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裸”没“裸”,相关部门还应给公众看


王石川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此举被舆论视为加强对“裸官”的监管之举。

 

  所谓裸官,是指那些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外永久居留的公职人员。近几年裸官逐渐走入人们视野,此次中办和国办出台暂行规定剑指所向正是裸官,规则之细、力度之大、语气之严厉均前所未有。而且,这种决心不仅仅是以往简单的号召,而是已经落实到政策制度层面。

 

  去年9月至今,中纪委、监察部、中办、国办等或联合或单独出台了多个相关规定,这是一道清晰可见的轨迹,制度篱笆编织得越来越严密,对官员的约束越来越到位。不过,对这些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规定只要求他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这只是内部报告,并未要求官员向公众公示,让人觉得意犹未尽。不公示,就易流于形式;不公示,公众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等权利就无法落实。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官员的一举一动置亿万国人的火眼金睛之下,那些有不轨之图的官员就必然不能也不敢腐败。事实上,一项制度要葆有活力、生命力和持久力,不仅在于制度设计之初就要科学,更在于在执行之时必须不折不扣。我们从不缺少制度,但现行的不少制度徒具观赏性,或者被肢解被架空,良好的制度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原因何在?不是制度本身问题,而是制度未被有效执行和落实,何以才能更好地执行、落实,让民众参与,借助民力是最好的途径。民众对腐败有切齿之痛,他们从不缺少反腐败的动力,如果裸官的个人情况置于民众的密切监督之下,意欲腐败的裸官必将无所遁逃。

 

  毛泽东说过一句话:“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应该说,内部监督是必要的,权力制衡也是必要的,而让民众监督不仅呵护现行法律规定,也是对民众权利的尊重,又能达到监督的良好效果,何乐而不为?

 

  当然,欲治“裸官”,关键是官“裸”,是让官员的权力“裸”起来、官员的财产“裸”起来、官员的行迹“裸”起来,具体而言,权力运作公开透明,官员财产公之于众,官员八小时之外的情况(在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也应让公众知晓。反腐没有终南捷径,无需剑走偏锋,只要还原民众权利,便可事半功倍。