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我们坚持发展民主和法制,这是我们党的坚定不移的方针。
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要发展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
我为民主奋斗了一辈子,因此,我觉得民主没有什么可怕的。我们要民主,我们也要法制,所以,在要求民主时不能违法。民主与法制应该同时发展。1989年发生的那场政治风波是因为他们要民主,不要法制。当然,我现在还不能说他们要的民主是不是真正的民主,或者他们要的是什么形式的民主。
人民通过自己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同时在基层实行群众自治等形式的直接民主,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是我国人民民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中国要加强民主建设,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贪污腐败。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还要通过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创造条件让人民更有效地批评和监督政府,努力造就人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和谐。
在西方人看来,中国人好像怕民主、怕选举,其实不然。我今年在记者招待会上曾经讲过,只有人民信任你,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我们现在实行的是村级的直接选举,乡、县和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县以上实行的是间接选举。但是我坚信,群众能管好一个村,就一定能够管好一个乡,一个县,也就能够管好一个省。但要按中国的实际情况,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民主方式,循序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