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涨工资是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需要


职工工资是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需要

 

近年来,收入分配成为职工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成为影响职工情绪和队伍稳定的主要因素。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近几年我国的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基本上都在15%左右,甚至有一种经济越发展、职工工资所占比例越下降的趋势,而美国的分配率一直稳定在50%左右,德国、英国、日本等也都大抵如此。

只涨利润不涨工资的现象,这在许多企业今天似乎已成了常态。为什么不给职工涨工资?据说是职工工资成本太高,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有调查数据表明,很多企业职工工资只占到成本的4%左右(国家都在15%左右)。难怪一名有31年工龄工资850元的西安国有企业工人潘鸿强(强国博客2010.8.3),在车间用一把机床刀挥向自己的脖子。他的遗物之一是一张工资存折,死前存折里只剩下0.46元,他还欠朋友900元,有3000元信用卡金额未还。

企业利润年年增长,却不肯涨工资,其实就是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从这个角度考量,企业是否涨工资实际上已不只是单纯的企业行为,而更反映了是否守法经营的问题。然而发人深省的又是,一些地方的官员,竟然也搬出所谓的“投资环境论”。理由是工资标准高了,就会影响投资环境,丧失招商优势。这种“投资环境论”,恰恰暴露了这些官员脑袋里盘根错节的畸形政绩观。 
     前不久,看到全国总工会一项调查,说有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75.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平。

    经济的发展是要惠及于民,要让所有人共享发展成果,如何惠及?如何共享?一是实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与职工工资增幅双挂钩的办法,企业职工人均工资未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经营者收入的增幅不得高过职工的工资增幅,让职工工资同企业效益保持同步增长。二是把涨工资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绩、业绩的主要内容之一,让职工的工资与GDP的增长形成水涨船高的关系。三是制定专门的企业工资法,以保障工资分配的公正公平,通过相应的司法解释,遏制企业不涨工资随意理由。四是建立企业职工收入增长目标责任制,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要实现随企业效益增长而同步增长,决不允许以不给职工涨工资换取所谓经济效益 五是通过政绩考核的刚性措施来推动涨工资,研究制定职工劳动报酬增长与经济发展相联系的考核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列入对各级政府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把涨工资与官员的升迁紧密联系起来。

邓小平同志说过:看一个经济部门的党委善不善于领导,领导得好不好,应该主要看这个经济部门实行了先进的管理方法没有,技术革新进行得怎么样,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多少,利润增长了多少,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和集体福利增加了多少。各条战线的各级党委的领导,也都要用类似这样的标准来衡量。以涨工资作为考核各级领导政绩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