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陈律师学术网看到这篇文章,觉得说的很有道理。其实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思想始终无法从一个法制的角度去看待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的刑法是给犯罪嫌疑人一个他应该遭受的刑罚,罪与罚应该是相称的。比如一个小偷偷东西,你如果在他逃跑时故意用车去撞击他,导致小偷死亡,你照样会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因为你的惩罚远远超过了小偷偷东西的罪。所以转来给关心我博客的朋友看看。如果有不理解,可以留言,我很高兴解答。
对没有思想的五毛党
绝不要当正常人去讲理
网民清醒头脑(自称一个有过沧桑的老人):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樊奇航是什么人?是劳改释放犯,是黑社会的头子,其或免死,谁人会高兴、谁人会击掌相庆、奔走呼吁?不在对抗犯罪分子的 一线,不知道犯罪分子的顽固、奸猾,以刑讯,疯狂攻击打黑正义之举,真像是苍蝇赴污一样,一拨又一波,嗡嗡乱叫。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你在为谁说话? 不要以人民的名誉,人民与罪犯界限是分明的。对明确证据是罪犯的顽固分子,适当的刑讯,民众是理解的。所谓的正义呼吁,不是包藏祸心,也是呆板的可笑!打 击罪犯,不是请客吃饭!醒醒吧。不要说法盲,我头脑清醒着呢!对打黑活动异乎寻常的关注、反扑的越发猛烈,越发说明打到黑恶的痛处、越发表明你死我活的严 峻!
网友贾聪人:发表于2010-7-29 11:47:22-- 你的头脑的确很清醒,因为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对你影响已根深蒂固。
网友计算机机智:“对明确证据是罪犯的顽固分子,适当的刑讯,民众是理解的。”这是一句废话!既然已经 “明确证据”了,还来什么刑讯呢?难道是给人上上刑,取取乐?一点道理都不懂,还高谈阔论什么呢?说别人捣乱,我看是你在捣乱。
过路访客:那请问什么叫明确证据呢?你证据都明确了,到法庭上提出来不就是了,让法律来惩处他,还要刑讯逼供干嘛?
清醒头脑:你 忽悠不了有过沧桑经历的老人,不要恐吓普通民众,不要把守法百姓与黑恶巨头混为一谈。樊奇航持有枪支吧?他拿枪支准备干什么?试问面对被捕的枪杀他人的罪 犯,如何使其供出同伙,他会老老实实?整天拿大律师为黑恶贪腐辩护的案例,来威吓普通百姓,居心何在!我们并不是抗拒法治进步,我们也羡慕没有刑讯、没有 瑕疵的司法,但是当今的现实发展阶段及复杂的形势,告诉我们,还达不到那种理想和完美。在这种情形下,是不是法治就萎缩、退却,任由黑恶势力为非作歹?律 师匡正法治,但是不要阻扰法治,成为罪犯的帮凶!这不是封建余毒,而是建立在当今全国司法真实状况的真诚心声。如果以你们的标准,就不会有法治了,水至清 则无鱼,求全责备、落井下石法治热情和动力,将会使公权力无所作为、求得自保。彻底丧失打击罪犯、治理社会的功能!这样简单的道理如果都不明白,那就让暴 风雨来的再猛烈些吧,彻底荡涤污垢,重整秩序。
陈有西:复 有过沧桑经历的老人:我明白你不但受过创伤,你的文化程度也不低,但是这并不能免除你作为一个愚民的定位。愚民不一定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不等于没有当过 官。你的愚蠢和可悲在于,中国普法了三十年,你对基本的法律概念都不懂。公正的司法,不但要达到高尚的目的,还必须坚持高尚的达到目的的手段。中国的打击 犯罪,绝大多数都是打得准的。刑讯逼供,确实能够帮助破掉一些大案。但是,公平正义的法律原则,绝对禁止不人道的刑讯逼供,这已经是世界性共识,是一个法 学院本科生都要知道的、一个有道德、有人性的百姓都应当知道的知识。你的意图做法,同当年剿共“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个”,当年文革“怀疑一切、打倒 一切”其实是一样的。你怎么知道樊奇杭就肯定是杀人犯?怎么知道就是他指使杀人的?樊奇杭有没有杀人,23个同案犯中,现在只有1个同案犯人的口供,而且 这个证供人也受到严酷的刑讯;樊奇杭到检察院后就一直否认指使,但是在刑讯阶段承认过指使。如果没有指使,只有持枪,哪怕他有前科,是涉黑,也不应该判死 刑;如果有了刑讯口供,他本人也承认指使杀人,这就成了有供有证,有了证据链,他就可以定为杀人案共犯和主犯,就可以被判死,现在一二审法院就是这样判 的。因此,对他的刑讯是否确实存在,直接影响到他的口供是不是真实,是不是可以作为定案证据,直接影响到他能不能判死刑、该不该判死刑。律师坚守法律正 义,揭开真相,他不是在阻挠打黑,而是在防止错杀。你对黑社会的简单仇恨,让你丧失了基本的理智,已经不会正常思考。在你看来,即使樊奇杭没有指使杀人, 只要他有枪,以前坐过牢,就应当立即杀掉他。其实你也是一个杀人犯,你以为你有多高尚?!你这种人已经是中国法治进步的祸害,是人治社会的帮凶,你如果不 清醒,早晚自己也会成为牺牲品,这绝不是吓唬你。
推荐你看一看樊奇杭手写的《控告书》吧,你想一想,如果对你也是这样审讯,你不会成为自已招认的杀人犯吗?http://blog.sina.com.cn/s/blog_69aae40e0100k7j8.html
ch天雨 / 发表于2010-8-5 9:17:29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网友过客:有意思的是,从昨天起,某种势力开始同时从两个方面在网络世界围剿朱明勇文章和及其他相关网文:一方面猛删朱明勇的揭露文章及相关文章,另一方面有组织地进行跟帖、变着花样反击。看戏吧。
陈有西复:说得 对。包括本网,那些恶毒咒骂、想用激将法要我放行的几条五毛贴,我一直删去,不发出。他们有能耐,可以自己开个网站说他的观点。而且有勇气直接亮出真名来 讨论,不要躲在暗处。他们现在变着法以“重庆市民”的口气为打黑叫好,好象我们在反对打黑。混淆是非、绑架民意,一直是这些违法乱纪的人的惯用技俩。其实 真正的重庆市民都是有头脑的,绝对不反对打黑,也绝对痛很他们用犯罪的手段打黑,他们都明白。更不会公开说为了打黑,刑讯逼供是应该的、必要的。象一个老 人这样的愚民论点,不能代表重庆市民。组织一些人用违反《治安处罚法》的手法去拉个横幅、放个鞭炮,也代表不了真正的重庆市民。这些真相,早晚都会大白。
频频:
陈律师,你错了,一个老人不是“渔民”,他就是光武兄网站的“中年访客”,此人的言论极具迷惑性,他变换着各种网名在各贴中发言,但总体意思是差不多的。 我是在光武兄网站与他激辩落名为“频频”的网友,最后被他们动了手脚,在光武兄的网站已经不能发言。我想其他网友也可能被他们采用了这种恶劣的手段,然后 大部分的五毛在那集中发言,制造舆论假象,让人误认为法律人也有人支持重庆做法的假象。光武兄的网站基本占据了他们的言论。
陈有西致频频:
你说得对,我早就看出来了,之所以让他表演,是让更多的人去看明白,这是一些什么样的人在支持黑搞。放出他们的言论做靶子,他们会自以为得意,以为瞒过了我们,终于能在这发言了。
其实“为了破案刑讯是必要的”、“对黑社会就是要刑讯逼供”这种荒谬言论,让他暴露在阳光下,人们马上就明白了。重庆的一些公权力打黑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如何荒唐的基点上,更能让人民清醒。这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光武网的问题,我半年前就提醒了,他的不审核发评论,带来了几大问题,首先是一些直接指名攻击重庆官员的贴也发出来了,这些贴有些就是五毛故意发的,目的 是为了嫁祸于人让光武网被关;其次是让一些人混淆了正确的声音,让专门进行媒体应对的五毛们有了一个发挥的窗口。第三是浪费了时间,因为这些五毛知识的贫 乏,不值得真正同其争论,因为他们根本不是真正在探讨问题,只想搅局。
但是光武兄太厚道,还以为是在保护平等的发言机会。他只要去看看华龙网的“两江论坛”,就知道这些小丑绝不是没有舞台。对没有思想的五毛党,绝不要当正常 人去讲理。这些人只有自己当了龚刚模、樊奇杭、文强,在自己的阵营里被象扔垃圾一样扔在一旁时,他才会在牢里想起我们的忠告。这种事例我已经见到得太多 了。
我的当事人中就已经不少。都是到失去自由之后,才明白法律不是保护坏人的,是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基本的作为一个人的权利的。一个人没有到那个境地,是不会知道一个国家如果不严守法度将是如何的可怕。现在没有必要去怜悯他们。
其 实真正的重庆市民都是有头脑的,绝对不反对打黑,也绝对痛恨他们用犯罪的手段打黑,他们都明白。更不会公开说为了打黑,刑讯逼供是应该的,必要的。象一个 老人这样的愚民论点,不能代表重庆市民。组织一些人用违反治安条例的拉个横幅、放个鞭炮,也代表不了真正的重庆市民。这些真相,早晚都会大白。
五毛不是人而是一串ID
老不离蜀 文
五毛不是人。说它们是动物,在讲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今天,也不适当,只需要记住 五毛不是人而是一串ID就行了。在网下,如果我们遇到一个兼职五毛的人,我们应该承认他是人,并可以同他讲道理,这与罪犯也是人同理。网上遇到五毛,切忌 与其讲理,因为它们不是人。对它们的叫嚣、谩骂统统不要当回事,五毛骂你,你生气,那是把它们当人了。新网民识别五毛有一定难度,时间一长自然能识别谁是 五毛谁是有糊涂认识的人。在此与新网民交流一个心得,五毛绝大多数时候是成群结伙活动的,一言不合,很快遭到围攻,而不是一对一辩论,此时你很可能遇五毛 了。五毛凭发帖量领钱,与五毛辩论就是在糟蹋税款。遇五毛到自己的空间撒野,最好的办法是对其发帖格杀勿论,见一个删一个,统统删光,让它们白忙。对五毛 处置不当被搞得很惨的不乏其人,最近的案例是写《铁山坪,没有江姐的渣宰洞》的广东老汉呆羊李冀章。他拿臭名昭著的重庆五毛当人,与它们讲理,情急之下说 了几句略为过激的话,最后居然被逼着道歉。重庆五毛大获全胜,估计正常赏钱外,还会另得奖金,成功教育了一个敌对分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