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饶恕:菲律宾警方“十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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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命丢在这些怂蛋手里,太冤了!

 

1.优柔寡断

 

    第一位试图突入大巴车的警察被劫持者、前警官门多萨的火力压制,只得后退。好不容易攻进了大巴,但车内拥挤不堪,他们只能沿中间过道缓步前行。问题是,一旦你进入大巴车,劫持者会向你开枪,这一点都不意外。因此,执行这种任务的小分队必须由非常专业的人员组成,受过特殊训练,具有巨大勇气、决心及攻击性。在处理这次人质事件中,菲律宾警察竟然像普通民众一般,遭到歹徒还击后掉头就走。他们显然不具备展开后续行动所需要的决心和攻击性。

 

2.装备落后

 

    菲律宾警察用了很长时间才敲碎大巴车的窗户,而如果使用炸药,瞬间就能将窗户和车门炸开。他们在从窗户进入大巴车时也没准备梯子。他们敲碎了大巴车的窗户,但接下来却无所适从。他们看上去倒像是一群蓄意破坏者。菲律宾警察的武器也不适合用于这种营救行动,有的拿手枪,有的持突击步枪。而在理想情况下,他们应使用微型冲锋枪,这种武器适于在密闭空间使用。

 

3.屡失解除劫持者武装良机

 

    在整个营救行动中,菲律宾警察其实有许多机会可以制伏劫持者。警方谈判人员当时距离劫持者非常近,而武器就挂在劫持者的腰间,很多时候枪口冲地。谈判人员不用将其击毙,就能解除他的武装。

 

4.丧失击毙枪手机会

 

    录像显示,整个对峙过程中曾多次出现劫持者独自站立的情况,菲律宾警方本可抓住这些机会命令狙击手击毙劫持者。你面对的是一个不可预知并且已经失去理智的家伙。这种情况下,如果在谈判过程中出现机会,就要果断出击,击毙枪手,事情本应该这么做。但警方负责人并没有抓住这些机会,而是选择继续谈判。

 

5.未能满足枪手要求

 

    当局为什么没有答应枪手的所有要求?胁迫下做出的承诺,你没有必要兑现。没有人愿意屈服于恐怖分子的要求,但在类似这样并不涉及恐怖组织或者释放囚犯的情况下,他们应该答应他的要求。他可以被恢复警察职位,而后立即以劫持人质的罪名将其送进监狱。菲律宾当局确实答应了枪手的一些要求,但太少,也太晚了。他们承诺对枪手遭解雇一事进行调查,但在同意恢复其职位的信息传达时,枪杀人质的惨剧已经开始。

 

6.不该电视直播

 

    枪手从大巴电视上了解到事情进展情况以及身边发生的一切。肖布里奇表示,这是警方处理劫持事件中犯下的严重错误。警方应设置路障,将这一地区隔离,防止摄像机拍到现场画面,进而将枪手置于“黑暗”之中。

 

7.没有出其不意

 

    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这是警察对付恐怖分子的不二法门。但在整个过程中,警方在做什么,枪手一清二楚,这不仅仅是因为整个事件在电视直播,还因为菲律宾警方行动像蜗牛般迟缓,警察并未采取措施,分散枪手的注意力,当然也就无法达成“出其不意”。

 

8.没有保护好公众的安全

 

    至少有一名围观者被子弹击中,这是警方让公众近距离观看所致。持枪歹徒使用的M16步枪,其射程大约是1英里,因此要想避免任何伤亡风险非常困难,但是警方应该为此付出更多努力。从拍摄的画面可以看到,现场并没有相关人员对公众进行任何的指挥和管制。

 

9.利用枪手的弟弟进行谈判

 

    凶犯的亲属和密友可能是把双刃剑。虽然他们可能会对人质挟持者产生一定影响,但是他们的谈话很难受到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参与谈判的持枪歹徒的弟弟在谈判过程中变得情绪激动,警方只得把他拉离现场。持枪者通过电视看到了这一幕,他也变得激动起来。据一份报告中说,情绪激动的他鸣了一枪,以示警告。

 

10.训练不足

 

    在菲律宾的有些地区,如棉兰老岛,绑架人质事件并不罕见,因此,菲律宾有些部队在必要的战术方面还是训练有素的。但负责处理23日绑架事件的这支队伍显然不具备必要的战术素养。一位警察砸碎车窗玻璃,好不容易向里面释放了铯气,但效果并不明显。处理这类人质绑架事件的部队平时需要反复训练,临时抱佛脚,很难会有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