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国企春秋新论语32


 

第七章 利益之道


  利益者,企业经营之结果职工收益之所得也。国企于30年前开始,很快打破了以往的八级工资制;于30年中,利益分配一直在摸着石头过河,却并无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企业的利益分配是以企业高管意志为转移的。这些现象和事端凸显了企业的现实矛盾,成为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

 

  利益之现象与事端1  自我酬薪

  许多国企中目前最多见的是高管十几倍或几十倍的薪金高于一线职工,不论企业的GDP如何连年增长,不论企业高层年薪福利如何大幅度稳定增长,一线职工的工资却是一直徘徊在十几年前的水平上。这是不争的事实。

  在一个一线职工十几年只有千把元月薪的企业里,国家规定的给职工的每月5元钱的交通补贴被取消了,而高层从董事长、总经理到副总经理,却每人拿着每月1000元、800元和600元的交通补贴,名曰工作需要。拿就拿吧,却还公出私出派小车,历史上有公车上书,现在有公车上班,下班还派车送。这还不算高达一线职工十几倍几十倍的高额年薪、奖金系数以及各种灰色收入。有趣的是企业高层却经常拿人均工资说事,人均工资高有什么意义?只能掩盖愈来愈大的收入差距。

  对企业来说,建国后的十几年里,新中国的企业开始探讨建立薪酬机制,有个八级工资制,且原则上按技术水平晋级。企业在改革开放中随着自主权的扩大,却没了工资增长机制,变成自己给自己定工资了。有几家国企高管的工资年薪真正是职工评议、上级核准的?有几家厂务公开的内容中列着高管层的详细收入?虽然政府对企业有个“两不高于”的规定,但企业用人均增长这个概念轻易也就掩饰了企业高管的收入状况。其实,不在企业高管拿多少,而在分配公不公。各地一些企业的工潮事件,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分配不公引起的。

  对于职工工资,企业高层中还有一个恶习,就是经常担心人工工资的成本降不下来,而在考虑人工成本的时候却从不把自己的高薪考虑进去。这是传统的以人为成本、把职工群众当人力工具的观念在起作用,是陈腐的当官至上的观念在起作用。这种传统陈腐观念作用之所以发挥,一方面是企业官员本身的素质,一方面是现行的制度、体制和机制的不合理。

  在这种分配不公的体制中,既得利益集团被慢慢培育出来,既得利益集团又趁机作法,明抢暗夺,身在腐中不知腐。以至于有的企业在几乎亏损的状况下,仍然投资专供企业高管住的家属楼;有的企业在亏损时下调全体职工群众的工资而企业高层的年薪不减分毫。谁要提意见就让谁下岗,他们有的是把职工群众摆平的办法。

  实际上,职工对企业高层与自己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早就很不满意了,只是十多年来见怪不怪压在心底就是了,只是在一旦忍不住的时候又要说两句。

  不知收入远远高于职工的企业高层是否知道这一点,或者是习惯了拿职工的不满当儿戏,根本不把职工的情绪放在心上。更不知企业的高层有没有对职工的感恩情节,估计是绝对没有的,许多企业的高层往往是把自己看得过重了,把鞍前马后跟随自己干事业的职工群众当成了自己的雇佣家奴。而有趣的是企业高层却经常拿人均工资说事,人均工资高有什么意义?企业用人均增长这个概念轻易就掩饰了企业高管的收入状况,掩饰了人为拉大的巨大收入差距造成的劳资矛盾!

  嗟乎!请出尚方宝剑,严厉约束法绳,建立正常的企业工资增长机制,公平处置利益分配制度,当务之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