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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功能演变的历史
4、黄金的非货币化时期
197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的《牙买加协议》及两年后对协议的修改方案,确定了黄金非货币化。主要内容有:
● 黄金不再是货币平价定值的标准;
● 废除黄金官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再干预市场,实行浮动价格;
● 取消必须用黄金同基金进行往来结算的规定;
● 出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1/6的储备黄金,所得利润用来建立帮助低收入国家的优惠贷款基金;
● 设立特别提款权代替黄金用于会员之间和会员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间的某些支付。
(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亦称“纸黄金”。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它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作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特别提款权定值是和“一篮子”货币挂钩,市值不是固定的。)
但是,黄金的非货币化发展过程并没有使黄金完全退出货币领域。黄金的货币职能依然遗存:
● 仍有多种法定面值的金币发行、流通;黄金价格的变化仍然是衡量货币的有效工具,是人们评价经济运行状态的参照物;
● 黄金仍然是重要的资产储备手段,截至2001年,各国央行外汇储备中总计有黄金2.96万吨,约占数千年人类黄金总产量的20%,私人储藏金条2.22万吨,两项总计占世界黄金总量的35.7%。
● 用黄金进行清偿结算实际上仍然是公认的唯一可以代替用货币进行往来结算的方式。
特别提款权的推进远远低于预期,目前黄金仍然是国际上可以接受的继美元、欧元、英镑、日元之后的第五大硬通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