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六年获利二百亿咋敢说不存在收回风险 刘效仁
泛海建设在北京东四环附近购置的4块土地闲置6年,期间5次调整建设规划。按约定,泛海国际二期项目原定2005年2月开工,2007年5月竣工,但至今仍未开工建设。据估算,在这6年期间开发商仅靠坐收土地和房地产自然升值的利润就超过200亿元。有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期向银监会提供了一份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情况表,银监会将根据这份“黑名单”做风险排查,其中80%的闲置土地可能被收回,泛海建设上述4块土地在列。对此,泛海建设8月3日发布公告称“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风险”。这未免让人疑惑,泛海建设咋这么有把握,有底气呢? (2010-08-07新京报)
国土资源部提交给银会的涉及全国1457宗闲置土地的统计表显示,北京、广州、海南、江苏等地成为闲置土地“重灾区”,70%以上闲置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去年底,国土资源部就曾通报说,目前中国闲置土地的房地产用地多达一亿平方米,约占中国年度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的七分之一;而上海某房地产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撰文披露,全国范围内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购置面积达到31.3亿平方米,而开发量仅为19.4亿平方米,仍有近40%的土地滞压于开发商手中。(8-5新京报)一边是地王频出,一边是囤地未建,谁都能看出其中的奥妙所在。土地越是紧缺,或者说越是制造紧缺假像,越是能刺激市场的抢购欲望,越是可以推高房价。房价一路走高,地价就不愁风生水起。像泛海建设这样,不用投入,不用费心劳力地搞建设,只要将土地搁置六年,就可以坐收渔利,赚个盆满钵盈。还真是天上掉下个大馅饼,能砸死个人的大馅饼。
其实,早在1994年7月,我国就颁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1999年国土资源部又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包括此后即2005年的“国八条”、2006年的“国六条”“国十五条”,都对处置闲置土地作出明确规定。除依法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有关企业限期动工、竣工。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坚决无偿收回。此间,国土部也曾出台新规,实行“净地”出让;合理控制单宗土地出让规模,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借资金实力圈占大面积土地,形成垄断,可见对囤地问题有过一系列的政策规范。然而,似乎越如此,越是刺激了开发商囤地的积极性。
何以致此?一方面,开发商大量囤积土地,主要依赖我国现阶段土地供应制度存在漏洞。部分城市特别是二三线城市经营土地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土地价格在“招、拍、挂”的正常程序中出现不正常上涨的结果,“天价地”、“新地王”前赴后继。一些地方领导过分倚重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习惯于违规操作,再加上以权谋私和土地腐败大量存在,从而助长了地产商购地囤地的疯狂。另一方面就是种种处罚政策规范很少得到落实,用我几年前的说法就是不缺政策也不缺对策,独缺行动,独缺处罚。而且每一次的治理,也都是轰轰烈烈走过场,要么是干打雷不下雨,要么是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结果那些大牌开发商似乎已习惯于与执法部门的斗智斗勇斗狠。比如,所谓的“规划调整”就成了泛海建设成功“捂地”6年、规避政府查处的“挡箭牌”。更应该看到,一些开发商财大气粗与执法部门以及政府官员千丝万缕的联系,有着这样那样的强大保护伞,自恃背后有靠山,才敢于口出狂言,“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风险”。可见要破解囤地难题,既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态度取决于官员的廉洁度,更取决于执行力和行动力。打掉背后的保护伞,果断的依法收回超期闲置的土地资源,是付诸行动的时候了,必须的。
http://news.163.com/10/0807/01/6DET7O370001124J.html
http://news.163.com/10/0805/00/6D9JV9U100012Q9L.html 10957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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