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国学天才,别忘污点状元(ZT)


     这几天,“国学天才”孙见坤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坏消息是,复旦大学在媒体聚集压力下,否认了八教授联名请愿之说;好消息是,山西大学正式表态同意他调剂专业。与此同时,“古文奇才”王云飞也高高兴兴地迈进了东南大学的校门。而就在这两位顶着“天才”“奇才”光环的学子各得其所时,《大河报》报道的兰州大学一位考生的命运,却被舆论所忽视。

  为了让这篇报道引起社会关注,采编人员费了一番苦心,“污点状元”或多或少能吸引点眼球。但其实,报道主角滕汉昱只是一名普通考生,他参加了今年的兰州大学研究生考试,笔试成绩第一,综合成绩第一,英语达到六级。如果说有什么特别,那就是“出身西部农村、家境贫寒、靠打零工读完大学”,其命运比一般人想像的要坎坷。不过,这是另外一个话题,在受教育权面前,不给权贵子弟开绿灯,不因出身寒门而受惠,这才是正常的社会规则。

  问题出在“污点”两字上。这个“污点”就是前年的一次“考试违规”,这是原报道中的用词,实质上是收了别人1.5万元钱后替人代考。报道中解释了原因,滕汉昱因家庭突遭变故、经济上陷入困境才出此下策。这并不是值得同情的理由,替人代考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定性和处罚,有的当成道德问题,批评教育了事;有的当成破坏规则,警告或处分;还有的当成法律责任,类似事件如果发生在英国,就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在没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考试违规”正是目前我国教育部门对类似事件的严重定性,滕汉昱也因这个定性付出了沉重代价:当年成绩无效,次年不许报考,其作弊记录被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研招办备案。兰州大学正是根据这份备案,在发出拟录取通知并准备给予最高奖学金后,以思想政治不合格为由取消了他的录取资格。

  “思想政治不合格”是个内涵和外延都具有弹性的评价,可轻可重,可大可小。重而言,是违法乱纪,交由司法机关处理;轻而言,则是品行问题,批评教育以观后效。滕汉昱“考试违规”一事,虽然也属“思想政治”范围,但显然不是前者,而且他也为之受到了惩处,哪有一罪两罚之理?即便犯错抑或违法,也不能剥夺他重新做人的机会,正如有错官员可以复出。

  从法的层面讲,虽然研究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但我国的义务教育既指义务也指权利,非义务教育阶段尽管不是义务,却是权利,是每个人都可享有的受教育权。别忘了,原广州日报社长黎元江还在狱中完成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博士学业———人大并没有因为黎元江的贪腐前科而剥夺其受教育权。

  浪子回头金不换,换句话说,把一个思想品德不合格的学子教育好,正体现出教育的意义。难道百年名校兰州大学就没这个自信,把滕汉昱教育成对社会有用的人才?http://e.cdqss.com/html/2010-08/30/content_172304.htm

http://news.163.com/10/0830/04/6FADP2DC00014AE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