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卫生局称没有能力查处伪造病历的违法行为


鹰潭市卫生局称没有能力查处伪造病历的违法行为

侵权责任法》医疗维权新途径系列报道之一

    【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2010年8月16日下午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叶卫东诉鹰潭市卫生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医疗纠纷律师网的站长、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宋中清律师代理原告参加了诉讼。

  被告鹰潭市卫生局在原告指称其对江西省医学会要求“质证”的伪造病历、捏造用药事实所进行的调查是行政假作为之后,当庭表示鹰潭市卫生局除了向涉嫌违法的医护人员了解情况外,没有能力查处伪造病历等违法行为。

  原告方指出:被告声称自己这样的设区市级卫生行政机关没有能力查处医疗违法行为,却又辩称将案件交给了下属县级卫生局查处,显然县级卫生局更加没有此项执法能力,被告鹰潭市卫生局的移交是违反行政机关能力的,是错误的。同时,通过被告的辩解也可以看出,被告给江西省医学会的《复函》是在被告无力调查的情况下随便应付的,更应该予以撤销。原告要求撤销该《复函》的诉讼请求成立。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宋中清律师除了代理原告对被告的证据逐一质证其不仅不能支持被告的诉讼主张,反而证明了原告的诉讼主张成立之外,还当庭发表了5000多字的《代理词》。

  双方进行了三轮辩论。法庭进行完庭审程序,经合议庭休庭合议,决定因案情复杂报请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和形成结论后判决。

  该案是医疗纠纷律师网在全国策划的按照《侵权责任法》指引的国家法定渠道为受害患方维权新方略的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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