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启示


   ——系列研究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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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背景与我国目前的情况类似,计划本身很周详,实施结果很成功。对我们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计划实施的背景

  20世纪50年代是日本6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的准备和过渡阶段。借助有利的国际、国内形势,日本迅速完成了战后恢复重建工作。国外技术大量引进,经济发展步伐加快,资源从生产力相对低下的部门不断转移到生产力更高的部门。1953年日本的GDP就已经恢复到二战前的水平。但此后,一方面日本新的技术革命出现,电视机等家用电器大量生产;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仍然落后于欧美,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弱,尤其是工资水平长期比较低,国民购买力低下。随着韩战的结束,出口渠道收窄,1957年发端于美英两国的经济危机使日本的出口雪上加霜,而国内消费又低迷,产品积压严重,失业率剧增,劳资关系紧张。1957年12月日本的完全失业者为49万人,1958年3月增加到92万人。1960年,南九州岛三池煤矿发生劳资严重对立事件,工人长时间罢工,矛盾激化到了白热化程度,整个日本社会处于敏感期和不稳定状态。

  1960年7月,深受凯恩斯主义影响的池田勇人上台组阁政,他在大平正芳和宫泽喜一的建议下,于同年12月27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为期十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二、计划实施的结果

  一开始,很多经济学家反对这一计划,多数普通民众也不相信计划能如期兑现。人们普遍认为,虽然从表面上看,国民收入翻一番是有可能的,但是通货膨胀会抵消名义收入增长。但计划实施的结果,让所有持消极观点的人都大跌眼镜——计划非常成功。

  1960~1970年间,日本年均经济增长率达10.9%,高居发达国家榜首。实施计划的第七年,即1967年便实现了国民收入增长一倍的目标。到1970年该计划完成之时,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增长350%,先后超过法国和德国,仅次于美国,跃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国民收入年均增长10.4%,10年间国民收入增长率340%,实际消费水平提高2.1倍。各个阶层普遍享受到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收益,基尼系数显著降低,从1964年到80年代中期,日本的基尼系数一直保持在0.26的低水平,失业率也保持在1.1%~1.3%的低位,劳资关系和社会矛盾趋向缓和。

  尤为重要的是,在实施计划的十余年里,日本社会形成了将近1亿人口的“中产阶层”,实现了国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达到了国强民富的效果。“国强”方面,1955~1970年,日本国民财富总额增长了约8倍。“民富”方面,国民生活和社会文化各项指标大幅提高,如教育的普及率迅速提高,人均报纸消费量比美国还要高,各种家庭耐用消费品如彩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热水器、立体声音响等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三、计划的主要政策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总论;第二部分政府公共部门的计划;第三部分民间部门的预测与诱导政策;第四部分未来国民生活状况。总论提出,经济发展目标是迅速把国民生产总值增加一倍,实现充分就业,大幅度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同时,缩小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地区之间以及各阶层之间存在的生活上和收入上的差距,以期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得到均衡发展。

  这是一个系统计划,同时追求经济增长、国民增收、均衡发展这三大目标,三者互为促进、相辅相成。主要政策包括:

  (一)促进经济增长方面。一是确定经济增长目标。10年目标是,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平均7.2%,到1970年增加1倍以上。二是以产业结构升级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提出大力发展重化工业,强调把机械工业置于战略产业的地位。虽然日本国内缺乏能源和原材料供给保障,但为了实现经济的再次飞跃,赶超欧美,优先发展重化工业别无选择。三是实施“充实社会资本”工程,为产业升级提供动力。包括:充实为生产资本服务的道路、港口、机场等运输设施,电讯、电话等通讯设施,以及整治工业用地和工业用水等公共设施;扩充住宅、上下水道、医院、卫生福利、文教等生活基础设施;保护水土、防灾治灾的设施。四是加强教育培训,为产业升级提供人才保障。计划提出,在六、七年内每年增招理工科大学生1.6万人(后增为2万人),每年增招职业高中学生8.5万人,使理工科大学生与文科等大学生的比例从当时的2:8提高到3:7,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学生的比例从当时的4:6提高到5:5。同时扩大科研投入,使科研经费支出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当时的0.9%上升到1970年的1.3%。

  (二)国民增收方面。一是提高城市低收入职工阶层和农民的收入。对城市职工,坚持推行“最低工资制度”,政府按地区和产业不同,将全部劳动者分成若干类别,每个类别确定同业最低工资,确定每年增加量,并通过增加量来逐步调整收入差距,缓和国民收入分化格局。对农民,政府从多方面入手:其一,加大财政支农资金规模。1961年制订了《农业基本法》,通过财政预算为农业提供大量投资、贷款和补贴。到60年代末,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已占财政总支出的10%以上,再加上地方预算支出,财政支农资金甚至超过了农业GDP总额。其二,设计了一个较为独特的工农业“逆向剪刀差”机制。在1960~1969年间,农产品价格上涨95%左右,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仅上涨30%左右。其三,加快城市化进程,既让农民大量转化为市民,也让农民从非农行业获得收入。到70年代初,农户收入七成以上都是非农收入。

  二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60年代以前,日本制定的社会福利法有三种,《生活保护法》(1946年)、《儿童福利法》(1945年)、《残疾人福利法》(1950年)。60年代,又相继制定了《精神薄弱者福利法》(1960年)、《老人福利法》(1963年)、《母子福利法》(1964年)。此6个法律构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均衡发展方面。首要目标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是国民收入分配大幅度向农民倾斜。二是推动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提出著名的“太平洋带状地区”设想,即把太平洋沿岸原有的东京、名古屋、大阪、北九州灯四大工业区,设定为过密地区,原则上限制新工业向这些地区集中。同时,在四大工业区的中间地带设定六个重点发展重化工业的“工业布局特别地区”。这样,就把四大工业区连成一片,形成了一个狭长的“太平洋带状地区”。并将“充实社会资本”工程中政府投资40%的绝大部分,集中用于六个“工业布局特别地区”。

  四、几点启示

  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在日本经济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启示是:

  第一,提高居民收入,让人民分享经济增长成果,是拉动内需的必要前提。我们很多人习惯性地认为,劳动力成本一旦上升,企业竞争力就会下降甚至破产,扩大失业。日本的经验证明,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居民收入如果不提高,必然会产生消费疲软,经济就难以持续健康发展。我国经济快速发展30多年,职工工资却依然很低,这可能是内需不足的主要原因。

  第二,有效解决二元结构问题,是发展中国家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必由之路。一个经济大国必然是内需拉动型经济,而要成为内需拉动型经济,就必须解决好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问题。早期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不断,就是日益扩大的社会生产力与不断萎缩的社会消费之间矛盾积累的结果。日本从二元结构过渡为一元结构的过程非常平滑顺利,收入倍增计划功不可没。目前我国社会生产力已有很大发展,城乡、地区、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却依然很大,并有加剧趋势。对此要高度警觉,及早动手解决问题。

  第三,产业结构升级,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日本的实践表明,国民增收的基础是经济增长,而在经济调整背景下经济增长的关键,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同时,保障产业结构顺利升级,必须加强人力资源开发。我国目前最紧缺高素质的技术工人,应以较高的工资收入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于实体产业,这样才能形成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第四,我国已具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我国目前面临的形势,与日本当年有颇多相似之处,但各方面条件却更为有利。日本开始实施收入倍增计划的1960年人均GDP刚过400美元(折算成2008年价),到1970年结束时刚过2700美元。而2008年我国人均GDP已超过3000美元,条件远好过当年的日本。我们应当将经济增长与国民增收、扩大内需及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在“强国”的基础上“富民”,避免经济陷入有增长、无发展的“拉美陷阱”。

注:本文作于2010年7月,主要根据互联网资料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