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兰州市出台政策,决定将市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贫富混居"。而此前,湖北省武汉市也提出,不再成片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提倡富人和穷人混居。具体做法是,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对房地产开发商降低一定幅度的土地价格,要求开发商开发出一定比例的限价房。但兰州市此项政策实施半年的结果,却是"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开发商反对"。
这件事情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在借贫富混居的美好愿望推卸责任,把对低收入者的帮困责任推给了开发商,开发商最终把责任推给商品房的购买者,让买房者在支付了高地价高税收之后,再一次支付为低收入者承担住房的成本。这又是地方政府的创意,既要完成开发保障房的任务又不愿意出钱,于是用这个方法来解决。从某些方面来说地方官僚已经忘记了政府的职能是为普通人服务的机构,只为自己利益着想而不再顾忌其他的影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