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正道新能源零部件符合国家发委两配改套政策
8月2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作为配套意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发改委要求中部六省在2010年12月底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令人关注的是江淮新能源零部件项目符合产业升级导向。
去年9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明确提出中部地区要建成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任务目标及相关金融配套政策。
在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继续对中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实施贷款贴息。支持中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配套的金融和投资政策,包括适时补充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并落实支持中部地区培育股权投资机构和鼓励有条件地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及区域性再担保机构的政策。
发改委要求,中部六省(安徽、山西、河南、湖南、湖北、江西)政府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组织制定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方案,报发改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目前,中部地区已初步形成以武汉城市圈、中原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和太原城市圈六大城市群为主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