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33幅闲置土地作出处罚决定,按土地地价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收取总计为3325万元的土地闲置费,限期一年内开发。说实在的,这样的处罚力度实在是太轻了。尽管这样做聊胜于无,对那些囤地多年的企业而言,几乎是象征性的处罚,其损失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而土地却反倒以罚代批,又重新获得了一年期的开发期限。
其实,这些地块这些年无法动工有些就是因为土地有效期过期无法办理报建、规划、开工等手续。现在这样一处罚,对那些早已失去开发能力和希望的地主,无异于天降甘霖,重新获得新生和套现的大好机会。
我查看了网站披露的这54幅土地情况,最早的是1993年批出的土地,最晚是2004年8.31土地大限前拿的地,最长已达17年之久,最短也有6年时间。而且基本都是协议用地,土地价款都很低,而且这些土地都没有明确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存在很大的弹性空间。
本来,政府完全有理由将这批长期闲置的土地重新收归国有,即使是有偿收地也用不了多少代价。这样土地闲置带来的增值和溢价就可以重回国家的口袋,而不会白白流进这些闲置土地企业的腰包。但由于政府缺乏相应的有偿收回的规定,现行的四种处理方式要么过松、要么过严。当然,一年后政府还保留无偿收回的权利,但现在既然“放虎归山”了,谁还不赶紧在这一年期内将其处理掉呢?
其实,现行的处理方式主要是针对现在土地闲置情况来制定的,而对那些早期拿地的项目并不合适。例如,土地地价和成本差得太多,现在的地价动辄折合楼面地价要几千甚至上万一平米,而以前的地即使是按占地面积即地面价计算也才几百元一平米。现在每幅地平均交100万多一些的闲置费,几乎是无关痛痒,全部3000多万放到其中一幅土地都有可能消化和承受的了。
以前,广州也收回过多批土地,但大多是只划了红线而并没有实质性投入的地块。如果有实质性投入的地块,大多都没有办法收回,因为这些地主哪个没有手眼通天的关系去疏通呢?只有那些没有权势的单位和企业的地会被收走,而那些有权有势的单位和企业则不会被收回。
而且,像李嘉诚、霍英东这样的大财团即使囤地多年也不会被认为是闲置土地,反而会被认为有眼光;当年那些太子党也都曾在土地市场淘金,他们的土地也不会被认为是闲置。现在,虽然已经时过境迁,当年无法无天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但当年遗留下来的问题其实还并没有完全得到解决。
目前在南沙霍家还拥有22平方公里的土地尚未开发。我曾在中欧论坛介绍霍英东基金会的资料上看到,这块地被当成业绩称之开发了占地22平方公里的港口。我今年5月在南沙奥园商业广场的论坛活动中曾建议,政府应尽快要求霍家将这些地投入开发和建设,如果独自开发不够实力,可以转让给其他财团和投资机构共同开发,这样才能尽快将南沙按当年霍老的意愿发展建设起来。
今年1月媒体报道董建华家族企业东方海外清空内地物业的消息,今年1月18日东方海外公司与凯德置地公司签署协议,以22亿美元、约合150亿元人民币的价格将旗下全资子公司东方海外发展100%股权出售给凯德中国。
此次收购涉及东方海外发展在上海、昆山、天津的7个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8万平方米。收购预计于2010年第一季度完成。至此,东方海外已将旗下所有内地在建项目及土地悉数转让,这似乎表明董建华家族在内房地产市场已无心恋战。
但我认为,董家并不完全是因为无心恋战,而是这样做一方面可以主动配合国内打击囤地行动和避免囤地嫌疑,而另一方面又可以将囤积多年的土地获利套现,相信其中的利润应十分可观,何乐而不为呢?但不知道为何李嘉诚的儿子卖地才赚了几个亿就被人热炒,而董家卖地收款150亿却可以相安无事、袋袋平安。
而相形之下,李家和霍家就显然不及董家那么善于见风使舵和见好就收。我认为,如果政府也将霍家这幅土地列入闲置土地限期一年内开发,广州闲置土地和囤地的现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01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