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上访制度


民主国家是没有上访制度,也少有上访者的,说上访制度是封建社会的残渣余孽,应该是恰如其分。

现代国家的精髓是法制社会,在一个法律健全的国家,即使总统裤裆里的那些事儿都要交给法律来做最后的了断,很难相信什么事情找最高权力能够超越法律进行解决。

封建社会皇权高于一切,官大一级压死人,虽然也有国家法律,但是法律是操控在各级政府也就是各级地方官手里的。地方官品行、能力的差异决定了他们执行法律的时候难免走样,造成一定程度、一定范围的冤假错案,于是,上访并且将冤屈上达天庭就成为普通民众和受害者们进行伸冤的唯一途径。从上访制度的起源里,我们看到的不是法律的尊严,而是权力的至高无上,甚至,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上访制度的存在,是对法律的极度轻蔑。

1951年开始的中国现代上访制度,虽然一开始就打着人民的名头和旗号,但是,这种名头和旗号也依然掩盖不了其对法律的蔑视。可以说,上访制度瓦解了中国的法律,指名道姓地将法律放在权力的裤裆下使劲猥亵,上访是党美化自己为青天的一个可笑把戏和愚蠢游戏,这种把戏和游戏将党的见识和行为还停留在几百年、上千年前的封建社会暴露无余。有上访制度存在的国家,永远无法成为有法律意义的现代国家。上访制度使权力而不是法律成为最后的仲裁者,将权力提升到一个至高无上的地步,说上访制度是权力的奴才和帮凶,一点儿也不过分。

所以,我们说,不上访应该是真正遵守法律的中国人的底线和原则,不上访应该成为恪守普世价值、不同流合污的中国人的基本操守。上访制度是一种慢性毒药,用最愚昧的方式给受压迫招蹂躏的普通民众以渺茫如中六合彩一样的希望,而实质上,这种毒药却麻痹、混淆甚至谋杀了普通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对法律的信仰和坚持,这种现代社会怪胎的上访制度,实在不是中国人的福音,而是耻辱。

是到了该终结中国上访制度的时候了,从现在起,相信法律并且依靠法律维护权利;中国法律的文明,只能、也必然是从抵制上访制度开始!

 

小远2010年7月4日星期日12:10栖居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