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欣定律又叫“劣币驱逐良币”定律,说的是英国16世纪中期,流通的金币有新有旧,新的完整,是“良币”,旧的让人磨掉少量的金,成为“劣币”。在市场上使用货币者都抢着使用“劣币”,将完整无缺的良币收藏起来。因此,“劣币”就把“良币”驱逐出了市场。
许多经济学者认为格雷欣定律是错误的。试想在有优、劣金币情况下,购物者当然想先用劣币。问题是售货收币的人也不是傻瓜,他为何要收你的劣币?他的优先选择是收取良币。售货者要是收取劣币,物品价格势必会较高,以补尝劣币之损失。同时,收取良币的,物品价格会较低。以上“劣币”与“良币”共存于市场之中,区别付价的现象的确是存在的,而且分析的逻辑也无懈可击,但由于忽视了约束行为的具体条件,因此不能充分说明格雷欣定律是否成立。事实上,现实中也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比如国有银行的员工与亳州中草药市场上的“假药”。
客观地说,目前国有银行员工的平均收入,相比一般行业而言,算是不低的。就浙江地区而言,一般没有职务的正式员工,一年收入在5万元左右,但是相比中小银行而言,国有银行的收入普遍不如后者来得高。近年来,随着股份制银行与地方性商业银行纷纷在各地开设分支机构,对银行员工需求增加,国有银行中有管理经验或者市场营销能力的人才纷纷转投新设银行,因为后者的平均收入远远高于前者。国有银行优秀人才流失,导致留存下来的员工平均能力与水平下降。如果把国有银行优秀人才视为良币,一般员工相对而言就是劣币,则在国有银行内部,劣币追逐了良币,格雷欣定律成立。
现实中,格雷欣定律成立与不成立的情况都是存在的,关键要看具体的约束条件,我们认为具体的产权制度是关键因素。在财产权利为私人所有的情况下,即每个人对财产有使用权、收益权与转让权,人与人交往的方式往往通过市场进行。在自由交换市场里,购物者希望用劣币,售货者希望收良币,结果便是同样物品良币与劣币的价格不同,价格差异就是劣币与良币的价值之差,一般不会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少数情况下,持良币者不知道良币与劣币有所区别,误将良币当作劣币使用。但是傻瓜往往只是一时的,当他知道真相后,肯定也会按照良币与劣币价值分别付款。比如我国改革开放之初,物资奇缺,国外人所持外汇券可以到指定的高档商店购买物品,而人民币是不可以的,因此,同样面额的外汇券,其购买力高于人民币,是一种良币。有的外国人不知道这个区别,误把外汇券当人民币花,但是一段时间过后,这种情况就很少见了。
但是,在公有产权制度下,格雷欣定律却可能是成立的。与私有产权制度不同,公有产权制度下的资源名义上归大家所有,既然大家所有,国有资产的收入也应该由大家共享,国有资产的转让得由大家说了算。但上述权利仅仅是名义上的,或者说法律上的表达。事实上,国有银行资产的处置权往往控制在主要领导手中,包括聘用员工,员工晋升,各类资源采购等等事项。如果银行是私人开的,则老板肯定会在财力范围之内选用最优秀的人才,采购物尽其用的项目。但国有银行就可能不同了,选择优秀人才,采购最适项目,好处却是大家的。同样,要是主要领导选择一般员工,采购价高质差的项目,成本也是由大家共担的。要是选择一般员工,采购价高质差的项目,主要领导能从中获得个人私利呢?有的领导就会选择非最优员工,采购非最优的项目了。
概括地说,私有产权制度下,个人作选择与决策,收益由个人享受,成本由个人承担。但在公有产权制度下,个人作选择与决策,收益是大家的,成本也是大家的。因此公有产权制度下,就可能存在收益归个人,成本归大家的现象。这类“收益独享,成本共担”的情况,严重的甚至会形成“公地悲剧”的后果。虽然如此行为的整体经济效率比较低下,但对决策者而,他们的收益却是最大的。公有产权制度下成本与收益不对称引起的低效率,在同业市场竞争下,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像上述国有银行“优秀人才流失,一般人员留下”就是具体表现。
在北大周其仁教授《新制度经济学导论》课上,笔者听到过一个类似的真实案例:安徽亳州中草药市场上的假药是不“假”的,因为卖者明确告诉买者,各类中草药有没有掺假,掺了几成假,掺假多少与价格高低一一对应,童叟无欺。制药企业采购员采购“假”药的分量往往由企业质量把关程度决定,把关严的,假的成份较低,否则较高。有的国有制药企业有权领导与采购员串通一气,分享“假”中草药带来的“好处”,“假”料“假”药的成份往往比较高。这个案例与我们认为公有产权制度下,可能存在“收益独享,成本共担”的现象是一致的,只不过,这里的“劣币”是“假草药”,成本由药企员工承担外,用药的病人也承担“假药”的成本。一般化而言,类似这种低效率现象,官名叫“腐败”,“腐败”者,公权私用效率低下之谓也。
综上所述,产权制度是约束“格雷欣定律”成立与否的关键因素,在私有产权制度下,不可能长期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在公有产权制度下,就可能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一般评论格雷欣定律是否成立,往往忽视了具体的约束条件,导致“顾此失彼”,无法解释并存现象的问题。人的选择行为是在具体约束条件下追求最大利益的结果,格雷欣定律成立与否的分析也要从具体的约束条件入手,离开了约束条件,解释就可能变得似是而非。
国有银行员工与格雷欣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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