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23日,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兰生股份)公告称,公司在海南采购天然橡胶的活动中,与海南橡胶中心批发市场对涉及金额5亿多元的交易发生争议。
琼胶市场于2000年10月18日开业后,陆续有全国的近300家企业入市参加交易。2003年7月下旬,兰生股份看到沪胶和琼胶两市场间的差价,想在两市场间跨市套利,也进入市场交易,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就“浮赢”7000多万元。
2003年9月10日、11日、12日,短短3个工作日内,兰生股份动用巨资,以连拉涨停的方式,一下子建立了40多万吨橡胶的多头仓位,大大超过了全国橡胶一年的总产量,给市场带来巨大的交割风险。而投机卖方也乘机炒作市场,形成巨额投机资金对垒。
2003年9月15日,琼胶市场却突然修改规则,决定自当日起,暂停各交易商在各交货时间订立新的电子交易合同。9月17日琼胶市场随意提高保证金,将交货日当月多方保证金最初的500元/吨提到800元/吨,之后又提高到3000元/吨,提高幅度达375%。虽然兰生股份在琼胶市场订立了40多万吨的购进天然胶合同,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准备足够的交割资金,在琼胶市场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后,兰生股份因保证金不足,其订立的采购合约被强制转让而导致巨额帐面亏损。
兰生股份试图与琼胶市场协商解决未果,于10月13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冻结了琼胶市场客户保证金帐户资金6.1889亿元人民币。这就是业内人士和媒体所说的“兰生琼胶事件”。
最终在两地政府和上海高院的协调下,海南橡胶中心向兰生股份返还人民币5.5亿元,兰生股份同意一次性资助海南橡胶中心人民币9900万元,用于解决相关问题。
兰生“琼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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