,改革近期仍无望。(9月12日《济南时报》)
我们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不断上涨,今天拿着二十元小钞去菜市场,还勉强能提回三四斤猪肉回家打牙祭。可一觉醒来,第二再去市场一看,乖乖,二十元只能提回一斤半猪肉了,这种民生感觉谁都觉得难受。一边是“吃住行医教”成本像着了魔似的一个劲地往上飙升,另一边却是自己的钱口袋N年不涨。而被公众诟病多年的2000元个税起征点,竟可以安然地像被铁水凝住了脚步一步,至今立正稍息、原地踏步。特别是,个税应尽早按家庭为单位征收的民意诉求,一直停留在民间的茶桌之上,难以上行。即便众议哓哓,仍让个税改革问题久拖不决。
说白了,这是公共政策拟制程序与路径的多重悲哀,当然更是老百姓的不幸与无奈。现在,一个每月2000多元工资的劳动者,勉强还能填饱自己有肚子,即便其家中还有四个人未就业,他依然每月得交个人所得税,你说:这公平与合理吗?如此不公的个税政策,居然还能维系15年之久。我们只需放眼全球,估计已算一大奇闻。我们的一些权威机构与权威人士不断挂于嘴角的那句“与国际接轨”,其实所接的只是对自己有利之轨,对部门和局部利益受损的国际接轨,总是遮遮掩掩,几年找不到对接的缝口。美国富人成为纳税主体,八成的税收由百万富者担负,而我们却连续多年,占七成的个税由工薪族所包揽。
美林和凯捷2008年曾发布的《亚太财富报告》指出,中国万分之三的富人拥有的财富高占GDP的60%,是全国财政收入的3倍之多。但对富人所征之税却一直微薄。处于中间阶层的工薪族年入不高,缴的个税却比老板高出一大块。现在的企业主,住公司名义下的豪房,用公司名义下的豪车,甚至开公司名义下飞机,衣食住行教医等,都以公司名义支付。因个人不领高工资,便不用缴税。而公司上述的花费便通过“关系”被计入营运成本,可在利润中扣除,所以等于公司的算税基数又小了。
公民渴望的是个税在征收中能以人为本,让个税抵达“宽税基、严征收”之要旨,尽快减轻工薪族肩上的税负,将其转到真正需要大量缴纳个税的富人身上。无疑,这需要权威机构来一次意识革命,尽快在政策的高端注入危机与公平意识,并让各阶层特别是工薪阶层充分主张权利;再行打破原有技术性屏障,比如国家公民财产信息技术设置,在这个平台上,任何权力难以遁形。于此,美国连续为中产阶级减税便是一面镜子,照出我们的个税革新意识的疲点。而国际上通行的现成办法颇多,我们不妨采取有取舍的“拿来主义”的办法,可以降低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