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7000多只化工原料桶被洪水冲走
—谈该风险产生的根源及控制方案
新闻事件:7月28日上午10时左右,受洪水影响,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新亚强化工厂7000多只装有三甲基乙氯硅烷的原料桶(每桶160公斤-170公斤),顺松花江水流冲往下游。三甲基乙氯硅烷是无色透明液体,有刺激臭味,在空气中暴露,易和潮气反应产生氯化氢。其危险特性是易燃、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受热或遇水分解放热,放出有毒的腐蚀性烟气。
从上述新闻事件得出损失:1、对居民生活及环保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2、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新亚强化工厂因为该事件造成直接损失很大,仅原材料丢失造成工厂巨大损失。
该工厂厂长也许会责问分管副厂长及相关负责人,你们当时怎么没有想到这个问题呢?
这个事件的发生根源:直接负责管理该批化工原料的人员,没有及时预知洪水会把原料冲走,或感觉要发生这件事情,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这种风险,或汇报了,分管副厂长没有负起责任。
从上述的根源可以直接得出:该工厂的管理上存在很大的问题,有人说:洪水来了,大家慌了,这个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要知道,工厂平时明确出各个相关人员的职责,比如:负责管理原材料的人员,洪水来了,立即预知出工厂的原材料保管存在哪些风险?并及时给上级汇报,并把控制该风险的方案也一并上报,口头汇报控制该风险的方案。
若没有人及时汇报,工厂的厂长很难第一时间预知到该风险。这样由直接负责保管的人员汇报,工厂的厂长要做第一时间得到该风险,并制定出控制该风险的方案,这样会把损失降低最低。
风险的定义:在工作职责范围内、企业临时安排等方面的任务,存在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情况,这就是风险。
从企业管理角度:这件事情的根源是,负责管理原材料的人员没有及时预知在洪水来时存在被冲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